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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200萬!2023年江蘇省創新支撐計劃鄉村產業振興申請條件、獎補標準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2-12-12 點擊:次
一、申報條件
本年度省創新支撐計劃鄉村產業振興項目分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科創飛地建設、富民強村科技幫促和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四類組織申報。
(一)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項目
1.面向蘇北地區組織實施。申報對象為蘇北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企業。申報企業應具備較好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條件,有穩定的研發投入,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高資信等級和相應資金籌措能力。
2.應用示范的科技成果須經國家或省有關專門機構認定或審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主要包括:
(1)優良品種繁育技術應用示范;
(2)集約化、規模化種養殖技術應用示范;
(3)農產品貯藏加工及增值技術應用示范;
(4)農業資源綠色高效利用技術應用示范;
(5)現代農業裝備技術應用示范。
3.項目應符合本計劃定位要求,主要面向地方特色富民產業發展需求,有良好市場開發前景或有較大推廣應用潛力,產業帶動性強,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顯著。優先支持科教單位參與成果應用示范、帶動農民就業和增收效益明顯的項目,不支持無實質性技術創新內容和配套技術已成熟并大面積推廣的項目。重點支持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應用示范的項目。
4.優先支持創新型領軍企業、研發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和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申報的項目,優先支持省級科技特派員申報的項目,優先支持省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申報的項目,優先支持在“江蘇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登記交易的成果轉化項目。
(二)南北結對幫扶科創飛地項目
按照《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深化南北結對幫扶支持科創飛地建設的通知》,重點支持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圍繞產業發展需求到南京、無錫、蘇州、常州建立科創飛地。科創飛地須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掛牌運行,并有固定物理空間和管理人員,具備技術研發、人才招引、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產業聯動等服務功能。
(三)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
面向蘇北“6個重點幫扶片區”和省科技廳“五方掛鉤”幫扶點組織實施。申報對象為:豐縣、東海縣、連云港市贛榆區、漣水縣、盱眙縣、淮安市淮安區、響水縣、濱海縣、阜寧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遷市宿城區和睢寧縣。申報縣(區)須完成本年度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入庫工作。
(四)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項目
面向全省組織實施。申報對象為經確認(備案)的國家和省級星創天地、江蘇農村科技服務超市總店。
二、組織支持方式
(一)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項目實行獎補立項支持方式,擇優對企業開展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過程中產生的項目費用給予補助。省級農高區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重點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200萬元,其他面上項目不超過100萬元。
(二)南北結對幫扶科創飛地項目實行獎補立項支持方式,根據年度績效目標擇優對符合建設要求的科創飛地按不超過200萬元給予專項支持,重點用于支持飛地開展聯合技術研發、人才引進培養、科技成果轉化和企業孵化等方面的支出。項目完成后將根據績效目標考核情況,按照相關政策給予持續支持。
(三)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資金以縣(區)為分配對象,采用切塊方式分配下達。由相關縣(區)科技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每年每縣(區)立項數不超過3項,實施周期不超過兩年。對帶動農民增收效益明顯的項目,在項目完成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并在進一步明確下一實施期成果應用示范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可實行持續穩定支持。原則上涉及一個幫扶片區的縣(區)分配資金100萬元,涉及兩個片區的縣(區)分配資金150萬元。
(四)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項目實行獎補立項支持方式,按照2022年度開展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的實效進行獎補。星創天地獎補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30萬元,科技服務超市總店支持強度不超過200萬元。
三、申報要求
項目申報實行屬地化管理。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地(含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省級農高區)項目申報材料初審,并出具推薦意見,報送至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作為本計劃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統籌組織本地項目申報工作,進一步對企業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核把關,根據推薦指標,擇優推薦上報。本計劃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一)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項目
1.推薦指標。(1)各設區市擇優推薦40項。(2)省級農高區擇優推薦10項,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擇優推薦6項。(3)第六、第七批省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前五批績效考評優秀的省聯盟可推薦1項,申報單位由聯盟理事長單位確定并出具推薦函,由屬地科技管理部門推薦。(4)省級農高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省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薦指標不占用設區市的推薦指標。
2.相同研究內容已獲得過本計劃、省政策引導類計劃(蘇北科技專項)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本計劃。同一企業及其關聯企業不得將相同內容重復申報省財政資助項目。
3.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骨干最多可再參與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同一項目參與人員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3個。
4.企業申請的補助經費不得超過項目總投入經費的50%。
(二)南北結對幫扶科創飛地項目
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市科技管理部門根據科創飛地建設情況擇優推薦。各設區市推薦的科創飛地數量不超過2家。
(三)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
1.由“6個重點幫扶片區”13個縣(區)和省科技廳“五方掛鉤”幫扶點科技管理部門提出資金申請,完成擬立項項目入庫工作,經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
2.入庫項目須組織農業企業、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主體,依托科教單位開展農業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示范,能有效帶動農民就業增收。
(四)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項目
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根據載體建設情況擇優推薦,推薦的星創天地數量不超過各市星創天地總數的30%。
(五)誠信承諾及廉政工作要求
1.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全省作風和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蘇科監發〔2019〕336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號)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失信行為。因科研失信記錄和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2.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3.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4.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四、其他事項
1.農業科技成果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附件(合作協議、項目投入經費審計材料、有關證書、專利、項目負責人在職證明)順序,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項目申報書及必備佐證材料(合作協議、項目投入經費審計材料、有關證書、專利、項目負責人在職證明)須在網上填報上傳,其他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并填寫《項目附件審查表》和《項目推薦匯總表》,不再在網上填報上傳。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申報的項目,須同時提供聯盟推薦函。申報材料需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送。項目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獲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2.南北結對幫扶科創飛地項目申報材料(一式5份)用A4紙打印,按封面、績效目標表、附件(產學研合作協議、南北雙方相關部門支持政策文件)于左側裝訂成冊,并完善簽字、蓋章等程序。
3.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按封面、資金申請表、附件(2022年度科技幫扶項目完成情況、2023年度擬組織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情況表)于左側裝訂成冊,并完善縣(區)和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等程序。
4.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項目申報材料(一式5份)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申報書、附件(企業資質、科研誠信承諾書、開展科技服務活動及支出經費的證明材料)于左側裝訂成冊,并完善簽字、蓋章等程序。
5.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3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項目申報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6.項目紙質材料報送地址: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南北結對幫扶科創飛地項目、富民強村科技幫促項目和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項目另需報送相關電子文檔至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