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新技術、新產品評審的通知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21 點擊:次
各節能服務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了加快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發展,提升本市的能源利用水平,根據上級業務部門關于節能產品評審要求,現開始組織申報2015年合同能源管理新技術、新產品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本次征集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技術、新產品范圍主要針對節能服務公司、科研院所、企業、學校等自主研發、生產或引進的適用合同能源管理,且節能效益明顯,投資回報期快,市場應用前景廣闊的新技術、新產品,包括:直接節能新技術、新產品,間接節能新技術、新產品,輔助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產品,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等。
二、申請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有本市注冊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申報企業應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及檢測手段,產品質量穩定,近兩年省市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均合格。
(三)參加評審的新技術、新產品符合質量、安全、環保等相關標準規定,并在工業、建筑、交通等合同能源管理或其他節能改造項目中得到實際應用。
(四)列入國家生產許可證實施目錄的產品應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應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
(五)具有相應產品檢測資質的省(市)級及以上指定法定檢測機構提供的產品型式試驗報告,或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審核報告。
(六)對于國家或本市已出臺技術、產品能效標準,其能源利用效率要達到標準中規定的節能評價值;對于國內還沒出臺能效標準的,應具有權威性的檢測機構(省市級及以上)能效方面的檢測報告,且能效指標或節能效果在行業內處于先進水平。
三、評審方法及評審結果
(一)評審方法按照“上海市節能產品的實施方法”進行。
(二)評審結果經專家委員會認定批準后頒發“上海市節能產品”證書,并且優先引入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推廣范圍。
四、有關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動由上海市節能環保服務業協會負責具體實施,不收取評審費用。
(二)有意申報的單位須填寫《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新技術、新產品申請材料》(見附件)進行書面申請,申請材料一式7份并附2張光盤,提交地址:上海市虹口區中山北一路121號A1樓6001室,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6:00。
(三)《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新技術、新產品申請材料》(以下簡稱申請材料)使用A4紙打印,書面申請材料一式7份,每份材料須單獨裝訂,書面申請材料按照附件中資料清單的順序裝訂。
(四)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