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比較研究
來源:未知 日期:2016-06-16 點擊:次
高技術產業是國民經濟的戰略性先導產業, 在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十一五” 期間, 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迅速, 在產業規模持續擴大, 高技術制造業規模位列世界第二的同時, 國際市場份額也躍居全球第一。但不可否認的是, 我國高技術產業在技術創新能力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 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 且國內各區域之間技術創新能力的差異也較為明顯。因此, 客觀科學地測度和評價我國各區域的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 對于我國高技術產業的合理布局和區域高技術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從而帶動產業升級, 優化產業結構, 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技術創新能力是一個由若干要素構成的、 綜合性的能力體系。近年來, 隨著高技術產業的蓬勃發展, 高技術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也愈發受到國內學術界的關注和重視。綜合和整理相關文獻, 有關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理論探討、 FDI影響和實證測度等方面。在具體測度和評價領域, 國內學者運用多種方法, 做了有益的探索。然后因研究方法的不同, 結論也不盡相同, 某些方法過于簡單, 未能深刻體現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區域差異。因此, 在其他學者研究的基礎上, 考慮到統計數據的可獲得性, 先采用主成分分析法, 對我國29個省市及自治區 (西藏、 青海統計數據不全, 未被列入) 的高技術產業區域技術創新能力進行測算, 然后再進行聚類分析, 對于綜合反映我國高技術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揭示各地區技術創新能力的差異和不足, 則具有重要的研究意義。
1 研究方法和數據說明
1.1 基本思路和方法鑒于已有研究中, 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評價指標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相關性, 部分指標之間在反映產業技術創新能力時, 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有重疊, 因此擬采用主成分分析法, 運用統計分析軟件SPSS19.0, 對無量綱化后的數據進行計算, 以找尋出能解釋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少數幾個主要指標。進而在此基礎上, 對各區域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采用聚類分析法, 以判別分析各區域高技術產業的類別。
1.2 指標體系的構建根據克里斯特森、 勞里斯和菲舍爾的觀點 , 結合國內部分學者從產業技術創新投入與產出的分析角度 , 在綜合考慮指標所選取的客觀性、 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上, 從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兩方面考慮, 選取了技術創新投入、 技術創新產出和技術創新環境3個一級指標和18個二級指標, 來衡量我國高技術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見表1) 。
2 實證檢驗
由于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評價指標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相關性, 因此采用主成分分析法, 運用統計分析軟件SPSS19.0, 對無量綱化后的數據進行計算 (數據為29´ 18矩陣) 。
2.1 KMO和Bartlett檢驗首先需進行KMO檢驗和Bartlet檢驗, 以驗證數據是否可通過主成分分析法進行解釋。檢驗結果發現: KMO檢驗值為0.677, 大于0.6, 根據Kaiser經驗標準, 可進行主成分分析; 根據球形Bartlett檢驗結果, 近似卡方平方值與自由度df均滿足要求, 且Sig.=0.0000<0.05, 這表明變量間具有較強的相關性, 適合于主成分分析。因此, 數據可通過主成分分析法對其進行實證分析, 并做出下一步的解釋和分析。
2.2 主成分提取和因子旋轉運行SPSS進行主成分分析, 即得到特征根、 方差貢獻率和累計方差貢獻率等結果, 從表2得知有3個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 且累計方差貢獻率為84.268%, 超過80%, 故選擇此3個成分為主成分, 基本上能夠反映18個二級指標所含的信息。
第二主成分F2與指標新產品產值占總產值的比重(X8) 、 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X10) 和有R&D活動的企業數占企業總數的比重 (X14)具有較大的關聯度, 體現出一定的相對性特征, 可將F2命名為相對產出主成分, F2對技術創新能力的貢獻率為13.736%第三主成分F3與R&D人員占從業人員比重 (X2) 、R&D經費內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 (X4) 、 政府R&D經費投入 (X15) 和政府R&D經費投入占R&D經費內部支出的比重 (X16)等4個指標相關性較大, 可將其命名為相對投入主成分, F3反映了整個指標體系11.218%的信息。
2.3 主成分分析結果將三個主成分的得分加權綜合, 便可計算各地區的綜合得分; 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為: F = F1 ´ 0.7039 + F2 ´0.1639 + F3 ´ 0.1331。
通過計算, 即可得各地區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綜合得分及排名, 如表4所示。
由表4和表5的實證結果可知, 從綜合得分F來看, 我國各地區高技術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總體呈現出不平衡狀態。技術創新能力第一類和第二類的地區, 只有廣東、江蘇、 浙江、 北京和山東五省市, 而位列第四類技術創新能力較弱區域的省市或自治區, 卻有14個。這說明我國高技術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總體不高, 且從區域分布角度看處于金字塔狀態, 即塔尖上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的地區少, 而塔底技術創新能力較弱的地區卻有很多。此外, 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強弱與地區經濟發展存在著較強的相關性, 綜合得分較高的地區大都為東部沿海的經濟發達地區, 而得分較低的地區, 基本上為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西部地區。
總體規模主成分F1對綜合排名的影響較為顯著, F1排名與綜合排名也具有較強的一致性。從表5可以看出,總體規模較強的省份, 基本集中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 (F1得分前八位的地區分別為廣東、 江蘇、 浙江、 山東、 北京、 上海、 福建) ; 而總體規模較弱的省份, 則多集中在西部地區(F1得分后九位的省份, 西部地區有八省區在列) 。這說明在技術創新能力的總體規模方面, 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 具有較大的優勢; 而西部地區則在資金、 人才、 地理環境等因素的限制下, 總體規模較弱。
在相對產出主成分F2和相對投入主成分F3方面,F2、 F3的排名與綜合排名差異較大。F2和F3共同體現了技術創新能力的相對質量。在F2中, 重慶、 寧夏、 北京、 福建、 新疆位列前五; 而在F3中, 陜西、 黑龍江、 遼寧、 新疆、湖北則名列前茅。在F2或F3中排名靠前的重慶、 寧夏、新疆、 黑龍江、 遼寧等地區綜合排名靠后, 主要是受到了總體規模主成分F1的制約, 這說明這些地區在相對投入和相對產出主成分上排名靠前, 是由于其總體規模小, 使得計算相對比重時更具有優勢。F1排名靠前的東部地區在F2和F3排名中整體下降, 是因為其基數較大, 增大了相對質量的提高難度。而吉林、 廣西、 山西、 海南和內蒙古等五省區, F1、 F2和F3的排名都比較落后, 說明這些地區既沒有形成總體規模, 相對質量也比較低。
4 結論
通過對我國29個省、 市和自治區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主成分分析和聚類分析, 得出以下結論:(1) 總體而言我國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區域發展不平衡, 且從全國范圍看技術創新能力較弱。從區域范圍看, 東部地區技術創新能力較強, 中部地區次之, 西部地區高技術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較為薄弱。同時, 我國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較強的地區少, 而創新能力亟待提高的地區卻很多。因此, 加快我國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步伐, 尤其是注重中西部地區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 是現在的當務之急。
(2) 東部地區在創新投入、 創新產出和創新環境的總體規模上表現優異, 帶動了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綜合能力的提高; 但是相對其較大的總體規模而言, 相對質量還有待提高。因此, 東部地區應該在繼續擴大總體規模的同時, 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的相對質量, 以保證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在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領頭羊地位。
(3) 廣大中西部地區在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的總體規模上與東部地區差距較大, 增大創新投入, 提高創新產出,優化創新環境, 是我國中西部地區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增強的必然選擇。但是, 如何在總體規模擴大的同時,避免相對質量的下滑, 是中西部地區高技術產業技術創新能力提高過程中面對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