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促進鋯鎂新材料產業發展的五條措施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4-06-26 點擊:次
一、引導產業做大做強
支持鋯鎂新材料產業鏈式延伸發展,對總投資達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及技改項目,在項目竣工投產后,由受益財政對其投入的生產設備按購置金額(以完稅發票為依據,不含稅)的5%給予補助,單一企業設備投資補助不超過1000萬元。根據產業發展建設任務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由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相關縣域每年不超過100萬元補助,重點用于支持產業研究、園區建設、企業培育和招商引資等。(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以下責任單位均含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不再列出)
二、支持企業招才引智
對鋯鎂新材料產業企業引進的人才在實施市級人才政策基礎上給予疊加支持。對認定為“天湖人才”一至六類的,按30%進行疊加補助;認定為一至三類柔性引進人才的,按15%給予疊加補助。參照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辦法,給予山區縣鋯鎂新材料產業企業從市外或高校新引進從事生產技術的人才寧德市內首套房購房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人員每人40萬元,具有碩士學位或者副高職稱(含高級技師)人員每人20萬元,具有理學、工學全日制本科學位或中級職稱(含技師)人員每人10萬元,補助款分5年平均發放,每年年底發放一次。以上補助及疊加補助經費由市、縣兩級人才專項經費按1:1比例共同承擔。(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財政局)
三、強化技術人才支撐
鼓勵鋯鎂新材料產業企業與本地大中專院校聯合培養專技人員,寧德師范學院幫助企業按照每年不少于30人的培訓規模培訓企業專技人才及相關人員。對文件印發之日起,與鋯鎂新材料產業企業首次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理學、工學學位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按在寧德實際工作月數,連續三年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補助;相關補助每年年底發放一次,補助經費由市、縣兩級人才專項經費按1:1比例共同承擔。(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財政局,寧德師范學院)
四、扶持企業創新發展
對新獲評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的鋯鎂產業鏈企業,在享受省級、寧德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馳名商標”“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政府質量獎(含提名獎)”和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鋯鎂產業鏈企業,在享受省級、寧德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市科協)
五、鼓勵產品推廣應用
支持鋯鎂新材料推廣應用,對符合福建省重點新材料首批次生產應用獎勵標準的,在獲得省級獎勵的基礎上,由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探索在地產開發等工程項目建設領域,推廣運用高壓鑄造無焊超輕量金屬模板技術,鼓勵在全市國有企業、財政投資項目中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工信局、住建局、國資委、財政局)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鋯鎂新材料產業鏈項目,并經市工信局會同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認定。企業在享受本措施的同時,享受國家及省的其他政策,市及以下政策遵循從優且不重復原則,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市工信局會同相關責任單位共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