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長極概念的演化與區域發展重點的轉變
來源:未知 日期:2016-10-25 點擊:次
伴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區域發展新動能,拓展經濟新空間,培育新的增長極,成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優化經濟空間格局、推動新型城鎮化的一個重要戰略工具。無論是實施均衡發展戰略還是非均衡發展戰略,無論是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還是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在國家和各級政府制定的規劃和文件中,將某個城市、城市新區、產業集聚區乃至整個城市群打造成新的“增長極”,已成為我國空間規劃最為常見的戰略表述。但是,究竟什么是增長極?培育增長極需要什么樣的基本條件?增長極概念的內涵及其實施的戰略重點隨時間發生了哪些變化?本文擬從增長極概念與戰略重點的演化出發,對這些問題進行闡釋和論證。
一、作為推進型企業的增長極
1955年,法國經濟學家F.佩魯(FrancoisPerroux)首創增長極概念。他認為,“增長并非在各個地方同時出現;它首先出現于不同強度的增長點或增長極上;并通過不同的渠道向外擴散,對整個經濟體產生不同的終端效應”。作為經濟學家,佩魯觀察到,經濟空間是由中心或極、焦點組成的,這中心或者極,本質上是指推進型企業。首先,市場經濟下的經濟增長是不均衡的,存在極化發展趨勢;其次,這種極化是由技術創新推動的,而技術創新是由推進型企業實現的;第三,具有創新技術的推進型企業的形成和集中需要特定的環境;第四,推進型企業與其前后生產關聯的企業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的力場,并由這種力場形成該企業的經濟空間;第五,在推進型企業的經濟空間中,相關企業之間的關系是不對等的,即推進型企業支配其它企業;第六,增長極通過推進型企業的力場,來實現其在經濟空間中的擴散效應,從而帶動整個經濟的增長。因此,當我們溯源增長極的概念時,一定不能忘記,增長極的核心主體是企業,特別是具有創新技術的推進型企業。當某一城市或區域要培育和打造增長極時,要將培育和引進具有創新技術的推進型企業作為戰略重點。
二、作為主導部門的增長極
1958年,美國發展經濟學家赫希曼(A.0.Hirschman)在其《經濟發展戰略》一書中,提出了著名的不平衡發展理論。他強調,發展路徑是一條“不均衡的鏈條”,從主導部門通向其他部門。不發達地區的發展戰略就是集中有限的資金,選擇具有較強產業關聯度的某一類或幾類主導產業部門進行戰略投資,通過產業的前向關聯、后向關聯和旁側關聯等連鎖效應,帶動其他部門發展,從而實現經濟的起飛。顯然,赫希曼的不平衡發展戰略,本質上是同佩魯經濟空間不平衡增長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但他注意到,要實現不發達地區經濟的起飛,僅僅對個別企業進行投資是不行的,只有在產業聯系效應強的若干主導產業部門進行戰略性投資,才能為經濟的起飛創造基本的條件。與佩魯強調推進型企業的技術創新相比,赫希曼則更強調產業的連鎖效應。他認為,如果主導產業部門的投資由政府來做,應優先選擇社會成本低、外部經濟好的公共部門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來進行;如果是私人資本,則應投入到帶動作用強的制造業部門。因此,當我們運用增長極概念和戰略時,一定不能忘記,增長極的培育和打造,關鍵是要選對主導產業部門并對其進行戰略投資。同時,也不能忘記,若增長極的培育和打造主要依靠政府投資,其主導產業部門應選擇基礎設施建設;若主要依賴私人投資,則應選擇產業關聯度高、產業帶動能力強的制造業部門。
三、作為增長中心的增長極
佩魯、赫希曼等經濟學家,雖然在增長極概念的建構中,也注意到地理空間的不平衡性,但在他們的眼中,地理空間不過是經濟空間在地理上的投影。法國經濟學家J . R .布代維爾(J.R.Boudeville)在區域經濟規劃研究中,就明確將佩魯等抽象的經濟空間轉換為具體的地理空間,認為經濟空間是經濟變量在地理空間的運用;由于外部經濟和集聚效益, 形成增長極的工業在空間上集中分布, 并與現存城市結合一起。由此,“增長極就是城市增長中心,該增長中心的增長可以向周圍地區擴散”的觀點,與上世紀60、70年代地理學計量與理論革命對城鎮體系的關注有機結合在一起,使增長極的推進型企業和主導產業部門的指向迅速轉向城市增長中心的指向。相應的,增長極理論和戰略,也迅速成為區域發展戰略和空間規劃最核心的理論和政策工具。但是,由于在區域城鎮體系發展演化中,不同類型、功能、等級的城鎮,其發展條件、基礎和潛力差異很大,將城市增長中心作為增長極來選擇和培育,往往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高等級中心城市容易取得成功,而在經濟落后地區和低等級城鎮,則易遭受失敗。究其原因,城鎮雖然作為經濟活動的集聚空間,其核心支撐仍是企業和產業。如果一個增長極缺乏創新性、帶動性強的推進型企業,如果支撐增長極的企業不能發展成為富有競爭力的優勢主導產業部門,那么這個增長極戰略失敗的風險就很大。因此,將城鎮中心作為增長極,是有條件的,關鍵還在于能否針對某一城鎮在城鎮體系中的地位、作用和發展條件,培育和吸引一批創新性、帶動性強的推進型企業,并圍繞推進型企業培育發展產業集群,進而形成富有競爭力的優勢主導產業部門。
四、作為流空間節點的增長極
上世紀80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徹底重塑了城市以及城鎮體系的概念。一方面,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通過新國際勞動地域分工和生產活動的片段化,實現了經濟活動在地域上的高度分離和空間集聚;另一方面,通過跨國公司和跨國家組織所構建的全球生產網絡,又實現了經濟活動在全球范圍內的高度整合。這樣,城市特別是高級別的國家中心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不再是相互分離的孤島,而是通過各種流而相互緊密聯系的無邊界網絡。在此背景下,城市和城市區域作為傳統的“地理空間”,已被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所形成的“流空間”所重塑,城市和城市區域不僅僅是區域要素和經濟活動集聚的場所,更是人員、貨物、金融、思想、技術、知識等跨區域和跨國流動的節點和樞紐。于是,一種新的城市形態——全球城市應運而生,這些城市演化成為全球和跨國經濟的指揮控制中心、金融和信息服務中心、科技和教育創新中心、文化創意和消費中心。由于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使地理空間變得更加潤滑,如何打造“粘性”空間、提升特定城市或城市區域在流空間中的拋錨能力,就成培育和打造增長極的一個新的時代課題和戰略取向。這樣,上世紀60、70年代作為地理空間增長中心概念的增長極,就演化成為在流空間中的網絡節點和樞紐。顯然,在增長極的戰略定位上,傳統的國家之下的區域尺度已無法體現城市和城市區域發展的訴求,跨國和全球尺度的分析才能凸顯高等級中心城市的價值。同時,為更好應對經濟全球化,強化區域的粘性作用和拋錨能力,另一種新的城市形態——城市群或多中心巨型城市區域也廣泛出現。這樣,作為流空間節點的增長極概念,不僅僅指單一的某個城市,也經常用于指眾多城市在特定地理空間的集聚——城市群。將我國中西部地區一些重點城市群打造成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帶動中西部地區轉型發展的新增長極,也就自然成為目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我國區域發展戰略和政策的重點方向。
五、作為創造場和學習場的增長極
同樣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主導下的市場化改革、全球化的推進、新技術革命的興起以及社會主義國家紛紛向市場經濟的轉型,也催生了新增長理論和制度與演化經濟學的興起。與上世紀60、70年代依賴凱恩斯國家干預主義下增長極的選擇和培育不同,上世紀80年代以來興起的以新增長理論、制度和演化經濟理論為基礎的新區域主義,更加強調城市和區域的內生性發展,倡導自下而上的政策行動,主張政策的關鍵在于增強合作網絡和集體學習,將地方化的投入產出聯系和學習創新作為城市和區域競爭力提升的關鍵,由此形成了將城市、城市區域看作是通過新企業形成、技術學習與創新的“創造場”、“學習場”來實現增長的增長極概念。
新區域主義認為,凱恩斯國家干預下的增長極戰略,對落后地區而言,本質上是在“依賴發展”和“不發展”之間進行選擇。在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化所創造的新的競爭形勢下,只有通過營造優良的環境,提升城市、城市區域的集體學習和網絡建構的能力,才能實現“內生性發展”。對發達國家而言,城市和城市區域的增長依賴于創造場的培育發展。美國著名經濟地理學家斯各特(A. Scott)認為,“創造場”可用于描述任何塑造或影響創新的社會關系系統,它是創新相伴發生的場所,這種創新的生成是一個社會和空間嵌入并隨時間而演化的現象。“創造場”本質上是企業家、創意階層與城市區域集聚經濟的互動過程,是新經濟在特定地理集聚空間中的循環累計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創造場”概念的核心是地理集聚而非學習創新,因為它假定地理集聚本質上就是一個分享外部經濟同時促進學習創新的過程。
以“創造場”概念為基礎,我們結合行動者網絡理論和“技術-組織-地域”三位一體的分析架構,提出了更具有普適性的“學習場”概念。我們認為,創新的本質是個人、企業、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等多樣化的行動者在多種尺度上交互學習的過程,該過程依賴于地理接近、關系接近和制度接近在特定時空情景的有機結合,依賴于地方網絡與跨區網絡的戰略協同。與“創造場”更多強調集聚不同,我們的“學習場”概念更加強調學習,并將創新過程被視為嵌入于社會和空間的互動學習過程。城市和城市區域要成為增長極,營造由支撐和促進交互學習的制度、文化、社會結構等在內的社會關系或網絡系統所組成的“場域”,是培育和打造增長極的基礎條件;而以“場域”為基礎,塑造良性的、制度化的“慣習”來保證學習的有效進行則是增長極培育和打造的核心。與作為流空間節點的增長極概念一樣,作為學習場的增長極概念不僅僅用于指單個城市,而且也經常用于指城市群。打造創新型城市群,將城市群打造成區域、國家乃至全球的創新中心,也已成為我國城市群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
綜上所述,從增長極概念及戰略重點的演化來看,上世紀50年代的增長極理論側重于經濟空間中的推進型企業和主導部門,60-70年代的增長極規劃側重于地理空間中的城市增長中心,而80年代以來的增長極戰略則側重于流空間的節點和學習創新賴以發生的創造場和學習場。增長極概念的這種演化軌跡,體現了城市與區域發展理論和政策的4個重大轉變:在空間的認知上,從抽象的經濟空間轉向實體地理空間,進而進一步轉向流空間和創新空間;在分析的尺度上,從具體的推進型企業、主導部門到單一的城市或城市區域增長中心,進而擴展到由多個城市地理集聚所形成的城市群或多中心巨型城市區域;在增長的源泉上,從戰后新古典增長理論所強調的要素投入轉向新增長理論所強調的創新驅動;在戰略的導向上,從凱恩斯國家干預主義下的依賴發展轉向新自由主義政策下的內生性發展。綜觀增長極戰略在戰后以來的政策實踐,要保證增長極戰略和政策的成功,增長極本身的科學選擇以及其戰略重點的有效確立和實施非常重要。在增長極的選擇上,應將增長極看做是由推進型企業、推進型企業所在的主導部門、主導部門所在的城市增長中心、城市增長中心所在的流空間節點、流空間節點所嵌入的創造場和學習場等所共同組成的復雜經濟系統;在增長極戰略重點的確立和實施上,應以明確增長極在流空間中的功能定位為前提,以營造創新場和學習場為基礎,以提升學習創新能力為核心,以培育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為抓手,著力提升增長極在流空間的粘性作用和拋錨能力,發揮城市增長中心的集聚效應,大力培育和引進具有創新技術的推進型企業及其關聯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