德州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認定管理出新規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8-10 點擊:次
近日,市(shi)(shi)人社局印發(fa)了《德(de)州市(shi)(shi)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yuan)區認定(ding)管理暫(zan)行辦法》,進一步優化我市(shi)(shi)的創業環境和服務。
《辦法》明確了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獎補標準,規定:2015年至2018年,每年評估認定一次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對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根據入駐企業個數、創業孵化成功率、存續期、帶動就業人數、實現經濟價值等因素,給予每處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資金,對其中直接購買或租賃已開發閑置房地產樓盤的,獎補標準每處最高300萬元。獎補資金主要用于為入駐企業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房租減免以及基地和園區管理運行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
《辦法》還明確了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的日常管理制度、季度統計調度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規定市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每年將對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的運行情況組織一次評估復查,經年度評估考核,對已不符合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認定標準或存在《辦法》規定的不允許存在的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示范資格,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