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開發區如何創新提升
經濟開發區如何創新(xin)提升
來源:未知 日期:2019-07-22 點擊:次
改革開(kai)放后,各(ge)地(di)經濟(ji)技術開(kai)發區(qu)(qu)雨后春筍般蓬勃發展(zhan),為促進經濟(ji)發展(zhan)做出(chu)(chu)了不(bu)(bu)可(ke)磨滅的(de)(de)(de)貢獻。隨(sui)著時代(dai)的(de)(de)(de)變遷,技術的(de)(de)(de)變革,開(kai)發區(qu)(qu)的(de)(de)(de)功能不(bu)(bu)斷升級(ji),各(ge)地(di)的(de)(de)(de)開(kai)發區(qu)(qu)發展(zhan)水平也是參差(cha)不(bu)(bu)齊(qi),國際級(ji)開(kai)發區(qu)(qu)領跑(pao),省級(ji)開(kai)發區(qu)(qu)趕超(chao),地(di)市(shi)級(ji)開(kai)發區(qu)(qu)彎道(dao)超(chao)車。本文從(cong)營商環境、產業和招商三個維(wei)度提出(chu)(chu)開(kai)發區(qu)(qu)在十四五時期如何(he)實現創新提升的具體分(fen)析(xi),今天(tian)分(fen)享如何(he)優化(hua)營商環境。
一、正確理解營商環境的內涵
營商環境概念的提出源于2001年世界銀行提出加快發展各國私營部門新戰略,急需一套衡量和評估各國私營部門發展環境的指標體系,即企業營商環境指標體系。首份《營商環境報告》于2003年發布,截至2019年,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已連續發布16期。報告不僅對各個國家、地區的營商環境進(jin)行(xing)了評價(jia),更重(zhong)(zhong)要的在于(yu)逐漸(jian)引起(qi)各國對營商環境這一概念(nian)的重(zhong)(zhong)視并有意識地(di)進(jin)行(xing)優化。
營商環境包括影響企業活動的社會要素、經濟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諸多方面,是一項涉及經濟社會改革和對外開放眾多領域的系統工程。一個地區營商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著招商引資的效果,也直接影響著區域內企業的經營,最終對區域經濟發展狀況(kuang)、財稅(shui)收(shou)入(ru)、社會(hui)就業情況(kuang)等(deng)都會(hui)產(chan)生重(zhong)要影響。良好的(de)(de)(de)營商環境(jing)是一個國(guo)(guo)家或地區經濟軟(ruan)實力(li)的(de)(de)(de)重(zhong)要體現,是一個國(guo)(guo)家或地區提高(gao)綜合競(jing)爭力(li)的(de)(de)(de)重(zhong)要方(fang)面。
1、世行關于營商環境的評價體系
世界銀行的(de)營商環境(jing)評價體(ti)(ti)系(xi)是(shi)一套完整的(de)系(xi)統,并根據每年考評的(de)側重點不同進行相(xiang)應的(de)調(diao)整。以2019年為例(li),《營商環境(jing)報告》的(de)評價體(ti)(ti)系(xi)共包含(han)11個領域。
2、我國放管(guan)服(fu)改革
為優化發展環境,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放(fang)管服改革。該項改革是我國目前優化營商環境的重點,共包括三大方向和36項具體內容,可以看作是有中(zhong)國特色的(de)營商環境評價(jia)體(ti)系。
3、關于營商環境評價的四個誤區
改善營商環境(jing),首先要有適用(yong)的評價體(ti)系。從目(mu)前我國的實踐來(lai)看,各級開發區在(zai)改善營商環境(jing)時,使用(yong)的評價體(ti)系存在(zai)四(si)個(ge)誤區:
首先,簡單套(tao)用世(shi)界(jie)銀(yin)行(xing)(xing)的(de)營(ying)(ying)(ying)商環(huan)(huan)境評價體系。世(shi)界(jie)銀(yin)行(xing)(xing)的(de)《營(ying)(ying)(ying)商環(huan)(huan)境報(bao)告(gao)》,目的(de)在于(yu)(yu)衡量監管法(fa)規(gui)(gui)是(shi)否有助(zhu)于(yu)(yu)推動或(huo)是(shi)限制(zhi)商業活動,指(zhi)標(biao)也多為法(fa)規(gui)(gui)方面(mian)的(de)內(nei)容,其適用范(fan)圍是(shi)一個相對獨立的(de)國(guo)家或(huo)地(di)區,而各級(ji)開(kai)(kai)發區對法(fa)規(gui)(gui)并(bing)無修(xiu)改的(de)權(quan)限。同時(shi),世(shi)界(jie)銀(yin)行(xing)(xing)關注的(de)電力獲取(qu)、跨國(guo)界(jie)貿易等因素,在我國(guo)很(hen)多開(kai)(kai)發區都是(shi)次要條件。因此,世(shi)界(jie)銀(yin)行(xing)(xing)《營(ying)(ying)(ying)商環(huan)(huan)境報(bao)告(gao)》中的(de)諸多指(zhi)標(biao)并(bing)不適用于(yu)(yu)評價我國(guo)開(kai)(kai)發區的(de)營(ying)(ying)(ying)商環(huan)(huan)境。
其次,用放管服改革代替營商環境優化。放管服(fu)改革,目的是簡政放權、促進公平競爭、提供高效服務。這是我國當前改善營商環境的重點,但不是全部。根據各地情況的差異,放管(guan)服(fu)沒有涵蓋(gai)的(de)內容,也(ye)許(xu)就是需(xu)要(yao)關(guan)注(zhu)的(de)重(zhong)點。
再次,營(ying)商環(huan)境不(bu)僅僅是軟環(huan)境。營(ying)商環(huan)境是企業發展所需區域要(yao)(yao)素(su)的總和,既包(bao)括(kuo)軟環(huan)境,也(ye)包(bao)括(kuo)硬環(huan)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基礎(chu)設施條(tiao)件有(you)了大幅(fu)改善(shan),但由(you)于(yu)各地(di)情況的不(bu)同(tong),配套設施、服務體系需要(yao)(yao)完善(shan)的空間還很大,特別是產城融(rong)合(he)、生(sheng)產性服務設施及體系,還有(you)很大的改善(shan)余地(di)。
第四,營(ying)商環(huan)境(jing)不僅(jin)僅(jin)是針對(dui)民(min)企的(de)。世界銀行提(ti)出營(ying)商環(huan)境(jing)概念時,重點(dian)針對(dui)的(de)是各國私營(ying)部門的(de)發展。但在我國,受(shou)營(ying)商環(huan)境(jing)影響的(de)不僅(jin)僅(jin)是民(min)企,國企同樣受(shou)到影響。
二、打造適合開發區的營商環評體系
打造適合開發區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首先要明確兩點原則:一是從企業發展的原點考慮營商環境的內涵。凡是企業在經營中涉及到的區域要素,都是營商環境的范疇,既包括軟環境,也包括硬環境。特別是要考慮開發區是產業集聚區,隨著產業轉型升級,企業(ye)對社會化服務、生(sheng)產性服務的(de)(de)(de)(de)要(yao)求(qiu)不斷提高,更應(ying)加以重視。二是考慮開發區管委會的(de)(de)(de)(de)職權范圍和可控性。涉及到法律(lv)法規等(deng)方面的(de)(de)(de)(de)要(yao)素,已經超出了開發區管委會的(de)(de)(de)(de)權限,只能在(zai)認真執行的(de)(de)(de)(de)同時積(ji)極建議和爭取,無法通過自身工作徹(che)底改(gai)善,不應(ying)列入(ru)評價體系。
1、適合開發區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
按照(zhao)上(shang)述原則,和(he)君(jun)咨詢建(jian)立了適(shi)合各類開發區的營商環(huan)境評價體系框架,含一級指標七項,二級指標26項。
2、營商環境的層次
根據(ju)開發區(qu)管委會在各(ge)指標上(shang)自主(zhu)權的不同,可以將各(ge)項指標分為三個層(ceng)次:
2.1 被動落實項
主要指(zhi)的(de)是(shi)由(you)上(shang)(shang)級機關(guan)規定,開發區無建議權(quan)、修改權(quan),僅有(you)執行(xing)權(quan)的(de)營商環境內(nei)容。如知識產(chan)權(quan)保護,其相(xiang)關(guan)法規及(ji)保護條例均(jun)由(you)上(shang)(shang)級制定,開發區的(de)知識產(chan)權(quan)機關(guan)只(zhi)需(xu)按規定執行(xing)即可。
被動落實項考驗的是開發區在優化營商環境時的執行力,也是營商環境優化的基礎。落實度低、執行力差是我國基層政府部門普遍存在的問題,也是放管服改革的重點。為解決落(luo)實問題,需要(yao)提(ti)升全體工作人員(yuan)的(de)素質,提(ti)高(gao)思想認(ren)識和(he)執行(xing)力。
對于法規、條例中不完善、不合理(li)的內容,開發(fa)區(qu)應積極提出(chu)意見(jian)建議,但最終如(ru)何修(xiu)改仍由上級(ji)部(bu)門(men)決定(ding)。
2.2 積極爭取項
主要指開(kai)發區(qu)(qu)可向上(shang)級(ji)部門積極爭取(qu),經上(shang)級(ji)部門批準后可得到改善提升的內(nei)容,體現了(le)開(kai)發區(qu)(qu)在(zai)優化營商環(huan)境(jing)時的主動性。如區(qu)(qu)域外(wai)高(gao)速公路的修建(jian),開(kai)發區(qu)(qu)管委會并無自主決定(ding)權,需向上(shang)級(ji)政府(fu)積極爭取(qu)。
2.3 主動創新項
是指(zhi)開(kai)發(fa)區能夠(gou)在(zai)法(fa)律、法(fa)規(gui)、政策允許的范圍內(nei),根(gen)據自(zi)身實(shi)際情況(kuang),對營商環境中存在(zai)缺(que)陷的內(nei)容、操作流程(cheng)及操作方式進行調整(zheng)、優化(hua)甚至創(chuang)新(xin)。如開(kai)發(fa)區可以通過(guo)合理的設定,在(zai)現(xian)有(you)政策框(kuang)架下,設計出更加有(you)針對性的優惠(hui)政策,為(wei)企(qi)業發(fa)展創(chuang)造(zao)條件。
主動創新項更多地受制于思想的開放程度以及對上級政策、法規邊界的把握程度。要有敢為人先的精神,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在法無授(shou)權(quan)即禁(jin)止的邊界范圍內不斷突破原有機制、形式、流程等各方面的束縛,找到更適合企業發展的方式方法。作為我國多項政策的發源地,江浙地區始終保持著創新精神,在方方面面尋求突破,最終由敢(gan)為人先變為全國領先。
三、明確開發區營商環境的著力點
開(kai)發區營商環境的(de)改善不是(shi)一蹴而(er)就的(de)事情(qing),而(er)是(shi)需要分清輕重緩急,循(xun)序漸進。
應狠抓落實(shi)、積極爭取(qu)、力求創新。將主要精力置(zhi)于主動(dong)創新項上,通過各(ge)方面的(de)創新,打造(zao)出適合企業發展的(de)良好營商環境(jing)。
1、配套服務體系
隨著我國產業的轉型升級,原(yuan)有(you)園(yuan)區(qu)配套及服務體系難以適(shi)應(ying)產業(ye)發展需要(yao)的問題愈加突出,集(ji)中(zhong)體現在(zai)產城融合不(bu)到位(wei)、生產性服務業(ye)不(bu)發達、產業(ye)生態不(bu)完(wan)整(zheng)、配套設(she)施不(bu)完(wan)善(shan)等問題。
2、市場準入
長期以來,我國在投資領域實行嚴格的正面清單制度,即由政府規定市場主體只能做什么(me),而且多以政府的審批為準入條件,除此之外皆不可行,限制了市場主體的投資行為,阻礙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隨著上海市率先發起負(fu)面(mian)清單管理(li)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后,該模式逐漸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然而,部分地區雖然實施了負面清(qing)單制度,但由于內容過多,最終實施效果與正面清(qing)單并無實質性差別。
3、市場監管
在(zai)基(ji)層(ceng)市場監(jian)管(guan)方面,主(zhu)要存在(zai)著(zhu)這樣幾(ji)類問(wen)題:人事不匹配,基(ji)層(ceng)市場監(jian)管(guan)執(zhi)法(fa)力不從心;信息不通暢,基(ji)層(ceng)市場監(jian)管(guan)執(zhi)法(fa)效率(lv)低(di);追責隨意化,執(zhi)法(fa)人員(yuan)履職存隱(yin)憂;監(jian)管(guan)多頭(tou)化,行政資源浪費嚴重等。
唯有從體制(zhi)機制(zhi)上(shang)進行根本改革,才(cai)能(neng)解(jie)決(jue)上(shang)述問題。
4、政府手續辦理
手續(xu)辦理始終是我國各地營商環境的痛點。目前,政府手續(xu)辦理過程(cheng)(cheng)中存在(zai)的主要問題有流程(cheng)(cheng)不(bu)清(qing)晰、流程(cheng)(cheng)繁瑣、材料重復提交(jiao)、所(suo)需手續(xu)數量過多、承(cheng)諾辦結時間太長、手續(xu)辦理成本(ben)高、可(ke)實現網上辦結的事項比例低等。
5、政府招標
采(cai)(cai)購招(zhao)標(biao)(biao)流程相(xiang)對繁(fan)雜(za),各類手續(xu)較多是我(wo)國目前政(zheng)府招(zhao)標(biao)(biao)存(cun)在的(de)主要問題(ti)。譬(pi)如當前我(wo)國政(zheng)府采(cai)(cai)購的(de)招(zhao)標(biao)(biao)流程就多達二十余項(xiang),除了(le)前期(qi)的(de)信息(xi)收集、詢價、比價、議(yi)價之外,還(huan)有耗時更長(chang)、審批更為繁(fan)雜(za)的(de)評估、索樣(yang)(yang)、請(qing)購、訂(ding)購等步驟。這樣(yang)(yang)的(de)流程,無論對于政(zheng)府還(huan)是企業而言,都將消耗巨大的(de)時間成本(ben)和人力成本(ben)。
6、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作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必備武器,目前已出現了嚴重的同質(zhi)化。各地政(zheng)策換湯不換藥,而當所有(you)政(zheng)策的條目都趨近一致時(shi),自(zi)然而然就(jiu)開始了優(you)惠力度的比拼,部分政(zheng)府甚至不惜涉險觸碰紅線。但多數(shu)時(shi)候(hou),這些政(zheng)策并不能切中企業的痛點,更(geng)無法對(dui)區域(yu)產(chan)業發展起到(dao)促進(jin)作用。
7、融資環境
融(rong)資成本(ben)高、抵押物(wu)范圍窄、擔保難、財務(wu)狀(zhuang)況不(bu)樂觀導致無(wu)法獲(huo)取貸款(kuan)、審(shen)批效率低下等是我國中(zhong)小微(wei)企業在融(rong)資過(guo)程中(zhong)遇到(dao)的普(pu)遍現象(xiang)。如何幫助真正有成長性的企業掃除資金障礙,同時嚴控(kong)風險,是各開發(fa)區(qu)目(mu)前最迫切需(xu)要解(jie)決的問(wen)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