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无码WWW免费视频_亚洲一区AV无码少妇电影_蜜桃臀无码内射一区二区三区_人人妻人人澡人人爽精品日本

Network

當前位置:主頁 > 專題研究 > 農業現代化示范區 >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第八批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2-05-12 點擊:

  為加快推進我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發揮科技創新對農業產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示范帶動鄉村產業振興發展,按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國科發農〔2020〕173號)要求,廣東省科技廳擬組織開展第八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組織
 
  (一)園區推薦。
 
  1.推薦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為推薦單位,參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附件1)的要求,按照“成熟一個,推薦一個”的原則,負責本轄區內園區的組織推薦,并加強與農業部門溝通。
 
  2.推薦數量:各地市原則上可推薦以縣(市)為建設主體的園區,可推薦以區為建設主體的園區1項,中山、東莞可推薦以鎮為建設主體的園區1項。已批準建設園區的縣(市、區)不重發推薦。
 
  (二)組織要求。
 
  1.申報單位為縣(市、區)人民政府,中山、東莞的為鎮級人民政府,是園區的責任主體。
 
  2.建設單位是園區建設實施主體,可為園區管理機構、管理服務公司或投資管理公司、大型農業企業、產業化聯合體、農民合作社,以及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單位等。
 
  3.分類指導:各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避免同質化,應根據地方資源稟賦與產業特色,結合區域功能布局,分類指導建設。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2市和肇慶市重點涉農縣(市、區)、省內革命老區、中央蘇區、民族地區,著重聚集科技要素,促進區域特色優勢產業集聚升級;基層定點聯系縣市,重點結合脫貧攻堅成效明顯的特色產業布局建設農業科技園區,突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4.明確定位:創新完善園區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之間的技術擴散和聯動機制,增強園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輻射帶動能力,提高農業生產的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園區原則上根據產業分布進行連片規劃,可實行“一區多園”建設管理。可結合地方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工作共同推進。
 
  二、申報條件
 
  (一)明確的建設主體。園區建設要有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其中責任主體是縣(市、區)人民政府,中山、東莞為鎮級人民政府;實施主體為園區建設單位。
 
  (二)園區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園區要有科學可行的規劃和園區建設實施方案。園區規劃中要有合理的功能分區(附有清晰的各功能區邊界圖:包括核心區、示范區和輻射帶動區),明確園區發展主導產業和完善的配套政策。
 
  (三)園區產業具備一定的規模。原則上以種植業為主導產業的核心區,面積1000畝以上,區內企業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以養殖業為主導產業的核心區,面積800畝以上,區內企業年產值2000萬元以上;以農產品加工業為主導產業的核心區,有3個以上規模企業,企業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
 
  (四)聚集科技創新要素。園區具備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或相應的技術支撐條件,能夠承接技術成果的示范推廣;建有科技創新平臺、實驗示范基地,聚集科技型人才、農村科技特派員,形成較完善的科技服務體系,促進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的轉化推廣。
 
  (五)擁有成果示范主體及轉化平臺。園區聚集一批高新技術企業或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建有“星創天地”或具有開展技術轉化、農民培訓、創新創業指導、產品展示及電子商務等公共服務平臺,有利于技術轉移轉化和農村創新創業,促進農民科學素養和技術水平提升,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帶動農民創業增收。
 
  (六)具備園區管理體系。園區要有健全的服務管理體系,根據實際需要組建管理工作專班。園區所地縣、市科技主管部門要參與園區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三、申報材料
 
  (一)廣東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附件2)。
 
  (二)廣東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附件3)。
 
  四、建設流程
 
  (一)編制材料。
 
  申報單位按要求完成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等申報材料的編制。
 
  (二)申報推薦。
 
  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本轄區內園區申報材料,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查,推薦至省科技廳。
 
  (三)專家評議。
 
  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園區申報材料開展咨詢評議、必要時實地考察,提出園區批準建設名單,經公示后發文公布。
 
  (四)組織建設。
 
  建設單位發揮責任主體作用,積極推進園區建設,建設期為3年。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園區工作總結、監測數據等材料報送省科技廳。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園區建設指導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支持園區發展。
 
  (五)驗收授牌。
 
  建設期滿后,由園區建設單位通過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向省科技廳提出驗收申請。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查驗,結合園區建設與運行情況和園區申報材料,經綜合評議后確定是否通過驗收,驗收通過后發文公布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名單,授予“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牌匾。
 
  (六)評估管理。
 
  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和綜合評估,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每三年對掛牌園區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秀、達標和不達標,對不達標園區給予警告并限期1年內整改,整改后再次評估不達標的,取消其“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資格。符合條件的優秀園區或建設期內表現突出的園區,支持申請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五、報送時間和要求
 
  請各地市科技局(委)于7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一式2份,連同匯總表(附件4)報送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并將匯總表及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聯系郵箱。
 
  六、聯系方式
 
  (一)報送地址: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郵編:510033,電話:83163930)
 
  (二)聯系人:1.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石慧芳,
 
  2.省科技廳農業農村科技處:葉毓峰,
 
  (三)聯系郵箱:skjt_yeyf@gd.gov.cn

 

主頁 > 專題研究 > 農業現代化示范區 >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第八批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的通知

2022-05-12 來源:高新院 vwcr.cn 點擊:

  為加快推進我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發揮科技創新對農業產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示范帶動鄉村產業振興發展,按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國科發農〔2020〕173號)要求,廣東省科技廳擬組織開展第八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組織
 
  (一)園區推薦。
 
  1.推薦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為推薦單位,參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8-2025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附件1)的要求,按照“成熟一個,推薦一個”的原則,負責本轄區內園區的組織推薦,并加強與農業部門溝通。
 
  2.推薦數量:各地市原則上可推薦以縣(市)為建設主體的園區,可推薦以區為建設主體的園區1項,中山、東莞可推薦以鎮為建設主體的園區1項。已批準建設園區的縣(市、區)不重發推薦。
 
  (二)組織要求。
 
  1.申報單位為縣(市、區)人民政府,中山、東莞的為鎮級人民政府,是園區的責任主體。
 
  2.建設單位是園區建設實施主體,可為園區管理機構、管理服務公司或投資管理公司、大型農業企業、產業化聯合體、農民合作社,以及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單位等。
 
  3.分類指導:各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避免同質化,應根據地方資源稟賦與產業特色,結合區域功能布局,分類指導建設。粵東粵西粵北地區12市和肇慶市重點涉農縣(市、區)、省內革命老區、中央蘇區、民族地區,著重聚集科技要素,促進區域特色優勢產業集聚升級;基層定點聯系縣市,重點結合脫貧攻堅成效明顯的特色產業布局建設農業科技園區,突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4.明確定位:創新完善園區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之間的技術擴散和聯動機制,增強園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輻射帶動能力,提高農業生產的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園區原則上根據產業分布進行連片規劃,可實行“一區多園”建設管理。可結合地方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工作共同推進。
 
  二、申報條件
 
  (一)明確的建設主體。園區建設要有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其中責任主體是縣(市、區)人民政府,中山、東莞為鎮級人民政府;實施主體為園區建設單位。
 
  (二)園區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園區要有科學可行的規劃和園區建設實施方案。園區規劃中要有合理的功能分區(附有清晰的各功能區邊界圖:包括核心區、示范區和輻射帶動區),明確園區發展主導產業和完善的配套政策。
 
  (三)園區產業具備一定的規模。原則上以種植業為主導產業的核心區,面積1000畝以上,區內企業年產值1000萬元以上;以養殖業為主導產業的核心區,面積800畝以上,區內企業年產值2000萬元以上;以農產品加工業為主導產業的核心區,有3個以上規模企業,企業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
 
  (四)聚集科技創新要素。園區具備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或相應的技術支撐條件,能夠承接技術成果的示范推廣;建有科技創新平臺、實驗示范基地,聚集科技型人才、農村科技特派員,形成較完善的科技服務體系,促進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的轉化推廣。
 
  (五)擁有成果示范主體及轉化平臺。園區聚集一批高新技術企業或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建有“星創天地”或具有開展技術轉化、農民培訓、創新創業指導、產品展示及電子商務等公共服務平臺,有利于技術轉移轉化和農村創新創業,促進農民科學素養和技術水平提升,培訓新型職業農民,帶動農民創業增收。
 
  (六)具備園區管理體系。園區要有健全的服務管理體系,根據實際需要組建管理工作專班。園區所地縣、市科技主管部門要參與園區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三、申報材料
 
  (一)廣東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附件2)。
 
  (二)廣東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附件3)。
 
  四、建設流程
 
  (一)編制材料。
 
  申報單位按要求完成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書、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等申報材料的編制。
 
  (二)申報推薦。
 
  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本轄區內園區申報材料,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查,推薦至省科技廳。
 
  (三)專家評議。
 
  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園區申報材料開展咨詢評議、必要時實地考察,提出園區批準建設名單,經公示后發文公布。
 
  (四)組織建設。
 
  建設單位發揮責任主體作用,積極推進園區建設,建設期為3年。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園區工作總結、監測數據等材料報送省科技廳。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園區建設指導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支持園區發展。
 
  (五)驗收授牌。
 
  建設期滿后,由園區建設單位通過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向省科技廳提出驗收申請。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查驗,結合園區建設與運行情況和園區申報材料,經綜合評議后確定是否通過驗收,驗收通過后發文公布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名單,授予“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牌匾。
 
  (六)評估管理。
 
  園區實行動態管理和綜合評估,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機構每三年對掛牌園區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分為優秀、達標和不達標,對不達標園區給予警告并限期1年內整改,整改后再次評估不達標的,取消其“廣東省農業科技園區”資格。符合條件的優秀園區或建設期內表現突出的園區,支持申請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五、報送時間和要求
 
  請各地市科技局(委)于7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一式2份,連同匯總表(附件4)報送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并將匯總表及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聯系郵箱。
 
  六、聯系方式
 
  (一)報送地址: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郵編:510033,電話:83163930)
 
  (二)聯系人:1.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石慧芳,
 
  2.省科技廳農業農村科技處:葉毓峰,
 
  (三)聯系郵箱:skjt_yeyf@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