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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創建(2022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創建)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2-02-22 點擊:次
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最新綜合評估結果公示!
甘肅3家達標:
甘肅白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甘肅甘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甘肅臨夏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2月6日,科技部農村科技司發布關于2021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綜合評估結果公示的公告,根據《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要求,2021年開展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綜合評估工作,評估對象為第7批77家園區及2019年綜合評估結果為不達標整改的10家園區。經過園區自評估、視頻答辯、現場考察以及綜合評議等程序形成了評估結果,現將評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2021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綜合評估結果
(一)第七批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一、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園區
1.河北灤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河北辛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內蒙古巴彥淖爾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江蘇揚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安徽六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6.山東威海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7.山東聊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8.山東鄒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9.河南周口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0.湖南寧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1.湖北黃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2.重慶江津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3.重慶永川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4.四川巴中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5.新疆溫宿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二、評估結果為達標的園區
1.北京密云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河北大廠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河北固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河北涿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河北豐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6.河北威縣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7.內蒙古通遼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8.內蒙古鄂爾多斯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9.遼寧錦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0.吉林白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1.黑龍江佳木斯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2.上海崇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3.江蘇鎮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4.安徽亳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5.安徽宣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6.安徽淮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7.福建龍巖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8.福建邵武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19.福建三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0.山東菏澤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1.山東濟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2.山東棗莊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3.山東濰坊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4.山東棲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5.山東濱城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6.山東莒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7.河南商丘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8.河南漯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9.河南焦作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0.河南安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1.河南駐馬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2.湖北宜昌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3.湖南郴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4.湖南邵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5.廣西賀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6.重慶長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7.重慶涪陵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8.四川綿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9.四川遂寧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0.貴州銅仁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1.貴州六盤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2.貴州赤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3.云南保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4.云南彌勒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5.西藏那曲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6.陜西銅川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7.甘肅白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8.甘肅甘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9.甘肅臨夏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0.青海海西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1.青海海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2.寧夏中衛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3.新疆沙灣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4.新疆建設兵團胡楊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三、評估結果為不達標的園區
1.北京房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江西宜春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廣東韶關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海南陵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云南宣威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6.云南大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7.陜西西咸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8.青海海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二)2019年綜合評估結果不達標整改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一、保留園區資格的園區
1.北京延慶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內蒙古和林格爾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3.吉林延邊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4.河南濮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5.貴州畢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6.云南楚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7.新疆哈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8.深圳寶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二、取消園區資格的園區
1.寧夏銀川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2.廣西桂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什么是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是指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協調指導小組批準建設的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
園區建設與管理要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企業主體、農民受益”的原則,集聚創新資源,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著力拓展農村創新創業、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轉化推廣和高素質農民培訓四大功能,強化創新鏈,支撐產業鏈,激活人才鏈,提升價值鏈,分享利益鏈,把園區建設成為現代農業創新驅動發展的高地。
園區申報條件有哪些
園區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地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應從嚴控制,避免同質化建設;
園區要有科學的規劃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區、明確的主導產業、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一年以上;
園區建設規劃要符合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并經地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園區要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和一定的建設規模,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功能定位清晰,建設內容具體;
園區要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或相應的技術支撐條件,能夠承接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要有較好的研發基礎設施條件和較完善的技術轉化服務體系;要有一批專家工作站和科學測試檢測中心,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園區要有一批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有效提高當地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要為高素質農民培訓提供場所,促進農民科學素養和技術水平提升;要為大學生、農民工等返鄉創業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務平臺;
園區要有健全的管理服務體系。統籌科技資源,協調推進,充分發揮園區對當地農業主導產業的支撐作用。
園區如何建設與管理
園區申報單位須按照論證評審通過后的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實施方案。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須經園區所在地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報園區管理辦公室備案后執行。
園區管理工作專班負責協調和落實各級政府有關園區的土地、稅收、財政等政策措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要整合本地區各類涉農科技計劃項目,傾斜支持園區發展。園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支持園區發展操作性強的相關政策。
園區要堅持新發展理念,制定出臺優惠政策,以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科技服務業和創新創業政策在園區落地生根;要積極吸引優勢企業和優秀人才入駐園區,著力孵化涉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農業高新技術產業,推動園區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綠色化方向發展;要強化一二三產實質融合,積極推進產城產鎮產村融合;要著力營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打造一批“星創天地”。
園區實行年度報告制度和年度總結會議制度。每年3月底前,各園區應通過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將上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到園區管理辦公室,內容主要包括園區建設進展、統計數據、經驗總結、存在問題及下一年度工作重點等。其中,統計數據參考國民經濟統計數據,主要包括地區生產總值(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總產值(農業、林業、牧業、漁業)、各類農產品產量、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城鎮和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園區管理辦公室定期組織召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工作會議,交流各園區的主要經驗和做法。
園區實行創新能力監測與評價制度。按照“建立全國創新調查制度,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監測評估”的要求,在科學、規范的統計調查基礎上,對園區創新能力進行全面監測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和區域發展需求進行針對性指導。園區管理工作專班要及時組織填報監測數據,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