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版對接自貿區28條”正式出臺 長安新區成為合作拓展區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14 點擊:次
面對國家自貿區,東莞當如何主動學習、接受輻射,又當如何堅持“身在自貿區之外、走在自貿區”的自我改革?今日終于有了答案。市政府正式下發《關于東莞對接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意見》,圍繞將東莞建設成為國家自貿試驗區的示范延伸區和優先拓展區這一總體目標,《意見》從政策、產業、金融、平臺等四個方面提出了28 項任務措施,又稱之為“莞版對接自貿區28條”。
對策:主動對接 競合共贏
30多個部門、鎮街參與對接
為全面深化與自由貿易試驗區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合作交流,最大限度地分享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帶來的制度紅利,進一步提高我市首創精神,東莞在周邊城市中率先推出了這份《意見》。
據分析人士指出,文件的出臺,意味著東莞將以國家自貿試驗區為標桿,按照“主動對接、融入互動、錯位發展、競合共贏”的思路,加快推進貿易自由化、投資便利化、金融國際化、審批便捷化,努力將東莞建設成為自貿試驗區的示范延伸區和優先拓展區。
據悉,東莞全市將有30多個部門、鎮街、園區參與《意見》的執行,規模可見一斑。根據文件的要求,東莞將以國家自貿試驗區為標桿,以廣東自貿試驗區為重點,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布局,按照“主動對接、融入互動、錯位發展、競合共贏”的思路,強化政策、產業、金融、平臺等方面的對接,率先探索創新,在自貿試驗區之外形成具有東莞特色的改革發展品牌。
內容:拿出28條“干貨”條款
長安新區成為合作拓展區
《意見》四大核心內容,主要是強化政策、產業、金融、平臺等方面的對接,率先探索創新。28項條款,也對應著28條“干貨”。
制度創新方面,東莞將發展國際商事仲裁機制、建立行政權責清單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廣實施登記注冊“一網通”改革、積極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口岸“三互”大通關改革、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
產業配套方面,包括東莞將推動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建設、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創新發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支持發展現代物流業、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等;
金融創新方面,加快發展互聯網金融服務、加強與自貿試驗區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大力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開展跨境金融合作、加快發展互聯網金融服務等;
平臺對接方面,著力將長安新區打造成為自貿區的合作拓展區、將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打造成為粵港澳服務業開放先行區、將松山湖高新區打造成為粵港澳創新要素集聚區、將粵海銀瓶合作創新區打造成為自貿試驗區的高端制造業承接區、將虎門鎮打造成為自貿試驗區電商供應鏈服務延伸區等。
東莞當如何深刻把握自貿區“四化”?
貿易自由化、投資便利化、金融國際化、審批便捷化,被普遍認為是自貿區的內涵所在,因此被稱之為自貿區“新四化”。東莞當如何把握準、研究透自貿試驗區的深刻內涵,圍繞這“新四化”做些什么?針對此問題,我們對話市委政研室,了解東莞對接自貿區在貿易、投資、金融、審批等方面的舉措。
貿易自由化:加大對生產性服務業的開放力度
創新發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爭取在優化跨境電子商務一體化通關管理模式、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和零售出口貿易統計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試。創新莞港澳服務貿易合作機制,探索在區域范圍內進一步加大對生產性服務業的開放力度,大力引進港澳地區的專業服務機構。依托保稅物流中心業務基礎,促進服務于自貿試驗區的物流園區和倉儲業發展,推動轉運、重整備貨、采購、配送及加工功能落地。
投資便利化:推廣實施登記注冊“一網通”改革
推廣實施登記注冊“一網通”改革,實現企業登記注冊需辦理的所有業務,均可在網上辦事大廳一站式、全流程辦理完畢。支持有實力的本地企業設立境外貿易公司、海外分銷中心、展示中心等境外游營銷網絡和物流服務網絡,創新國際營銷模式。加快建立國際商事糾紛調解和仲裁服務機制,積極引入境內外優質的調解和仲裁服務機構,通過有效銜接,幫助企業以更快速、更便捷、更經濟的方式解決各種涉外商事爭議。
金融國際化: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境外放款
積極爭取上級支持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境外放款、跨境項目人民幣貸款、跨國企業集團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等方式開展雙向人民幣融資。鼓勵東莞本地銀行、融資租賃、期貨基金等機構和上市企業、大中型外貿企業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分支機構,開展跨境投資、境外融資等業務合作。支持莞港澳三地機構共同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為東莞本地企業海外投資、并購提供人民幣投融資服務。
審批便捷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推進行政審批管理標準化,實行集中審批、并聯審批。積極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對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需審批事項,積極優化審批程序,創新監管方式,形成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新型投資管理體制和市場監管體制。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借鑒國際知名自由貿易園區管理運營經驗,開展口岸綜合監管方案研究,探索以“單一平臺”實現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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