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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8-11 點擊:

  前言(yan)

  建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以下簡稱邊境合作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大創舉。進入新世紀以來,國家級開發區繼續堅持國務院確定的“三為主、二致力、一促進”的發展方針,在我國吸收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對外貿易、促進產業集聚和工業發展、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中,有效發揮了窗口、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邊境合作區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發展有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特色經濟,在提升沿邊開放水平、增進與周邊國家合作交流、打造邊疆經濟增長點、促進邊境地區民族團結與社會穩定中作出了重要貢獻。

  “十二五”期間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全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深刻認識并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新變化、新特點,促進國家級開發區進一步集聚優質資源,提升綜合實力,在轉變發展方式、擴大開放、創新發展、綠色增長、區域帶動等方面繼續發揮先鋒示范作用;促進邊境合作區加快科學發展,繼續發揮興邊富民、睦鄰安邦的橋頭堡作用,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是指導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十二五”期間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依據,規劃范圍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

  一、發展成就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指導下,國家級開發區經過20余年的開發建設,走出了一條以園區為載體的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最快、吸引外資最多、投資環境最優、技術水平最高的現代化產業集聚園區,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國際化的重要平臺和載體,是地方經濟的重要增長極,發展成績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肯定,也受到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關注。邊境合作區在近20年的艱苦創業中,服從國家對外開放大局,內引外聯,突出特色、打造優勢,成為繁榮邊境經貿、助推睦鄰交流、維護邊疆穩定的開放區、先行區和保障區。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多年發展所形成的與時俱進、敢為人先的改革意識,不計名利、甘于奉獻的創業精神,兼收并蓄、開放包容的開發區文化,以及親商務實、優質高效的服務理念,構成了巨大的精神財富,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持可持續發展,推動經濟轉型與產業升級,主要經濟指標達到或超額完成既定目標,為“十二五”期間又好又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經濟實力不斷增強。

  “十一五”期末,國家級開發區數量達到116家。五年來,國家級開發區經濟總量不斷擴大,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對國民經濟貢獻率持續提高。2010年,國家級開發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6849億元,工業增加值18661億元,出口總額2536億美元,稅收收入4650億元。國家級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速達到23%,所占全國比重提高到7%,工業增加值所占比重達到12%,出口總額占比為16%,稅收總收入占比為6%,分別比“十五”期末提高了2個百分點、3個百分點、0.5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國家級開發區對所處區域的輻射帶動能力增強,創造的地區生產總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超過13%。其中,東部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達到16%,中西部達到9%以上。

  “十一五”期間,邊境合作區經濟實力顯著提升。2010年,邊境合作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90億元,工業增加值145億元,工業總產值455億元,出口50億美元,稅收收入41億元。

  (二)產業結構日趨優化。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著力提升傳統制造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促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電子信息、汽車產業、裝備制造、化工產業、食品產業等支柱產業的基礎地位進一步強化;新興產業方興未艾,涌現出一大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領域的企業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國公司、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入區建設研發中心和中試基地,參與國際分工的產業環節正在由低端向高端提升。與此同時,開發區積極發展總部經濟、服務外包、檢驗檢測、科技研發、物流、會展、金融保險、中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培育新的增長點。2010年,區內服務業增加值達6405億元,占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23.9%,服務外包企業數量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額均實現快速增長。

  “十一五”期間,邊境合作區推進科、工、貿、游并舉發展,產業實力持續壯大,產業特色凸顯,企業技術水平和產品增值率提高,促進了當地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三)開放水平顯著提高。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開放水平日益提高,利用外資質量顯著提升。2010年,實際利用外資305億美元,占全國比重28.9%,已成為跨國公司來華投資的首選之地,一大批質量高、效益好的跨國公司大型投資項目相繼落戶國家級開發區。區內外貿結構不斷優化,進出口產品中高新技術產品所占比重不斷提升。“十一五”期末,實現進出口總額4900億美元,其中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額為2915億美元,所占比重為59.5%。國際合作呈現新亮點,“廣州知識城”、“中德(徐州)東方魯爾工業園”等一批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穩步推進。“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引導低端勞動密集型產業向國內其他地區轉移,大力培育龍頭企業進行全球化布局,積極扶持內資企業做大做強,內源型發展動力不斷提升。

  “十一五”期間,邊境合作區進一步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和通關能力建設,豐富對外經貿和人員往來的形式與內容,提升與周邊國家的開放合作水平,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規模日益擴大。2010年,邊境合作區進出口總額達95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達4.1億美元。

  (四)創新能力實現提升。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已成為國家重要的高新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基地。2010年,區內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9%,比“十五”期末提高一個百分點,是同期全國平均水平的近2倍。“十一五”期末,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工業產值33922億元,占工業總產值的43.8%。據統計,2009年底前批準設立的56個國家級開發區中,已建立國家級研發中心近100家,省級研發中心500多家,引進外商投資研發中心超過960家,高新技術企業超過2250家,聚集各類高校達120多所;大專以上學歷人數超過230萬人,占全體從業人員的比例達到34%以上。

  (五)資源利用效率提高。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快從粗放型增長模式向集約型發展模式轉變。“十一五”期末,國家級開發區創造了全國約7%的生產總值、16%的出口總額和6%的稅收。2010年,國家級開發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為0.48噸標準煤/萬元,為全國水平的50%左右,單位產值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單位產值化學需氧量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積極推動生態工業園、循環經濟示范區試點。23家國家級開發區批準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其中8家創建工作已通過驗收。2009年底前批準設立的56個國家級開發區中,已建成10余家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園區,40余家通過ISO14000環境質量體系認證,15家通過ISO14000國家示范區認證。

  (六)輻射能力愈發凸顯。

  “十一五”期間,在國家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等一系列區域發展戰略規劃中,國家級開發區成為了促進城市群和經濟帶發育的重要支撐點。產業擴散效應增強,通過產業內垂直分工、水平分工產生擴散效應,開發區帶動周邊地區形成相關配套產業集群,提升了所在區域的工業化水平。開發擴散效應突顯,通過科學規劃、成片開發、統籌管理,開發區帶動周邊地區人口和商貿活動聚集水平迅速提高,一批功能完備的新城、新區迅速崛起,提升了所在區域的城鎮化水平。人才擴散效應顯著,開發區通過吸引外部人才和培訓區內人員,提升了當地人才素質,增強了城市發展的長遠競爭力。

  (七)體制改革縱深推進。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繼續堅持精簡高效的體制,在城市建設、土地開發、經濟管理、人事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不斷創新,按國際規則營造重商、親商、安商的投資環境。部分國家級開發區緊抓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及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區的機遇,在行政管理、城鄉統籌、擴大開放、區域合作、生態環保等領域先行探索,開創“區區合作”等區域統籌發展、優勢互補新模式,在更高層次、更寬領域為綜合體制改革探路。

  (八)社會發展日臻和諧。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在建立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區內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覆蓋范圍進一步拓展,部分國家級開發區的社會保障程度已高于所在城市和地區。外來務工人員生活環境和服務體系日益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勞動保障監察、職業安全與健康監督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國家級勞動關系和諧園區創建工作積極推進。企業工會建設獲得良好成效,在企業依法納稅、保護環境、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發揮了引導和促進作用。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就業規模逐步擴大,2010年區內從業人員達到92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長30%。

  與此同時,還應清醒地看到,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還面臨著一系列挑戰。從整體發展看,同我們現階段基本國情一致,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依然處于成長和轉型階段,產業分工相對處于國際低端,高端產業比重偏低,科技創新、體制創新和管理模式創新的能力總體不強,高端人才的供給不足,粗放的發展模式難以為繼,產業轉型升級的任務越發緊迫。從內部結構看,不同地域間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發展水平不均衡,吸引投資與引進技術不均衡,制造業與服務業發展不均衡,產業擴張與環境保護不均衡,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均衡,迫切需要加強統籌協調發展能力。從外部環境看,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發展方向定位不明確、管理主體地位缺乏法律依據、行政授權不充分不穩定、體制機制活力弱化、優惠政策淡化、開發建設資金不足、土地環境資源制約凸顯、社會管理事務日益繁重、同所在行政區域責權劃分不明確、同其它各類園區競爭日趨激烈,等等。這些問題和矛盾在新時期錯綜復雜的內外環境下正在進一步顯現,一系列事關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發展的重大問題亟待明確。

  二、發展形勢

  “十二五”期間正處于全球經濟格局調整、區域合作強化、科技創新突破、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的新階段。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既面臨在更高水平上實現新一輪增長的難得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風險和挑戰。加快調整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經濟結構、探索新的歷史條件下工業化、現代化與城鎮化的要求愈發迫切。

  (一)國際形勢。

  1.全球市場需求結構此消彼長。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變化。一方面,主要發達經濟體復蘇乏力、就業不振、需求低迷,為加快經濟復蘇進程,美日歐等國積極搶占全球貿易結構調整和金融改革的有利地位,通過各種措施推動本國制造業振興和出口增長,降低對外部產品和服務的依賴。另一方面,新興經濟體復蘇勢頭良好,實力不斷增強,市場需求擴大,區域合作進程加快,區域貿易壁壘降低。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應密切關注全球經濟形勢變化,創新外貿發展方式、優化進出口結構,在鞏固發達國家市場占有率的同時,積極開拓新興市場。

  2.科技創新成為全球經濟復蘇關鍵。后金融危機時代,全球經濟將進入創新集聚爆發和新興產業加速成長時期。發達經濟體紛紛采取措施,強化科技創新能力,支持新能源、生物醫藥、信息網絡等領域的創新發展,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的競爭日趨激烈。新興經濟體也積極推進跨國技術合作,集聚全球智力資源,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爭取后金融危機時代的競爭優勢和話語權。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需要緊跟全球科技創新的主流,依托“技術窗口”優勢,構建區域創新體系,加快推動科技創新步伐,實現跨越式發展。

  3.國際產業轉移呈現新趨勢。后金融危機時代,技術變革推動科技型產業蓬勃發展,激活了新一輪的全球資源配置,先進制造環節、高端價值鏈工序和現代服務業整合速度加快,跨國服務外包由傳統環節外包加速向流程整合外包、服務創新外包等高增值領域轉變,轉移產業的總體質量日益提升。發達國家與新興經濟體不斷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參與國際產業新一輪分工和轉移。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把握國際產業轉移新趨勢、新特點,創新利用外資方式,積極承接國際高端、新興產業轉移,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

  4.資源環境問題成全球關注重點。全球資源環境承載壓力不斷增大,生態環保、節能減排成為全球共識。發達國家在降低碳排放議題上希望發展中國家承擔更多國際責任。發展中國家希望通過加強國際間的生態環保合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低碳技術”、“綠色技術”實現“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產出”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國內發展水平較高、產業升級條件相對完善的區域,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以科技創新為切入點,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國內形勢。

  1.科學發展和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成為新時期發展的主題和主線。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主要依賴出口拉動,依賴投資帶動,依賴資源環境損耗支撐增長,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問題日益顯現。“十二五”期間,我國將以科學發展作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邁入轉變發展方式的攻堅階段,通過深入實施結構調整,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促進節能減排等重點工作,推動經濟新一輪大發展。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要更加注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升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力爭率先實現發展方式的轉變。

  2.建立區域發展新格局成為國家重大戰略。為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縮小地區差距,“十二五”期間我國將按照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構筑區域經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區域發展新格局。13個區域規劃相繼升級為國家級規劃,與西部大開發新十年規劃共同構成新時期區域協調發展的總體藍圖。作為所屬區域經濟的增長極和社會發展的動力源,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進一步發揮龍頭帶動作用,為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實施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撐與保障。

  3.提高城鎮化水平更加注重經濟社會均衡發展。“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化率將突破50%,但城鎮化進程中面臨的重經濟輕社會、公共服務低水平不均衡等矛盾也日益凸顯。在提升城鎮化率的同時,妥善處理經濟社會均衡發展問題,縮小收入差距,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構建和諧社會關系是我國新型城鎮化面臨的重大任務。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將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納入發展目標,將完善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等社會功能作為重點工作,調整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為產業升級開辟更大空間,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1.國家級開發區發展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握國內外形勢新特點、新變化,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持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發展方針,按照“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并重,利用境外投資與境內投資并重,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并重,致力于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致力于增強體制機制活力,促進國家級開發區向以產業為主導的多功能綜合性區域轉變”的“三并重、二致力、一促進”的發展要求,努力開創國家級開發區發展新局面,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2.邊境合作區發展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握國內外新形勢、新變化,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積極推進外引內聯,深化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進一步擴大和提升沿邊開放質量和水平,完善沿邊地區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優化、整合和提升區域功能,形成沿邊地區參與國際競爭的新優勢,為實現“富民、興邊、強國、睦鄰”的戰略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二)發展路徑。

  1.優化結構,轉變方式。結合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建立科學布局、重點突出、分工合作、有序競爭的園區產業新格局。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通過轉變發展方式增加發展空間、增強承載能力、增創競爭優勢。

  2.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引導和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和核心技術。把技術創新作為提升傳統產業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抓手。

  3.綠色增長,生態發展。堅持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能源和其他資源。統籌推進綠色增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節能環保產業。

  4.擴大開放,內外并舉。適應我國對外開放向進口與出口并重、吸收外資與對外投資并重轉變的新形勢,積極培育增長的內生動力,主動拓展對外開放新的空間和領域。完善新形勢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有效防范輸入型風險。

  5.深化改革,先行先試。堅持精簡集中、靈活高效、親商務實的開發區管理體制。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設。以市場為基本資源配置手段,促進高端要素、高端產業、高端人才、高端成果向園區集聚。

  6.區域聯動,合作發展。創新開發區之間、開發區與其他類型園區的協同發展模式。鼓勵開發區與母城融合式發展。加大對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開發區的扶持力度,提升欠發達地區和沿邊地區發展水平。

  7.統籌兼顧,和諧共贏。完善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公共服務供給和保障水平。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就業,保障勞動者權益。提高勞動者素質,吸納高端人才入區創業安居。

  (三)發展目標。

  1.戰略定位。


  “十二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繼續作為深化改革的“試驗田”、擴大開放的排頭兵、科學發展的引領者和社會和諧的示范區。

  2.總體目標。

  國家級開發區總體目標: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5%,2015年末達到5300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年均增長9%,達到480億美元;稅收收入年均增長18%,達到10600億元;服務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0%;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49%;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40萬元;單位面積土地地區生產總值貢獻值16億元/平方公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15%,降至0.41噸標準煤/萬元。

  邊境合作區總體目標: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20%,2015年末達到98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年均增長14%,達到8億美元;稅收收入年均增長17%,達到90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33萬元。

  3.國家級開發區分類目標。

  (1)東部沿海地區的國家級開發區要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高端發展的戰略取向,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著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著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若干規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一批主體功能突出、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2)中部地區及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國家級開發區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加速要素集聚,以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帶動區域協調發展,充分利用市場和區位優勢發展現代物流產業,承接東部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積極發展現代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和資源型城市轉型,打造中部新的開放高地,成為實施中部崛起和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重要平臺和載體。

  (3)西部地區的國家級開發區要發揮當地資源和特色產業優勢,加強與東部、中部地區產業合作,進一步做大做強優勢產業,發展壯大一批規模和水平居全國前列的產業集群,堅持科技創新和綠色發展,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在實施西部大開發和沿邊開發開放戰略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邊疆和民族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

  四、重點任務

  (一)營造優良投資發展環境。


  把環境建設作為發展的核心動力。進一步強化開放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統籌意識、法制意識、民生意識和生態意識,不斷提升綜合發展環境水平。要堅持科學規劃,形成集約健全、宜業宜居的城市環境;堅持以人為本,形成保障完備、文明開放的社會環境;堅持依法治區,形成規范有序、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堅持產城融合,形成優勢互補、統籌發展的區域環境;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激勵創新、人才集聚的創新環境;轉變政府職能,形成規范透明、精簡高效的行政環境;堅持綠色發展,形成優美和諧、生態環保的自然環境。

  (二)提高先進制造業競爭力。

  1.積極承接新一輪國際產業轉移。國家級開發區要抓住機遇,吸納和培育具有高技術、高成長、高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特征的行業。重點發展產業鏈中核心零部件、關鍵材料制造、技術研發、工業設計、檢測等領域的企業或項目。

  邊境合作區要以盡快改變區內企業規模較小、產業單一的現狀為主要任務,深入分析市場資源條件,以開發周邊國家適用產品為導向,加快發展高起點、高水平的沿邊工業。鞏固本地傳統優勢產業,吸引內地企業投資發展輕紡業、電子、食品、家電、工程機械、建材以及進口礦產資源加工等行業,推動制造業改造升級。

  2.加快培育特色產業集群。利用政策機遇推進產業調整與振興,推動現有制造業改造升級。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配套能力,淘汰落后產能。加強產業規劃,圍繞龍頭項目、重點產業、知名品牌開展產業鏈招商。鼓勵同類企業向特色產業園區集聚,優化企業間的生產協作和配套體系。形成若干個國際知名、各具特色的制造業產業集群,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

  (三)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1.積極部署戰略性新興產業。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努力爭取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在國家級開發區投資布局。積極參與有關產品和技術標準的制定,努力成為國家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示范基地。以培育和壯大龍頭企業為突破口,引導財政、稅收、金融、人才與土地等政策向龍頭企業傾斜。

  2.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圍繞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規劃建設一批龍頭企業主導、規模優勢明顯、產業配套完善、輻射帶動作用強的產業集群,積極培育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示范基地。完善環境和載體建設,發展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服務體系,引導技術、人才、資金和重大項目向產業基地集聚。

  (四)壯大提升高新技術產業。

  1.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搭建包括科技研發、成果孵化、產業化制造、技術服務在內的一站式公共技術平臺。構筑有利于科技企業成長的現代金融環境、信息平臺和市場渠道。鼓勵高新技術企業與傳統產業企業進行資產、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與重組。重點推進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環境保護、醫藥、航空航天、海洋產業等領域的高科技產業集群發展。

  2.提升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積極推動以軟件外包為主的服務貿易,促進各種形式的技術貿易。利用各種媒體和展會平臺擴大區內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影響力。支持區內企業利用跨國公司在華科技資源,加強同大學、科研院所、咨詢機構的技術聯合。扶持和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國際化發展。加強技術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五)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

  1.全力打造現代服務業集群。國家級開發區要主動承接高附加值服務業的轉移,提升傳統服務業,拓展新興服務業。大力發展包括金融財務、商貿服務、創意設計、現代物流、創業投資、法律咨詢、會計審計、工程咨詢、信用評估、廣告會展、服務外包等在內的現代服務業集群。放寬準入限制,通過要素價格政策和專項資金扶持,營造有利于現代服務業發展、特別是總部經濟和新型服務業態發展的軟件環境。

  邊境合作區要積極利用通道區位優勢,大力發展物流、商貿、金融、旅游、信息、會展、文化等現代服務業,形成面向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生產性服務基地、商貿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2.鼓勵和支持發展服務外包。主動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優先承接產品研發、信息服務、金融財務、創意媒體流程整合、數據平臺等高端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加強對服務外包企業取得國際資質、增強全球交付能力的輔導。引進服務外包高端人才,鼓勵跨國公司創辦服務外包培訓機構,培養服務外包所需人才。

  (六)著力構建區域創新體系。

  1.實施科技立區戰略。將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作為開發區在新階段發展的戰略基點,不斷完善科技創新政策支持體系。完善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通過資金引導、直接投入、項目補助、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多種方式,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健全技術產業交易市場,引進風險投資,完善創新服務機制。

  2.加強創新主體建設。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鼓勵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鼓勵企業承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與中小企業開展聯合研發,或采取智力與技術入股方式與中小企業建立創新聯合體。鼓勵跨國公司技術研發、產品設計開發的本地化,或與本土企業共同建立技術研發機構。

  (七)提升要素資源集聚整合能力。


  1.加快高端人才的培養、引進和集聚。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導向,重點引進一批位于學科前沿、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和帶動新興產業發展的領軍型科學家,加快培養一批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和企業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與團隊,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權責明確、評價科學、激勵高效的科技管理制度。為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良好工作和生活服務。

  2.多渠道提高資本集聚能力。堅持產業鏈招商、專業化招商,重點加強招商引資的前期研究和后期服務,提升招商引資的質量與水平。重點吸引技術高、效益好、帶動強的企業入區集中布局。引導外資投向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支持國有、民營、外商投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積極培育上市公司,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探索多層次、多形式的產權、債權交易模式,完善園區金融環境。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基礎設施投融資渠道。

  3.不斷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進行開發建設并實行統一管理。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集約、高效開發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法審批和供應土地。合理設置企業、項目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各類用地標準,確保土地產出強度。大力引導現有企業增容改造、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加強用地動態監管,建立退出機制,及時處置閑置土地。

  (八)優化開放型經濟格局。


  1.提升對外經貿競爭力。積極推進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貿易平臺和營銷網絡建設,加快培育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新優勢。支持企業出境展覽、宣傳商譽、提升產品質量、拓展貿易渠道、培育自主品牌,發展服務貿易。鼓勵和引導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促進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大對國外人才、技術、品牌和管理的引進,擴大金融、物流、醫療、教育等領域國際化程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積極穩妥引導開發區“走出去”,利用品牌形象、體制機制、管理經驗等優勢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

  2.加強同毗鄰國家的國際經貿合作。邊境合作區要進一步完善口岸基礎設施,提高通關和綜合配套能力,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發揮對外交往窗口平臺作用。要大力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產業加工,擴大進出口規模,提高邊境地區對外貿易占全國外貿的比重。以邊境口岸為依托,建設一批較具規模的商品集散市場和多功能物流中心。鼓勵資源性商品進口,輸出特色優質和高附加值商品。要發揮沿邊地緣優勢,利用我同周邊國家、地區自貿區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和其他多雙邊組織經濟合作框架,打造同毗鄰國家經貿交流的橋頭堡。總結完善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試點經驗,積極探索、審慎推進跨境經濟合作區模式。

  (九)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

  1.強化生態環保綜合管理。加強環境保護規劃與承載力評估,嚴格執行項目建設和廢物處理配套設施“三同時”要求。加強入區項目的事前審核,禁止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入區投資。推進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開展區域環境管理標準化認證工作。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加強區內企業和項目的事中事后審核,強化對現有污染源的跟蹤監控和有效治理,推廣垃圾無害化與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置。堅決淘汰區內落后產能,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或項目實施退出機制。

  2.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大力倡導發展環保產業,支持企業開發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大力推廣低碳技術和低碳材料運用。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加快產業優化升級,促進企業技術革新、管理創新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同區內產業相關聯的環境技術服務業。深化節能環保國際合作,積極打造國際生態環保合作交流平臺和示范項目。積極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和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

  (十)全面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1.強化區域發展帶動作用。以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為指導,結合區域特點,進一步梳理發展思路。科學規劃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在城市、區域中的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增強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同城市、區域的功能互補和資源共享,推進城市和開發區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一體化和網絡化。構建跨區域開發區聯動機制,引導開發區優勢互補和產業有序轉移。開展對邊疆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的地區互助,實行多種形式的對口支援。

  2.加強與其他特殊經濟功能區優勢互補。鼓勵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建立同國家級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監管場所等特殊經濟功能區的配套聯動關系,利用其特殊經濟區的政策資源與服務資源,促進產業快速發展,形成區域性綜合性產業增長帶。

  (十一)加強園區社會建設。

  1、完善提升公共服務。統籌規劃、有序推動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內城市景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區服務、防災減災等公共設施以及為區內居民服務的商業、住房設施的建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加強職業培訓,鼓勵自主創業,促進充分就業,保障勞動者權益,建立和諧勞動關系。落實各項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政策要求,逐步擴大受益范圍,逐步提高保障標準,鼓勵創新保障手段,鼓勵發展社會互助和慈善事業。加強社會管理體制、能力建設,健全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鼓勵群眾有序參與園區管理。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2.切實做好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嚴格執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拆遷補償制度和相關補償標準,妥善處理補償安置爭議,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和被拆遷居民的利益。整體規劃、統籌建設農民及居民住宅,改善被拆遷群體的生活居住環境。加強培訓,促進城鄉居民平等就業,讓被征地農民融入到開發區的建設發展。貫徹“以工哺農、以城帶鄉”方針,發揮開發區輻射帶動作用,管理好開發區管轄區域內的未開發農村地區,提高未開發地區新農村建設水平。

  五、政策措施

  (一)實施分類管理指導。


  將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納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突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窗口、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根據區域發展戰略和差別化政策措施,協調各政府部門和協會、商會等中介機構,加強對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加強對東部地區發展較快、質量較好、經驗突出的園區宣傳,為其進一步深化改革爭取寬松的政策環境。加強對中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新疆和西藏兩大民族地區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的財政支持力度,通過政府貸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貼息、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等方式,促進上述地區園區投資環境建設。支持和鼓勵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合作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列入國家重點產業基地。支持發展水平高、發展質量優、集約效應好、帶動作用強的國家級開發區拓展發展空間,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根據發展需要調整區位,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新設邊境合作區。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推動探索創新,總結成功經驗,積極研究并審慎推進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加強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本地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的溝通、協調和服務。

  (二)積極推動依法治區。

  按照國家級開發區的管理機構原則上為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經濟發展、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的思路,積極推動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主體地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法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將國家級開發區管理體制制度化,明確國家級開發區管理機構管理權限和管理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精簡高效、分工協作、權責明晰、管理科學、服務全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管理機構在開發建設、規劃、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等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根據自身發展實際情況開展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園區與所在區域實現優勢疊加、互動發展的新機制。

  (三)建立區域合作機制。

  建立國家級開發區之間、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之間的產業合作、人才合作、信息合作、投資合作、管理合作機制。創新模式,探索建立股權制的投資實體或投資合作平臺。鼓勵東部地區國家級開發區支援和幫助中西部國家級開發區及邊境合作區加快發展,向中西部地區加快產業轉移。積極做好對西藏、新疆產業聚集園區的對口援助工作。積極研究政府、開發區與企業“三方聯動、市場導向、保障有力”的促進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輸出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促進產業轉移,拓展市場空間。

  (四)推進綜合配套改革。

  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特別是所在城市或區域已經獲批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園區,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進行綜合配套改革。選擇條件成熟的國家級開發區及邊境合作區進行體制機制創新改革試點,賦予其在產業發展、行政管理體制、科技創新、投融資體制、招商引資、國際合作、區域合作等各項深化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領域的先行先試權。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一站式”服務制度,積極探索建設項目聯合驗收、企業年檢申報備案等審批機制創新;鼓勵通過電子化、網絡化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按照“地方為主、尊重實踐、注重效果”的原則,支持在政府引導下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場化的園區開發和管理模式。進一步探索有利于邊境合作區的發展的管理體制,鼓勵調動行政、市場、社會等各方資源,化解建設瓶頸,實現率先發展。選擇發展現狀好、管理水平高、區位優勢明顯的邊境合作區開展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的試點。

  (五)完善評價考核體系。

  加強對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統計工作的指導,完善統計體系,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和及時性。按照“科學性、穩定性、客觀性”的原則,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按照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生態環境、社會發展、體制建設的基本框架,提高能反映國家級開發區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指標權重,引導開發區實現均衡發展、和諧發展和創新發展。將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結果作為開發區升級、區域擴大的重要依據,并探索建立分類激勵、動態進出機制。加大對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結果的宣傳,增強其權威性和影響力。根據邊境合作區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探索建立邊境合作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審機制。

  (六)提升人才競爭優勢。

  推動建立國家級開發區培訓中心,培養開發區管理人才,總結開發區實踐經驗,研究世界園區發展趨勢,加強開發區輿論宣傳,擴大開發區對外交流。鼓勵各國家級開發區以及邊境合作區之間建立人才培訓、交流和共享長效機制。加大對國家級開發區特別是新升級國家級開發區的培訓工作力度,將發展水平較高的省級開發區納入國家級開發區的人才培訓和有關工作范疇,積極支持其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有序推進東、中西部國家級開發區干部的雙向交流、學習和掛職鍛煉。選派邊境合作區優秀商務人才赴我國駐周邊國家經商機構工作鍛煉。

  (七)加強規劃組織落實。

  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規劃實施的監督機制,保障規劃順利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根據規劃要求研究制定規劃實施意見和具體工作方案。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加強統籌協調。商務部、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組織工作,加強同國家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加強同所在地“十二五”規劃及其他相關規劃的銜接,指導和幫助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商務部、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所在地政府要跟蹤分析本規劃實施情況,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定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加強經驗總結。積極研究建立科學研究體系,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建設發展和本規劃的實施提供科學的理論支撐和有力的政策依據。

  附件:1.國家級開發區“十二五”規劃指標表

            2.邊境合作區“十二五”規劃指標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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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

2015-08-11 來源:未知 點擊:

  前(qian)言

  建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以下簡稱邊境合作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大創舉。進入新世紀以來,國家級開發區繼續堅持國務院確定的“三為主、二致力、一促進”的發展方針,在我國吸收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擴大對外貿易、促進產業集聚和工業發展、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中,有效發揮了窗口、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邊境合作區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發展有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特色經濟,在提升沿邊開放水平、增進與周邊國家合作交流、打造邊疆經濟增長點、促進邊境地區民族團結與社會穩定中作出了重要貢獻。

  “十二五”期間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全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深刻認識并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新變化、新特點,促進國家級開發區進一步集聚優質資源,提升綜合實力,在轉變發展方式、擴大開放、創新發展、綠色增長、區域帶動等方面繼續發揮先鋒示范作用;促進邊境合作區加快科學發展,繼續發揮興邊富民、睦鄰安邦的橋頭堡作用,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是指導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十二五”期間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依據,規劃范圍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

  一、發展成就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指導下,國家級開發區經過20余年的開發建設,走出了一條以園區為載體的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最快、吸引外資最多、投資環境最優、技術水平最高的現代化產業集聚園區,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國際化的重要平臺和載體,是地方經濟的重要增長極,發展成績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肯定,也受到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關注。邊境合作區在近20年的艱苦創業中,服從國家對外開放大局,內引外聯,突出特色、打造優勢,成為繁榮邊境經貿、助推睦鄰交流、維護邊疆穩定的開放區、先行區和保障區。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多年發展所形成的與時俱進、敢為人先的改革意識,不計名利、甘于奉獻的創業精神,兼收并蓄、開放包容的開發區文化,以及親商務實、優質高效的服務理念,構成了巨大的精神財富,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持可持續發展,推動經濟轉型與產業升級,主要經濟指標達到或超額完成既定目標,為“十二五”期間又好又快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經濟實力不斷增強。

  “十一五”期末,國家級開發區數量達到116家。五年來,國家級開發區經濟總量不斷擴大,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對國民經濟貢獻率持續提高。2010年,國家級開發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26849億元,工業增加值18661億元,出口總額2536億美元,稅收收入4650億元。國家級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十一五”期間年均增速達到23%,所占全國比重提高到7%,工業增加值所占比重達到12%,出口總額占比為16%,稅收總收入占比為6%,分別比“十五”期末提高了2個百分點、3個百分點、0.5個百分點和1.5個百分點。國家級開發區對所處區域的輻射帶動能力增強,創造的地區生產總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超過13%。其中,東部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達到16%,中西部達到9%以上。

  “十一五”期間,邊境合作區經濟實力顯著提升。2010年,邊境合作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90億元,工業增加值145億元,工業總產值455億元,出口50億美元,稅收收入41億元。

  (二)產業結構日趨優化。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著力提升傳統制造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促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電子信息、汽車產業、裝備制造、化工產業、食品產業等支柱產業的基礎地位進一步強化;新興產業方興未艾,涌現出一大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領域的企業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國公司、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入區建設研發中心和中試基地,參與國際分工的產業環節正在由低端向高端提升。與此同時,開發區積極發展總部經濟、服務外包、檢驗檢測、科技研發、物流、會展、金融保險、中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培育新的增長點。2010年,區內服務業增加值達6405億元,占開發區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23.9%,服務外包企業數量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額均實現快速增長。

  “十一五”期間,邊境合作區推進科、工、貿、游并舉發展,產業實力持續壯大,產業特色凸顯,企業技術水平和產品增值率提高,促進了當地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三)開放水平顯著提高。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開放水平日益提高,利用外資質量顯著提升。2010年,實際利用外資305億美元,占全國比重28.9%,已成為跨國公司來華投資的首選之地,一大批質量高、效益好的跨國公司大型投資項目相繼落戶國家級開發區。區內外貿結構不斷優化,進出口產品中高新技術產品所占比重不斷提升。“十一五”期末,實現進出口總額4900億美元,其中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額為2915億美元,所占比重為59.5%。國際合作呈現新亮點,“廣州知識城”、“中德(徐州)東方魯爾工業園”等一批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穩步推進。“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引導低端勞動密集型產業向國內其他地區轉移,大力培育龍頭企業進行全球化布局,積極扶持內資企業做大做強,內源型發展動力不斷提升。

  “十一五”期間,邊境合作區進一步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和通關能力建設,豐富對外經貿和人員往來的形式與內容,提升與周邊國家的開放合作水平,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規模日益擴大。2010年,邊境合作區進出口總額達95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達4.1億美元。

  (四)創新能力實現提升。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已成為國家重要的高新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基地。2010年,區內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9%,比“十五”期末提高一個百分點,是同期全國平均水平的近2倍。“十一五”期末,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工業產值33922億元,占工業總產值的43.8%。據統計,2009年底前批準設立的56個國家級開發區中,已建立國家級研發中心近100家,省級研發中心500多家,引進外商投資研發中心超過960家,高新技術企業超過2250家,聚集各類高校達120多所;大專以上學歷人數超過230萬人,占全體從業人員的比例達到34%以上。

  (五)資源利用效率提高。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加快從粗放型增長模式向集約型發展模式轉變。“十一五”期末,國家級開發區創造了全國約7%的生產總值、16%的出口總額和6%的稅收。2010年,國家級開發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為0.48噸標準煤/萬元,為全國水平的50%左右,單位產值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及單位產值化學需氧量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積極推動生態工業園、循環經濟示范區試點。23家國家級開發區批準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其中8家創建工作已通過驗收。2009年底前批準設立的56個國家級開發區中,已建成10余家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園區,40余家通過ISO14000環境質量體系認證,15家通過ISO14000國家示范區認證。

  (六)輻射能力愈發凸顯。

  “十一五”期間,在國家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等一系列區域發展戰略規劃中,國家級開發區成為了促進城市群和經濟帶發育的重要支撐點。產業擴散效應增強,通過產業內垂直分工、水平分工產生擴散效應,開發區帶動周邊地區形成相關配套產業集群,提升了所在區域的工業化水平。開發擴散效應突顯,通過科學規劃、成片開發、統籌管理,開發區帶動周邊地區人口和商貿活動聚集水平迅速提高,一批功能完備的新城、新區迅速崛起,提升了所在區域的城鎮化水平。人才擴散效應顯著,開發區通過吸引外部人才和培訓區內人員,提升了當地人才素質,增強了城市發展的長遠競爭力。

  (七)體制改革縱深推進。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繼續堅持精簡高效的體制,在城市建設、土地開發、經濟管理、人事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不斷創新,按國際規則營造重商、親商、安商的投資環境。部分國家級開發區緊抓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及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區的機遇,在行政管理、城鄉統籌、擴大開放、區域合作、生態環保等領域先行探索,開創“區區合作”等區域統籌發展、優勢互補新模式,在更高層次、更寬領域為綜合體制改革探路。

  (八)社會發展日臻和諧。

  “十一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在建立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區內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覆蓋范圍進一步拓展,部分國家級開發區的社會保障程度已高于所在城市和地區。外來務工人員生活環境和服務體系日益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勞動保障監察、職業安全與健康監督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國家級勞動關系和諧園區創建工作積極推進。企業工會建設獲得良好成效,在企業依法納稅、保護環境、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發揮了引導和促進作用。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就業規模逐步擴大,2010年區內從業人員達到920萬人,比“十五”期末增長30%。

  與此同時,還應清醒地看到,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還面臨著一系列挑戰。從整體發展看,同我們現階段基本國情一致,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依然處于成長和轉型階段,產業分工相對處于國際低端,高端產業比重偏低,科技創新、體制創新和管理模式創新的能力總體不強,高端人才的供給不足,粗放的發展模式難以為繼,產業轉型升級的任務越發緊迫。從內部結構看,不同地域間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發展水平不均衡,吸引投資與引進技術不均衡,制造業與服務業發展不均衡,產業擴張與環境保護不均衡,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均衡,迫切需要加強統籌協調發展能力。從外部環境看,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發展方向定位不明確、管理主體地位缺乏法律依據、行政授權不充分不穩定、體制機制活力弱化、優惠政策淡化、開發建設資金不足、土地環境資源制約凸顯、社會管理事務日益繁重、同所在行政區域責權劃分不明確、同其它各類園區競爭日趨激烈,等等。這些問題和矛盾在新時期錯綜復雜的內外環境下正在進一步顯現,一系列事關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發展的重大問題亟待明確。

  二、發展形勢

  “十二五”期間正處于全球經濟格局調整、區域合作強化、科技創新突破、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的新階段。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既面臨在更高水平上實現新一輪增長的難得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風險和挑戰。加快調整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經濟結構、探索新的歷史條件下工業化、現代化與城鎮化的要求愈發迫切。

  (一)國際形勢。

  1.全球市場需求結構此消彼長。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變化。一方面,主要發達經濟體復蘇乏力、就業不振、需求低迷,為加快經濟復蘇進程,美日歐等國積極搶占全球貿易結構調整和金融改革的有利地位,通過各種措施推動本國制造業振興和出口增長,降低對外部產品和服務的依賴。另一方面,新興經濟體復蘇勢頭良好,實力不斷增強,市場需求擴大,區域合作進程加快,區域貿易壁壘降低。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應密切關注全球經濟形勢變化,創新外貿發展方式、優化進出口結構,在鞏固發達國家市場占有率的同時,積極開拓新興市場。

  2.科技創新成為全球經濟復蘇關鍵。后金融危機時代,全球經濟將進入創新集聚爆發和新興產業加速成長時期。發達經濟體紛紛采取措施,強化科技創新能力,支持新能源、生物醫藥、信息網絡等領域的創新發展,搶占未來發展制高點的競爭日趨激烈。新興經濟體也積極推進跨國技術合作,集聚全球智力資源,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爭取后金融危機時代的競爭優勢和話語權。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需要緊跟全球科技創新的主流,依托“技術窗口”優勢,構建區域創新體系,加快推動科技創新步伐,實現跨越式發展。

  3.國際產業轉移呈現新趨勢。后金融危機時代,技術變革推動科技型產業蓬勃發展,激活了新一輪的全球資源配置,先進制造環節、高端價值鏈工序和現代服務業整合速度加快,跨國服務外包由傳統環節外包加速向流程整合外包、服務創新外包等高增值領域轉變,轉移產業的總體質量日益提升。發達國家與新興經濟體不斷改善投資環境,積極參與國際產業新一輪分工和轉移。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把握國際產業轉移新趨勢、新特點,創新利用外資方式,積極承接國際高端、新興產業轉移,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

  4.資源環境問題成全球關注重點。全球資源環境承載壓力不斷增大,生態環保、節能減排成為全球共識。發達國家在降低碳排放議題上希望發展中國家承擔更多國際責任。發展中國家希望通過加強國際間的生態環保合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低碳技術”、“綠色技術”實現“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產出”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國內發展水平較高、產業升級條件相對完善的區域,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以科技創新為切入點,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優化產業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國內形勢。

  1.科學發展和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成為新時期發展的主題和主線。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主要依賴出口拉動,依賴投資帶動,依賴資源環境損耗支撐增長,不平衡、不協調和不可持續問題日益顯現。“十二五”期間,我國將以科學發展作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邁入轉變發展方式的攻堅階段,通過深入實施結構調整,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促進節能減排等重點工作,推動經濟新一輪大發展。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要更加注重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升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力爭率先實現發展方式的轉變。

  2.建立區域發展新格局成為國家重大戰略。為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縮小地區差距,“十二五”期間我國將按照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構筑區域經濟優勢互補、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國土空間高效利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區域發展新格局。13個區域規劃相繼升級為國家級規劃,與西部大開發新十年規劃共同構成新時期區域協調發展的總體藍圖。作為所屬區域經濟的增長極和社會發展的動力源,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進一步發揮龍頭帶動作用,為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實施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撐與保障。

  3.提高城鎮化水平更加注重經濟社會均衡發展。“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鎮化率將突破50%,但城鎮化進程中面臨的重經濟輕社會、公共服務低水平不均衡等矛盾也日益凸顯。在提升城鎮化率的同時,妥善處理經濟社會均衡發展問題,縮小收入差距,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構建和諧社會關系是我國新型城鎮化面臨的重大任務。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將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納入發展目標,將完善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等社會功能作為重點工作,調整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為產業升級開辟更大空間,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1.國家級開發區發展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握國內外形勢新特點、新變化,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持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發展方針,按照“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并重,利用境外投資與境內投資并重,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并重,致力于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致力于增強體制機制活力,促進國家級開發區向以產業為主導的多功能綜合性區域轉變”的“三并重、二致力、一促進”的發展要求,努力開創國家級開發區發展新局面,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2.邊境合作區發展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握國內外新形勢、新變化,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積極推進外引內聯,深化與周邊國家經貿合作,進一步擴大和提升沿邊開放質量和水平,完善沿邊地區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優化、整合和提升區域功能,形成沿邊地區參與國際競爭的新優勢,為實現“富民、興邊、強國、睦鄰”的戰略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二)發展路徑。

  1.優化結構,轉變方式。結合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建立科學布局、重點突出、分工合作、有序競爭的園區產業新格局。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通過轉變發展方式增加發展空間、增強承載能力、增創競爭優勢。

  2.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引導和鼓勵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和核心技術。把技術創新作為提升傳統產業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抓手。

  3.綠色增長,生態發展。堅持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能源和其他資源。統籌推進綠色增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節能環保產業。

  4.擴大開放,內外并舉。適應我國對外開放向進口與出口并重、吸收外資與對外投資并重轉變的新形勢,積極培育增長的內生動力,主動拓展對外開放新的空間和領域。完善新形勢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有效防范輸入型風險。

  5.深化改革,先行先試。堅持精簡集中、靈活高效、親商務實的開發區管理體制。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設。以市場為基本資源配置手段,促進高端要素、高端產業、高端人才、高端成果向園區集聚。

  6.區域聯動,合作發展。創新開發區之間、開發區與其他類型園區的協同發展模式。鼓勵開發區與母城融合式發展。加大對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開發區的扶持力度,提升欠發達地區和沿邊地區發展水平。

  7.統籌兼顧,和諧共贏。完善和創新社會管理,提高公共服務供給和保障水平。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就業,保障勞動者權益。提高勞動者素質,吸納高端人才入區創業安居。

  (三)發展目標。

  1.戰略定位。


  “十二五”期間,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繼續作為深化改革的“試驗田”、擴大開放的排頭兵、科學發展的引領者和社會和諧的示范區。

  2.總體目標。

  國家級開發區總體目標: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5%,2015年末達到5300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年均增長9%,達到480億美元;稅收收入年均增長18%,達到10600億元;服務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0%;高新技術企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49%;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40萬元;單位面積土地地區生產總值貢獻值16億元/平方公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15%,降至0.41噸標準煤/萬元。

  邊境合作區總體目標: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20%,2015年末達到98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年均增長14%,達到8億美元;稅收收入年均增長17%,達到90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33萬元。

  3.國家級開發區分類目標。

  (1)東部沿海地區的國家級開發區要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高端發展的戰略取向,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著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著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若干規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一批主體功能突出、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2)中部地區及東北等老工業基地的國家級開發區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加速要素集聚,以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帶動區域協調發展,充分利用市場和區位優勢發展現代物流產業,承接東部地區和國際產業轉移,積極發展現代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和資源型城市轉型,打造中部新的開放高地,成為實施中部崛起和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重要平臺和載體。

  (3)西部地區的國家級開發區要發揮當地資源和特色產業優勢,加強與東部、中部地區產業合作,進一步做大做強優勢產業,發展壯大一批規模和水平居全國前列的產業集群,堅持科技創新和綠色發展,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在實施西部大開發和沿邊開發開放戰略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邊疆和民族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

  四、重點任務

  (一)營造優良投資發展環境。


  把環境建設作為發展的核心動力。進一步強化開放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統籌意識、法制意識、民生意識和生態意識,不斷提升綜合發展環境水平。要堅持科學規劃,形成集約健全、宜業宜居的城市環境;堅持以人為本,形成保障完備、文明開放的社會環境;堅持依法治區,形成規范有序、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堅持產城融合,形成優勢互補、統籌發展的區域環境;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激勵創新、人才集聚的創新環境;轉變政府職能,形成規范透明、精簡高效的行政環境;堅持綠色發展,形成優美和諧、生態環保的自然環境。

  (二)提高先進制造業競爭力。

  1.積極承接新一輪國際產業轉移。國家級開發區要抓住機遇,吸納和培育具有高技術、高成長、高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特征的行業。重點發展產業鏈中核心零部件、關鍵材料制造、技術研發、工業設計、檢測等領域的企業或項目。

  邊境合作區要以盡快改變區內企業規模較小、產業單一的現狀為主要任務,深入分析市場資源條件,以開發周邊國家適用產品為導向,加快發展高起點、高水平的沿邊工業。鞏固本地傳統優勢產業,吸引內地企業投資發展輕紡業、電子、食品、家電、工程機械、建材以及進口礦產資源加工等行業,推動制造業改造升級。

  2.加快培育特色產業集群。利用政策機遇推進產業調整與振興,推動現有制造業改造升級。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增強配套能力,淘汰落后產能。加強產業規劃,圍繞龍頭項目、重點產業、知名品牌開展產業鏈招商。鼓勵同類企業向特色產業園區集聚,優化企業間的生產協作和配套體系。形成若干個國際知名、各具特色的制造業產業集群,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

  (三)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1.積極部署戰略性新興產業。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努力爭取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在國家級開發區投資布局。積極參與有關產品和技術標準的制定,努力成為國家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示范基地。以培育和壯大龍頭企業為突破口,引導財政、稅收、金融、人才與土地等政策向龍頭企業傾斜。

  2.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圍繞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規劃建設一批龍頭企業主導、規模優勢明顯、產業配套完善、輻射帶動作用強的產業集群,積極培育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示范基地。完善環境和載體建設,發展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的服務體系,引導技術、人才、資金和重大項目向產業基地集聚。

  (四)壯大提升高新技術產業。

  1.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搭建包括科技研發、成果孵化、產業化制造、技術服務在內的一站式公共技術平臺。構筑有利于科技企業成長的現代金融環境、信息平臺和市場渠道。鼓勵高新技術企業與傳統產業企業進行資產、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與重組。重點推進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環境保護、醫藥、航空航天、海洋產業等領域的高科技產業集群發展。

  2.提升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積極推動以軟件外包為主的服務貿易,促進各種形式的技術貿易。利用各種媒體和展會平臺擴大區內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影響力。支持區內企業利用跨國公司在華科技資源,加強同大學、科研院所、咨詢機構的技術聯合。扶持和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國際化發展。加強技術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五)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

  1.全力打造現代服務業集群。國家級開發區要主動承接高附加值服務業的轉移,提升傳統服務業,拓展新興服務業。大力發展包括金融財務、商貿服務、創意設計、現代物流、創業投資、法律咨詢、會計審計、工程咨詢、信用評估、廣告會展、服務外包等在內的現代服務業集群。放寬準入限制,通過要素價格政策和專項資金扶持,營造有利于現代服務業發展、特別是總部經濟和新型服務業態發展的軟件環境。

  邊境合作區要積極利用通道區位優勢,大力發展物流、商貿、金融、旅游、信息、會展、文化等現代服務業,形成面向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生產性服務基地、商貿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2.鼓勵和支持發展服務外包。主動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優先承接產品研發、信息服務、金融財務、創意媒體流程整合、數據平臺等高端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加強對服務外包企業取得國際資質、增強全球交付能力的輔導。引進服務外包高端人才,鼓勵跨國公司創辦服務外包培訓機構,培養服務外包所需人才。

  (六)著力構建區域創新體系。

  1.實施科技立區戰略。將科技創新能力建設作為開發區在新階段發展的戰略基點,不斷完善科技創新政策支持體系。完善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通過資金引導、直接投入、項目補助、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多種方式,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健全技術產業交易市場,引進風險投資,完善創新服務機制。

  2.加強創新主體建設。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鼓勵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鼓勵企業承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與中小企業開展聯合研發,或采取智力與技術入股方式與中小企業建立創新聯合體。鼓勵跨國公司技術研發、產品設計開發的本地化,或與本土企業共同建立技術研發機構。

  (七)提升要素資源集聚整合能力。


  1.加快高端人才的培養、引進和集聚。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導向,重點引進一批位于學科前沿、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和帶動新興產業發展的領軍型科學家,加快培養一批具有較強技術創新能力和企業管理能力的復合型人才與團隊,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權責明確、評價科學、激勵高效的科技管理制度。為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提供良好工作和生活服務。

  2.多渠道提高資本集聚能力。堅持產業鏈招商、專業化招商,重點加強招商引資的前期研究和后期服務,提升招商引資的質量與水平。重點吸引技術高、效益好、帶動強的企業入區集中布局。引導外資投向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支持國有、民營、外商投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積極培育上市公司,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探索多層次、多形式的產權、債權交易模式,完善園區金融環境。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基礎設施投融資渠道。

  3.不斷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進行開發建設并實行統一管理。堅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集約、高效開發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法審批和供應土地。合理設置企業、項目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各類用地標準,確保土地產出強度。大力引導現有企業增容改造、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加強用地動態監管,建立退出機制,及時處置閑置土地。

  (八)優化開放型經濟格局。


  1.提升對外經貿競爭力。積極推進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貿易平臺和營銷網絡建設,加快培育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新優勢。支持企業出境展覽、宣傳商譽、提升產品質量、拓展貿易渠道、培育自主品牌,發展服務貿易。鼓勵和引導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促進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大對國外人才、技術、品牌和管理的引進,擴大金融、物流、醫療、教育等領域國際化程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積極穩妥引導開發區“走出去”,利用品牌形象、體制機制、管理經驗等優勢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

  2.加強同毗鄰國家的國際經貿合作。邊境合作區要進一步完善口岸基礎設施,提高通關和綜合配套能力,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發揮對外交往窗口平臺作用。要大力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產業加工,擴大進出口規模,提高邊境地區對外貿易占全國外貿的比重。以邊境口岸為依托,建設一批較具規模的商品集散市場和多功能物流中心。鼓勵資源性商品進口,輸出特色優質和高附加值商品。要發揮沿邊地緣優勢,利用我同周邊國家、地區自貿區協定、經濟合作協議和其他多雙邊組織經濟合作框架,打造同毗鄰國家經貿交流的橋頭堡。總結完善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試點經驗,積極探索、審慎推進跨境經濟合作區模式。

  (九)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

  1.強化生態環保綜合管理。加強環境保護規劃與承載力評估,嚴格執行項目建設和廢物處理配套設施“三同時”要求。加強入區項目的事前審核,禁止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入區投資。推進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開展區域環境管理標準化認證工作。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加強區內企業和項目的事中事后審核,強化對現有污染源的跟蹤監控和有效治理,推廣垃圾無害化與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置。堅決淘汰區內落后產能,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或項目實施退出機制。

  2.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大力倡導發展環保產業,支持企業開發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大力推廣低碳技術和低碳材料運用。以節能減排為重點,加快產業優化升級,促進企業技術革新、管理創新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同區內產業相關聯的環境技術服務業。深化節能環保國際合作,積極打造國際生態環保合作交流平臺和示范項目。積極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和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

  (十)全面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1.強化區域發展帶動作用。以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為指導,結合區域特點,進一步梳理發展思路。科學規劃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在城市、區域中的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增強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同城市、區域的功能互補和資源共享,推進城市和開發區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一體化和網絡化。構建跨區域開發區聯動機制,引導開發區優勢互補和產業有序轉移。開展對邊疆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的地區互助,實行多種形式的對口支援。

  2.加強與其他特殊經濟功能區優勢互補。鼓勵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建立同國家級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監管場所等特殊經濟功能區的配套聯動關系,利用其特殊經濟區的政策資源與服務資源,促進產業快速發展,形成區域性綜合性產業增長帶。

  (十一)加強園區社會建設。

  1、完善提升公共服務。統籌規劃、有序推動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內城市景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區服務、防災減災等公共設施以及為區內居民服務的商業、住房設施的建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加強職業培訓,鼓勵自主創業,促進充分就業,保障勞動者權益,建立和諧勞動關系。落實各項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政策要求,逐步擴大受益范圍,逐步提高保障標準,鼓勵創新保障手段,鼓勵發展社會互助和慈善事業。加強社會管理體制、能力建設,健全基層管理和服務體系,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鼓勵群眾有序參與園區管理。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2.切實做好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嚴格執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拆遷補償制度和相關補償標準,妥善處理補償安置爭議,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和被拆遷居民的利益。整體規劃、統籌建設農民及居民住宅,改善被拆遷群體的生活居住環境。加強培訓,促進城鄉居民平等就業,讓被征地農民融入到開發區的建設發展。貫徹“以工哺農、以城帶鄉”方針,發揮開發區輻射帶動作用,管理好開發區管轄區域內的未開發農村地區,提高未開發地區新農村建設水平。

  五、政策措施

  (一)實施分類管理指導。


  將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納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突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窗口、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根據區域發展戰略和差別化政策措施,協調各政府部門和協會、商會等中介機構,加強對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加強對東部地區發展較快、質量較好、經驗突出的園區宣傳,為其進一步深化改革爭取寬松的政策環境。加強對中西部、東北老工業基地、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新疆和西藏兩大民族地區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的財政支持力度,通過政府貸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貼息、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等方式,促進上述地區園區投資環境建設。支持和鼓勵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合作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列入國家重點產業基地。支持發展水平高、發展質量優、集約效應好、帶動作用強的國家級開發區拓展發展空間,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根據發展需要調整區位,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新設邊境合作區。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推動探索創新,總結成功經驗,積極研究并審慎推進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加強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本地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的溝通、協調和服務。

  (二)積極推動依法治區。

  按照國家級開發區的管理機構原則上為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經濟發展、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職能的思路,積極推動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主體地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法制定或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將國家級開發區管理體制制度化,明確國家級開發區管理機構管理權限和管理責任。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精簡高效、分工協作、權責明晰、管理科學、服務全面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管理機構在開發建設、規劃、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等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根據自身發展實際情況開展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園區與所在區域實現優勢疊加、互動發展的新機制。

  (三)建立區域合作機制。

  建立國家級開發區之間、國家級開發區與邊境合作區之間的產業合作、人才合作、信息合作、投資合作、管理合作機制。創新模式,探索建立股權制的投資實體或投資合作平臺。鼓勵東部地區國家級開發區支援和幫助中西部國家級開發區及邊境合作區加快發展,向中西部地區加快產業轉移。積極做好對西藏、新疆產業聚集園區的對口援助工作。積極研究政府、開發區與企業“三方聯動、市場導向、保障有力”的促進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輸出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促進產業轉移,拓展市場空間。

  (四)推進綜合配套改革。

  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特別是所在城市或區域已經獲批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園區,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進行綜合配套改革。選擇條件成熟的國家級開發區及邊境合作區進行體制機制創新改革試點,賦予其在產業發展、行政管理體制、科技創新、投融資體制、招商引資、國際合作、區域合作等各項深化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領域的先行先試權。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一站式”服務制度,積極探索建設項目聯合驗收、企業年檢申報備案等審批機制創新;鼓勵通過電子化、網絡化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按照“地方為主、尊重實踐、注重效果”的原則,支持在政府引導下探索建立多元化、市場化的園區開發和管理模式。進一步探索有利于邊境合作區的發展的管理體制,鼓勵調動行政、市場、社會等各方資源,化解建設瓶頸,實現率先發展。選擇發展現狀好、管理水平高、區位優勢明顯的邊境合作區開展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的試點。

  (五)完善評價考核體系。

  加強對國家級開發區、邊境合作區統計工作的指導,完善統計體系,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和及時性。按照“科學性、穩定性、客觀性”的原則,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按照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生態環境、社會發展、體制建設的基本框架,提高能反映國家級開發區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指標權重,引導開發區實現均衡發展、和諧發展和創新發展。將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結果作為開發區升級、區域擴大的重要依據,并探索建立分類激勵、動態進出機制。加大對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結果的宣傳,增強其權威性和影響力。根據邊境合作區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探索建立邊境合作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審機制。

  (六)提升人才競爭優勢。

  推動建立國家級開發區培訓中心,培養開發區管理人才,總結開發區實踐經驗,研究世界園區發展趨勢,加強開發區輿論宣傳,擴大開發區對外交流。鼓勵各國家級開發區以及邊境合作區之間建立人才培訓、交流和共享長效機制。加大對國家級開發區特別是新升級國家級開發區的培訓工作力度,將發展水平較高的省級開發區納入國家級開發區的人才培訓和有關工作范疇,積極支持其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有序推進東、中西部國家級開發區干部的雙向交流、學習和掛職鍛煉。選派邊境合作區優秀商務人才赴我國駐周邊國家經商機構工作鍛煉。

  (七)加強規劃組織落實。

  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規劃實施的監督機制,保障規劃順利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要根據規劃要求研究制定規劃實施意見和具體工作方案。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加強統籌協調。商務部、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組織工作,加強同國家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加強同所在地“十二五”規劃及其他相關規劃的銜接,指導和幫助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商務部、各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所在地政府要跟蹤分析本規劃實施情況,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定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鼓勵公眾積極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加強經驗總結。積極研究建立科學研究體系,為國家級開發區和邊境合作區的建設發展和本規劃的實施提供科學的理論支撐和有力的政策依據。

  附件:1.國家級開發區“十二五”規劃指標表

            2.邊境合作區“十二五”規劃指標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