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4-08-13 點擊:次
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二者互促共生、相輔相成,對建設和完善現代產業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科技創新能推動和引領產業創新,產業創新則能使科技創新實現價值,二者的深度融合是促進社會生產力水平總體躍升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安全和韌性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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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融合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本質要求
加強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是生產力躍遷的必然選擇,事關我國高質量發展的效率、動能和優勢。
科技創新是產業創新的內生動力。一方面,科技創新能從科研鏈條起始端突破技術門檻,提高基礎技術水平,打牢產業創新地基;另一方面,能通過應用研究創新,將特定科技創新成果與具體產業技術相銜接,推動產業升級甚至變革,把科技力量轉化為產業競爭優勢。
產業創新是實現科技創新價值的根本途徑。在傳統產業領域,它能促進數智技術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提升生產效率與產品質量,推動傳統產業向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轉型。在新興產業領域,產業創新能幫助科技創新實現更多“從0到1”的突破,鑄強新興產業新優勢。在未來產業領域,產業創新有利于打造未來產業策源地,以前沿技術突破引領未來產業發展。
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能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一是能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激發創新活力,有利于各類企業在產業鏈創新鏈上加速融合,同時在科研攻關、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做好分工協作;二是能助力原創性、顛覆性技術研發,加快解決“卡脖子”問題,有利于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三是能提高科創資源供給與市場需求匹配效率,打通科研成果與產業化之間的“堵點”,加速科技創新成果向新質生產力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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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融合取得顯著成效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最新數據,截至今年6月,我國國內發明專利有效量達到442.5萬件,其中權利人為企業的發明專利占比提升到了72.8%,中國企業的創新更加活躍。2024年上半年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讓許可次數同比增長22.2%,一批高價值專利在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產業場景中快速落地。
近些年,我國一直在積極探索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
立法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歷經數次修訂,與時俱進地解決了科技成果轉化方面的法律依據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設了專利開放許可制度,能讓專利簡便快捷地實現“一對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提高專利轉化效率,幫助企業快速對接先進技術實現創新發展。自2022年5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專利開放許可試點以來,已有5.9萬多件專利匹配推送至11萬多家中小企業,有效緩解了高校、科研機構專利轉化難和中小企業技術獲取難問題。
應用層面,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部門組織實施了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目前已有超過1.7萬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該計劃通過知識產權普惠服務和專項支持,推進知識、技術、資金、人才等要素加速向中小企業集聚。教育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了“千校萬企”協同創新伙伴行動。行動從加速開展校企精準對接、加快成果落地轉化,大力開展科創服務創新試點等方面開展工作,預計到2024年年底,能完成5000項高質量科技成果、5000項企業需求和1000名行業領域專家入庫,服務不少于2000家企業與高校對接,落地成果不少于1000項。
近年來,中央企業在研發周期長、攻關投入大、其他所有制企業參與意愿不強的領域堅定投入,牽頭組建了24個創新聯合體,與民營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聯合攻關,已在工業軟件、工業母機、算力網絡、新材料等方面,突破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與此同時,中央企業積極探索科技成果轉化新模式,對推進企業科技創新、發展新興產業的項目或人員給予考核加分和利潤加回,已累計對25萬名關鍵人才和科研骨干實施了股權分紅激勵。
各地高校也在依據自身情況積極探索科技成果轉化方式。根據2023年4月公布的《中國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2022)》,2021年,我國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和技術開發、咨詢、服務等方式轉化的科技成果合同總金額達1581.8億元,合同項數超56萬,科技成果轉化進入快速增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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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舉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應當看到,多年來,我國科技事業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科研和經濟“兩張皮”的現象一直存在,科技創新和轉化的各個環節銜接不緊,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順、不暢。只有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及時把創新成果應用到具體產業和產業鏈上,推動更多成果實現從樣品到產品、商品的轉化,完成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三級跳”,才能打通從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家強的通道,不斷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推動科技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包括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鼓勵大學和科研機構人員階段性離崗創新創業、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推進科技成果賦權制度改革等,各地也出臺了相關配套措施。總體上看,一些舉措落地效果未達預期,迫切需要各級政府以問題為導向,優化創新體系建設,使政策紅利充分釋放。為此,要進一步厘清和優化政府、企業、大學及科研機構等主體在建設創新型國家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定位和功能,形成分工明確、協同合作的創新體系。
大學和科研機構要發揮好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創新人才培養方面的優勢,在專注知識創造和人才培養的同時,努力與企業和社會資本等創新要素有機融合,開展技術育成孵化。要優化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營模式,用市場機制加強產學研結合,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支持科研人員參與企業技術創新。
當前,在各級各類科技計劃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占據主導地位,企業參與程度較低。對這一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予以調整。對那些市場競爭程度高、商業屬性較強的項目或產品,可以交給企業去做,讓企業牽頭成為科技創新的主導。可以通過設立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支持基金,資助企業參與重大科技項目。優化項目遴選機制,綜合運用擇優委托、揭榜掛帥、“賽馬制”等組織實施科研項目,賦予企業在技術路線選擇、資金使用、團隊組建、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自主權,相應的研發投入也可由企業和風險資本為主,以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
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根本在于調動人的積極性。要通過持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創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有序雙向流動,特別是要落實好國家關于科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的政策,讓有本事、敢冒險的科技人員“敢出去、回得來”。要落實中央關于“破四唯”“立新標”的改革要求,制定相應措施,對從事應用技術和產品研發,受市場和企業認可、取得實實在在業績的教師和科研人員,在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給予相應地位和充分認可,以促使這些科技人員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參與企業的技術攻關和研發工作。
來源: 《時事報告》202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