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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2年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遴選工作的通知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2-10-17 點擊:次
關于開展2022年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鎮(區、街道)農業農村和經濟發展局(農業農村局)、局屬各單位、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
為做好2022年基層農技推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2年第一批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預算資金的通知》(蘇財農〔2022〕49號)、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組織做好全省2022年基層農技推廣改革與建設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蘇農辦科〔2022〕18號)等文件精神,擬在全縣遴選2個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請各鎮(街道、區)及局屬各單位根據《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報指南》(附件)積極推薦申報,于10月19日前將項目申報推薦書(附件1)、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項目實施方案提交至縣農業農村局科教科。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月21日止
聯系人:縣農業農村局科教科郎迅()。
附件: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報指南
濱海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報指南
一、申報對象
①農業科研、推廣單位;②農業園區;③農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
二、建設數量與期限
建設數量:全縣擬建設2個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建設期限:結合農時建設周期一年左右,原則上2023年12月前完成。
三、申報條件
1.制度要求。申報單位在縣內依法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產權清晰,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2.基礎條件要求。基地交通便利,設施先進,品種優良,具備示范展示、科技推廣、觀摩培訓等功能。
3.產業規模要求。稻麥類種植基地面積不少于200畝,瓜果蔬菜類種植基地面積不少于50畝,畜禽類、水產類養殖基地須符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及農業等相關業務部門要求,部省級。
4.科技隊伍要求。基地必須與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建立穩定的合作機制,組建專家團隊,有穩定的科技人員隊伍,農技推廣部門牽頭實施的優先。
四、扶持環節與標準
實行主體自行實施,先建后補,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后,進行審計、驗收合格后,每個基地補貼資金不超過1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基地標牌制作及安裝;
2.新品種、新技術引進,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等試驗示范所需的農資、機具、技術指導、學習交流等;
3.開展培訓觀摩活動、基地宣傳等;
4.項目考核驗收管理等。
五、基地任務
1.制定示范基地建設運行管理辦法,豎立“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標牌;
2.試驗示范基地與農業科研教學單位緊密對接,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引進、試驗、示范,每年引進和開展農業先進適用技術試驗示范推廣不少于3項,示范內容要與縣級以上發布的主推技術一致。組織示范主體開展觀摩培訓活動,培訓觀摩總數不少于100人次。
3.示范基地要明確專家組成員及技術指導員,有技術示范實施方案,有總結,有專人負責與縣農業農村局對接工作,并建立專門的技術示范展示檔案和培訓觀摩檔案;
4.在農技耘APP展示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建設效果及情況;
5.基地須建立健全經費使用臺賬,接受年度考核驗收,提高試驗示范效果。
六、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推薦書(附件1);
2.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2);
3.項目實施方案(附件3);
4.項目實施平面圖并標注四址GPS定位。
5.營業執照復印件、土地流轉合同復印件等。
七、立項辦法
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立項評審。
全縣示范基地計劃總數原則上不超過2個。如申報數大于計劃數,按專家評審結果擇優確定2個,競爭性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