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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7-29 點擊:


   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更好地發揮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高新區”)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的引領、支撐、輻射、帶動作用,全面提升國家高新區的發展水平,特制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

 
  一、國家高新區“十二五”發展的基礎與形勢
 
  (一)國家高新區“十一五”發展回顧。
 
  “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四位一體”戰略定位的總體要求,在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取得明顯成績。國家高新區已經成為我國依靠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的一面旗幟,成為引領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先導。
 
  1.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區域地位更加突出。相比于“十五”末,國家高新區2010年營業總收入、工業總產值分別增長了182.4%、161.6%。“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營業總收入、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3.1%、21.2%。國家高新區憑借創業要素、創新環境、機制體制等方面的優勢,不斷輻射并帶動周邊區域的發展,多個國家高新區的工業增加值已占到了所在城市工業增加值的30%以上,對所在區域經濟發展的貢獻更加突出。
 
  2.產業結構不斷優化,新產業、新業態持續涌現。國家高新區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成效。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生物新醫藥和信息網絡等產業在國家高新區蓬勃發展,文化創意、研發外包、健康管理等新興業態不斷涌現,部分領域業已形成具有相當規模和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國家高新區已成為我國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策源地。
 
  3.創新資源日益豐富,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加快創新資源集聚,支持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推進新型產學研合作,自主創新能力得到了顯著增強。高新區內聚集了各類大學、研究院所、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10年,國家高新區從業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444.6萬人,是2006年的1.92倍;區內企業研發支出超過全國企業研發支出總量的1/3;區內企業授權的發明專利為23905件,占到國家全部企業授權總量的17.7%;擁有的發明專利總數達69168件,是2006年的4.21倍。
 
  4.創新創業環境明顯優化,企業培育成長體系基本形成。2010年,國家高新區集聚了創業投資機構278個,科技企業孵化器494家,生產力促進中心72家,技術轉移機構211家,產品技術檢驗檢測機構346家,開放實驗室1010個。國家高新區通過不斷健全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了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相互銜接的創新型資本結構;不斷提升以專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為主要依托的創業孵化功能,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加速成長機制,不斷完善技術轉移體系;科技成果處置、股權激勵、新三板試點等政策在高新區試點取得良好成效;大力吸引和培育創新創業人才,初步建立了引才、育才、用才的政策支持體系;促進項目合作和信息交流,推動國際合作向縱深發展。
 
  5.有效推廣綠色發展模式,城市功能不斷完善。“十一五”時期,國家高新區大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產品,推進促進循環經濟發展,2/3的國家高新區獲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國家高新區加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設施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生活、商業、休閑等城市配套設施,城市綜合功能穩步提高,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國家高新區正逐步成為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科技新城。
 
  6.戰略位勢顯著提升,“三類園區”建設初見成效。國務院批復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賦予了國家高新區更為重要的責任和使命。“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創新型科技園區”和“創新性特色園區”的建設穩步推進,升級了一批具有良好基礎和發展潛力的省級高新區,基本建立了國家高新區分類指導的模式和特色發展的路徑,對于理清園區發展思路、明確園區發展方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國家高新區在取得顯著發展成就的同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十二五”乃至更長的時期內逐步完善和解決,主要體現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特別是能夠引領產業發展的原始性創新和集成創新成果不夠多;又強又大的企業偏少;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偏弱,真正處于高端和全球主導權的產業偏少;促進創新創業發展的金融體系仍不完善,產業組織不活躍,民間和社會資本還需進一步引導;在發展新興產業、增強輻射、帶動功能方面尚未形成跨部門、跨地區的政策協同機制等。
 
  (二)國家高新區“十二五”面臨的形勢。
 
  1.新一輪的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正在到來,國家高新區要做好規劃、提前部署。為應對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的趨勢,主要發達國家將精力、人力、物力和財力集中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并努力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正加速到來,中國面臨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跨越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國家高新區要準確把握世界科技發展的新特征,結合自身基礎條件加強研究,整合資源,重點部署。
 
  2.國際競爭格局發生較大轉變,國家高新區要積極應對、勇于競爭。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發達經濟體增長趨緩,各國紛紛把科技創新作為實現經濟復蘇的關鍵,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方面的競爭日趨激烈。國家高新區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平臺,是我國搶占世界高新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國家高新區要把握好新定位,以更廣闊的視野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3.科學發展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成為我國“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國家高新區要承擔重任、搶抓機遇。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和國內經濟運行新情況新變化,必須緊緊抓住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國家高新區要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創新這一強大動力,抓住時機盡快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著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不斷增強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的培育和發展,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快速成長,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中發揮核心作用。
 
  二、總體戰略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探索經濟發展新模式和輻射帶動周邊區域新機制,努力將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自主創新的戰略高地,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載體,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引擎,實現創新驅動與科學發展的先行區域,搶占世界高新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貫穿于建設發展的各個環節,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探索實現科學發展的新途徑;堅持統籌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在更高水平上的優化升級,增強聚集、輻射功能,帶動周邊區域和城鄉協同發展;堅持深化改革,不斷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政策扶持模式;堅持擴大開放,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國家高新區要顯著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產業結構要進一步優化,努力實現“四個提升”。
 
  ——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進一步集聚創新資源與要素,增強原始創新的能力與意識,建成一批處于世界前沿水平的研發基地,培養一大批具有較強創新創業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引進超過3000名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國家高新區創新創業。在重點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取得若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創新成果。
 
  ——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培育一批新的產業業態,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園區的主導產業,現代服務業占有較大比重,傳統產業得到優化和升級,產業質量明顯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其中,培育形成15個左右規模超過1000億元,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
 
  ——引領輻射力的提升。形成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促進人才、資本、技術等高端要素聚集。在技術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轉方式調結構、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產業組織創新活躍,產業技術聯盟取得較大發展,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社會和諧發展。對區域經濟形成較大支撐,輻射帶動周邊園區和區域經濟發展。
 
  ——國際影響力的提升。能夠充分聚集并配置國際化高端要素資源,基本形成國際一流的文化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產業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培育一批國際知名品牌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建設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園區。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創新體系建設,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加強原始創新和知識產出。國家高新區要緊密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組織和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攻關,努力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技術,搶占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制高點;要大力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與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聯合實驗室等,充分利用外部創新資源,提升原始創新能力。
 
  ——建立更為順暢的產學研合作關系。加快推行股權激勵機制,積極實施科技成果股權激勵試點工作;鼓勵產學研合作從單一的技術要素轉為技術、人才、資本、實驗室等多要素、多樣化合作。推廣以企業為主導的委托研發、組建聯合實驗室、成立合資公司、合作開展中試以及技術許可、技術轉讓、技術入股等多種產學研合作模式。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要著力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創新主體地位,使企業成為創新需求的主體、研發投入的主體、研發活動的主體和科技成果應用的主體;鼓勵區內企業大幅度增加研發投入,著力提高原始性創新、集成創新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能力。
 
  ——加大平臺建設力度。國家高新區要進一步引進和建設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應用型科研機構、企業研發中心,鼓勵科研機構在國家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建立大型科研儀器共享平臺、品牌建設與推廣平臺、電子交易平臺、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融資服務中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等各類公共創新資源平臺,建立共享機制,為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供保障。
 
  ——大力支持協同創新。協調好自主創新與技術引進、消化的關系,鼓勵大企業發揮資本優勢和綜合發展能力,通過購買知識產權、兼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技術團隊等方式,快速提升技術創新和技術集成能力;大力推動國家高新區內產業鏈上下游加強創新合作,從支持單個企業創新向協同創新轉變。
 
  (二)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占據競爭制高點。
 
  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新時期國家高新區發展的核心任務。在每個國家高新區選擇確定1-3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作為發展重點,優化配置資源,創新組織方式,重點實施“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
 
  ——研究編制規劃和行動方案。加強研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律、國際競爭態勢、關鍵瓶頸和支持條件,明確各細分領域發展目標和發展思路;掌握最新趨勢,確定產業技術發展路徑和技術方向;編制“國家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分布圖”,提出支持細分領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建設產業技術開發研究院。采取“政府啟動、多元投資、需求導向、市場運作”的運行模式,以整合技術資源為基礎,力爭建立起超過50家國際先進水平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承載產業培育、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成果轉化、企業衍生、人才培養等多項功能,努力打造成為產業創新中心。
 
  ——推廣應用創新產品。國家高新區在園區基礎建設、重大科研開發項目中,要以政府采購、首購補貼等多種方式,推廣應用園區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綠色照明、太陽能光伏等領域內的創新產品,為產業發展提供廣闊市場。
 
  ——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投資銀行、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專門的產業投資基金;加強與國家重大項目、重大工程的對接,投資于企業、科研院所的科研項目和產品推廣;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扶持和高成長性企業股權投資,全面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
 
  ——打造專業園區。努力在國家高新區內建成超過200個產業特色鮮明的專業園區,堅持開發、建設、運營和服務的市場化運作,高起點、高規格建設園區基礎設施,推動技術、人才、資金、信息等要素集聚,形成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空間載體。
 
  (三)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傳統產業升級
 
  ——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業。重點發展研發設計、總部經濟、現代物流、金融保險、科技會展、信息服務等產業,積極培育工業設計、服務外包、能源合同管理、健康管理等新興業態,努力打造科技商務區、特色街區和主題樓宇等空間載體,重點發展為產業服務的商務、物流等若干產業高端服務功能,不斷提升高技術服務業占園區總收入的比例。
 
  ——著力發展高端制造環節。發揮國家高新區在增強傳統制造業競爭力中的技術優勢,提升關鍵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的設計、制造水平,縱向延伸產業鏈,推動成熟產業升級;扶持園區龍頭企業增產擴能,發展產品深加工和精加工。大力推動企業開發新產品,實現產品升級換代。
 
  ——大力扶持一批新型產業組織。支持和培育具有敏銳市場洞察力和技術思維的投資者、創業者和職業經理人;支撐產業整體性發展、商業模式創新的平臺性企業;大力發展以標準創制、市場開拓、關鍵技術研發為共同任務的產業技術聯盟和產業促進機構。
 
  ——建設“智慧園區”。抓住三網融合和物聯網快速發展的重要機遇,推廣應用有關技術和產品,搭建國家高新區區域服務和產業發展的數字化載體,提升區域研發、生產、物流、服務等活動的效率和范圍,構建對外交流和資源共享的渠道和平臺。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構建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發揮科技帶動作用,促進科技和文化的相互融合,增強文化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
 
  (四)完善全鏈條孵化體系,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著力提升孵化器服務質量和水平。鼓勵各創業服務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大學科技園等服務機構的建設,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創辦各類專業孵化器。提高孵化器運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勵其在服務空間、服務對象、服務手段、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開展創新業務。
 
  ——著力建立企業加速成長機制。大力發展適合于高成長性企業加速發展的科技企業加速器,力爭在國家高新區內建成超過100個科技企業加速器,支撐2000家以上高成長企業的快速發展,形成有利于企業快速擴展的空間載體,創新并優化管理體制,積極探索市場化運營模式,優化產業組織和資源配置方式。
 
  ——著力促進企業做大做強。要重點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基礎較好、創新能力較強、商業模式領先、產權清晰的本土型高科技企業作為主要對象,支持企業展開上市融資、兼并重組、跨國發展,鼓勵企業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利戰略和品牌戰略。力爭在條件較好的高新區,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術、商業模式領先、市場競爭力強的高新技術企業。
 
  (五)鞏固人才高地優勢,努力打造人才特區。
 
  圍繞國家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整體部署,積極對接國家“千人計劃”,切實發揮國家高新區人才高地作用。
 
  ——加快集聚領軍人才。在信息技術、生命科學、環境科學、材料科學等領域吸引戰略科學家及其團隊;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內引進和培育一批由高端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領銜的高科技創業團隊;在創業投資、知識產權、管理咨詢等領域聚集和培育一批由創業投資家領銜的工作團隊。
 
  ——完善政策體系。落實國家高新區海外創新創業人才引進的普惠性政策,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進入高新區創業和就業;對國家高新區的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進行梳理,針對性開展高端人才引進工作,鼓勵高新區引進適應區域產業發展需要的創新創業人才,形成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協調的人才招引政策體系。
 
  ——加強人才事業平臺建設。積極舉辦企業家沙龍、CEO論壇等交流活動,促進科技創業者向企業家轉變;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完善留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建設;積極探索創業輔導、創業保姆等各種人才服務模式。
 
  ——創新人才培養和模式。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鼓勵企業對員工實施技能再培訓;積極開展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試點;嘗試推廣校企聯合的定制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公共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積極推行在校生見習制度;加強與國外著名大學和培訓機構的合作,開展本土企業家海外培訓活動。
 
  ——完善人才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實施期權、技術入股、股權獎勵、分紅權、年薪制等激勵方式;發揮政策先行優勢,鼓勵園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股權和分紅權激勵的試點。在上市公司試行并推廣股票期權試點。
 
  (六)完善科技金融體系,改善企業融資環境。
 
  國家高新區要加快投融資業務改革創新的步伐,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構建和完善“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形式多樣、市場調節”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推動引導基金體系建設。鼓勵國家高新區設立服務于本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逐步形成上下聯動、布局合理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體系;通過不同層級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多渠道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于科技型中小企業。
 
  ——推動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國家高新區建立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構建投資引導、風險代償、信貸擔保、企業并購和上市獎勵等相關科技金融政策實施的載體;通過科技金融服務平臺的政策導向和融資服務,吸引創業投資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證券機構等機構更加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集群,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
 
  ——完善投融資環境。深化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試點工作,引導國家高新區出臺支持企業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優惠政策,指導具備條件的國家高新區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試點范圍;充分發揮火炬創新體系的作用,建立火炬投融資項目數據庫,開放火炬長期以來形成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資源,形成以優質企業資源吸引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參與火炬工作的新局面。
 
  (七)堅持開放合作發展,提高園區國際化水平。
 
  ——統籌利用國際要素資源。加大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度,重點吸引領軍科學家、領軍企業家、留學生等歸國創業發展,吸引外籍管理、商務、金融專業人士到高新區工作定居。大力吸引風險投資、投資銀行等產業資本;加大技術并購和技術引進力度,支持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和技術整合。
 
  ——推動企業與產品的引進來與走出去。加快“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創建工作,優化出口貿易結構,形成具有行業特色的出口產業集群;推進軟件外包、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外包業務的高端發展,引導和支持核心企業和中介機構建立國際分包中心;鼓勵企業在外設立研發機構和投資設廠,促進企業由單一產品出口向資本、品牌、管理等多元輸出轉變。
 
  ——加快國際科技與商務合作平臺建設。著力引進境外機構入駐國家高新區,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項目;舉辦境外投資貿易環境和科技政策等方面的推介會、國際研討會、講座;組織園區企業代表團赴境外參展或商務考察;協助園區企業在境外設立公司或機構。逐步建立國際通行的規章制度和法則;建立多種形式的合作交流機制。
 
  (八)加強分類指導,促進園區特色發展。
 
  ——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大力支持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支持其在科技金融、高端人才引進、技術轉移、股權激勵、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機制體制創新和政策突破,將豐富的科教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競爭優勢,構建創新型國家戰略支點。
 
  ——全面推進三類園區建設。進一步推動“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建設,重點加強機制體制,發揮示范作用,打造全球性創新極和新興產業策源地;深化“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工作,推動科技要素的加快集聚,提高區域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打造區域創新系統中樞;開展“創新型特色園區”建設工作,推動特色產業集群的形成,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實施“三類園區”建設的中期檢查和考核。
 
  ——推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加快發展。推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進一步提升認識,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加強組織領導,理順管理體制,落實相關政策,完善創新服務功能,積極開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的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按照國家戰略的整體安排,加快推進省級高新區的升級工作。
 
  (九)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科學和諧發展。
 
  加大民生投入和保障,推動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技術的有效應用,加強區域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和產業鏈延伸,力爭在城市功能提升、社會管理、輻射帶動等方面取得有效進展,實現國家高新區和諧可持續發展。
 
  ——踐行綠色集約發展模式。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評價和項目環境準入制度,嚴禁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項目在區內落戶;大力推進資源節約,支持區內企業大力開發節能減排技術,實現廢舊資源及工業廢渣、廢水、廢氣再利用;合理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實行土地退出機制,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回收利用閑置土地資源。
 
  ——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大力促進國家高新區的技術轉移和擴散,加快人才、資本、信息等要素在區域間的合理流動,建立區域之間的科技和產業合作機制;加強國家高新區和周邊區域的產業關聯和融合,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積極推動高新區產業結構的升級和調整,促使優勢產業向區外延伸,強化高新區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
 
  ——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發揮國家高新區利用高科技進行社會管理的示范作用,建設文明和諧城區。大力改善教育、醫療、文化和體育等公共服務和配套設施,提升城市功能與公共安全水平。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就業和創業。在認真執行當地政府各類保障政策的基礎上,保持社保、醫保、低保、老保、殘保等各類保障水平適當高于其他地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管理指導。
 
  ——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地方政府要將國家高新區作為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提升創新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將高端人才、創新資源、重大項目、土地供應、財政資金、服務資源等往國家高新區傾斜與集中,聚焦國家高新區的創新發展。
 
  ——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的管理指導。推動省市政府對國家高新區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深化改革,堅持精簡高效和服務型政府的管理理念,不斷完善“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和服務體系,賦予國家高新區相應的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職能。
 
  (二)優化園區管理體制。
 
  ——完善管理機構自身職能。把政策研究、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移、產業促進、投融資服務、人才培養和引進等納入管委會的職能范圍;根據園區建設和產業發展需求引入高素質專業人才,尤其是中高層管理人員中要增加深諳產業發展、投融資、園區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專家。
 
  ——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園區管理。鼓勵區內外企業家、中介組織、行業協會、技術專家、金融專家等參與園區管理;吸引國內優秀園區開發運營公司和行業內的大企業投資參股開發公司,投資開發項目或建設專業園;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高新區孵化器、加速器和園區建設中。
 
  (三)完善考核評價制度。
 
  ——建立地方政府對國家高新區的科學考核機制。突出對高新區創新要素引入、創新能力提升、中小企業孵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體制創新、軟環境建設等方面的考核和評價。
 
  ——完善國家高新區的評價體系。要進一步細化完善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國家高新區動態管理工作的開展;根據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和基礎特點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逐步破解體制、資金、人才等阻礙園區發展的瓶頸問題。
 
  (四)優化政府財政支持。
 
  ——突出重點支持方向。向培育和實現區內重大自主創新和產業化項目傾斜,增強對重大項目的專業配套能力;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行為傾斜,培育未來的經濟增長點和持續的創新能力;向充實和完善國家高新區服務支撐體系和綜合服務功能傾斜,引導生產性服務體系的建立、資源共享和功能完善;向提升和優化國家高新區基礎設施傾斜,支持各功能區的基礎設施、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為地方預算保障的重點,確保對國家高新區的投入增幅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重點支持國家高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新興產業培育、中小企業扶持、公共服務平臺搭建等。
 
  ——進一步發揮科技資源效能。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支撐計劃要重點向國家高新區傾斜;要利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重點投入高新區內技術轉移專項、創業投資母基金及公共服務機構平臺的建設;要利用火炬計劃環境平臺、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引導高新區進一步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及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五)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做好政策落實。要積極落實技術創新與技術改造、高新技術企業與軟件企業、技術轉讓與技術服務、創新載體與平臺、創新資助等方面的政策;加強對政策實施的監督和評估,跟蹤研究各項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的情況和問題,及時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完善。
 
  ——鼓勵政策創新。要著力于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結合產業發展基礎和特色,研究制定專門支持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的人才、科技投入、政府采購、地方稅收、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政策。鼓勵針對自主創新面臨的新要求、新問題所涉及的政策在國家高新區率先探索、先行先試。
 
  (六)統籌利用各方資源。
 
  ——建立國家、地方和國家高新區三方聯動機制。將國家高新區發展列入省部會商的常議議題;加強地方科技廳局建立起對國家高新區的業務指導關系,理順和加強地方科技部門與高新區之間的工作關系。
 
  ——推動國家高新區之間搭建網絡系統。要建立以世界一流科技園區為龍頭、其他國家高新區廣泛參與的協同發展網絡,重點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集群、拓展國際市場、開展行業重大技術和關鍵技術攻關、創新資源共享等方面開展實質性合作,形成支撐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的重大合力。
 
  ——有效利用國內外大企業創新資源。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探索國家高新區和國內外大企業的戰略合作機制,高效利用國內外大企業人才、研發、市場、營銷、國際化等優勢資源,做好為國內外大企業的各項服務,形成合作雙贏的局面。
 
  (七)營造創新創業文化。
 
  ——加強創新創業文化建設。大力挖掘、凝練和提升“勇于創新、敢于創業、甘于奉獻、追求卓越”的高新區精神、“支持創新、鼓勵創業”的高新區發展理念和“科技創造財富、科技富民強國”的高新區文化。提升園區創新創業活力;促進園區管理者提升領導力,強化對社會資源的動員力、對經濟發展的主導力、對公眾需求的回應力。
 
  ——建立有效的創新理念傳播和示范推廣機制。大力開展產業發展論壇、海外行等各類交流活動,繼續通過會展、媒體宣傳、先進人物評選、創新創業大賽等多種形式來擴大、完善國家高新區創新文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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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

2015-07-29 來源:未知 點擊:


   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更好地發揮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高新區”)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區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的引領、支撐、輻射、帶動作用,全面提升國家高新區的發展水平,特制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
 
  一、國家高新區“十二五”發展的基礎與形勢
 
  (一)國家高新區“十一五”發展回顧。
 
  “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四位一體”戰略定位的總體要求,在優化創新創業環境、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取得明顯成績。國家高新區已經成為我國依靠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的一面旗幟,成為引領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先導。
 
  1.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區域地位更加突出。相比于“十五”末,國家高新區2010年營業總收入、工業總產值分別增長了182.4%、161.6%。“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營業總收入、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3.1%、21.2%。國家高新區憑借創業要素、創新環境、機制體制等方面的優勢,不斷輻射并帶動周邊區域的發展,多個國家高新區的工業增加值已占到了所在城市工業增加值的30%以上,對所在區域經濟發展的貢獻更加突出。
 
  2.產業結構不斷優化,新產業、新業態持續涌現。國家高新區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成效。新能源、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生物新醫藥和信息網絡等產業在國家高新區蓬勃發展,文化創意、研發外包、健康管理等新興業態不斷涌現,部分領域業已形成具有相當規模和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國家高新區已成為我國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策源地。
 
  3.創新資源日益豐富,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加快創新資源集聚,支持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推進新型產學研合作,自主創新能力得到了顯著增強。高新區內聚集了各類大學、研究院所、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10年,國家高新區從業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444.6萬人,是2006年的1.92倍;區內企業研發支出超過全國企業研發支出總量的1/3;區內企業授權的發明專利為23905件,占到國家全部企業授權總量的17.7%;擁有的發明專利總數達69168件,是2006年的4.21倍。
 
  4.創新創業環境明顯優化,企業培育成長體系基本形成。2010年,國家高新區集聚了創業投資機構278個,科技企業孵化器494家,生產力促進中心72家,技術轉移機構211家,產品技術檢驗檢測機構346家,開放實驗室1010個。國家高新區通過不斷健全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初步形成了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相互銜接的創新型資本結構;不斷提升以專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為主要依托的創業孵化功能,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加速成長機制,不斷完善技術轉移體系;科技成果處置、股權激勵、新三板試點等政策在高新區試點取得良好成效;大力吸引和培育創新創業人才,初步建立了引才、育才、用才的政策支持體系;促進項目合作和信息交流,推動國際合作向縱深發展。
 
  5.有效推廣綠色發展模式,城市功能不斷完善。“十一五”時期,國家高新區大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產品,推進促進循環經濟發展,2/3的國家高新區獲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國家高新區加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設施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生活、商業、休閑等城市配套設施,城市綜合功能穩步提高,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國家高新區正逐步成為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科技新城。
 
  6.戰略位勢顯著提升,“三類園區”建設初見成效。國務院批復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賦予了國家高新區更為重要的責任和使命。“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創新型科技園區”和“創新性特色園區”的建設穩步推進,升級了一批具有良好基礎和發展潛力的省級高新區,基本建立了國家高新區分類指導的模式和特色發展的路徑,對于理清園區發展思路、明確園區發展方向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國家高新區在取得顯著發展成就的同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十二五”乃至更長的時期內逐步完善和解決,主要體現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特別是能夠引領產業發展的原始性創新和集成創新成果不夠多;又強又大的企業偏少;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力偏弱,真正處于高端和全球主導權的產業偏少;促進創新創業發展的金融體系仍不完善,產業組織不活躍,民間和社會資本還需進一步引導;在發展新興產業、增強輻射、帶動功能方面尚未形成跨部門、跨地區的政策協同機制等。
 
  (二)國家高新區“十二五”面臨的形勢。
 
  1.新一輪的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正在到來,國家高新區要做好規劃、提前部署。為應對科技創新孕育新突破的趨勢,主要發達國家將精力、人力、物力和財力集中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并努力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正加速到來,中國面臨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跨越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國家高新區要準確把握世界科技發展的新特征,結合自身基礎條件加強研究,整合資源,重點部署。
 
  2.國際競爭格局發生較大轉變,國家高新區要積極應對、勇于競爭。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發達經濟體增長趨緩,各國紛紛把科技創新作為實現經濟復蘇的關鍵,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方面的競爭日趨激烈。國家高新區是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服務平臺,是我國搶占世界高新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國家高新區要把握好新定位,以更廣闊的視野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3.科學發展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成為我國“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國家高新區要承擔重任、搶抓機遇。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和國內經濟運行新情況新變化,必須緊緊抓住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國家高新區要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創新這一強大動力,抓住時機盡快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著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不斷增強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的培育和發展,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快速成長,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中發揮核心作用。
 
  二、總體戰略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探索經濟發展新模式和輻射帶動周邊區域新機制,努力將國家高新區建設成為自主創新的戰略高地,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載體,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引擎,實現創新驅動與科學發展的先行區域,搶占世界高新技術產業制高點的前沿陣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貫穿于建設發展的各個環節,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探索實現科學發展的新途徑;堅持統籌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在更高水平上的優化升級,增強聚集、輻射功能,帶動周邊區域和城鄉協同發展;堅持深化改革,不斷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政策扶持模式;堅持擴大開放,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提升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國家高新區要顯著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產業結構要進一步優化,努力實現“四個提升”。
 
  ——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進一步集聚創新資源與要素,增強原始創新的能力與意識,建成一批處于世界前沿水平的研發基地,培養一大批具有較強創新創業能力的復合型人才,引進超過3000名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國家高新區創新創業。在重點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取得若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創新成果。
 
  ——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培育一批新的產業業態,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園區的主導產業,現代服務業占有較大比重,傳統產業得到優化和升級,產業質量明顯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其中,培育形成15個左右規模超過1000億元,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
 
  ——引領輻射力的提升。形成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促進人才、資本、技術等高端要素聚集。在技術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轉方式調結構、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產業組織創新活躍,產業技術聯盟取得較大發展,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社會和諧發展。對區域經濟形成較大支撐,輻射帶動周邊園區和區域經濟發展。
 
  ——國際影響力的提升。能夠充分聚集并配置國際化高端要素資源,基本形成國際一流的文化環境、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產業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培育一批國際知名品牌和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建設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園區。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創新體系建設,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加強原始創新和知識產出。國家高新區要緊密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組織和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攻關,努力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技術,搶占高新技術產業競爭制高點;要大力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與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聯合實驗室等,充分利用外部創新資源,提升原始創新能力。
 
  ——建立更為順暢的產學研合作關系。加快推行股權激勵機制,積極實施科技成果股權激勵試點工作;鼓勵產學研合作從單一的技術要素轉為技術、人才、資本、實驗室等多要素、多樣化合作。推廣以企業為主導的委托研發、組建聯合實驗室、成立合資公司、合作開展中試以及技術許可、技術轉讓、技術入股等多種產學研合作模式。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要著力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創新主體地位,使企業成為創新需求的主體、研發投入的主體、研發活動的主體和科技成果應用的主體;鼓勵區內企業大幅度增加研發投入,著力提高原始性創新、集成創新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能力。
 
  ——加大平臺建設力度。國家高新區要進一步引進和建設與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應用型科研機構、企業研發中心,鼓勵科研機構在國家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建立大型科研儀器共享平臺、品牌建設與推廣平臺、電子交易平臺、專利技術展示交易中心、融資服務中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等各類公共創新資源平臺,建立共享機制,為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供保障。
 
  ——大力支持協同創新。協調好自主創新與技術引進、消化的關系,鼓勵大企業發揮資本優勢和綜合發展能力,通過購買知識產權、兼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技術團隊等方式,快速提升技術創新和技術集成能力;大力推動國家高新區內產業鏈上下游加強創新合作,從支持單個企業創新向協同創新轉變。
 
  (二)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占據競爭制高點。
 
  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新時期國家高新區發展的核心任務。在每個國家高新區選擇確定1-3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作為發展重點,優化配置資源,創新組織方式,重點實施“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工程”。
 
  ——研究編制規劃和行動方案。加強研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律、國際競爭態勢、關鍵瓶頸和支持條件,明確各細分領域發展目標和發展思路;掌握最新趨勢,確定產業技術發展路徑和技術方向;編制“國家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分布圖”,提出支持細分領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建設產業技術開發研究院。采取“政府啟動、多元投資、需求導向、市場運作”的運行模式,以整合技術資源為基礎,力爭建立起超過50家國際先進水平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承載產業培育、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成果轉化、企業衍生、人才培養等多項功能,努力打造成為產業創新中心。
 
  ——推廣應用創新產品。國家高新區在園區基礎建設、重大科研開發項目中,要以政府采購、首購補貼等多種方式,推廣應用園區企業在新能源汽車、綠色照明、太陽能光伏等領域內的創新產品,為產業發展提供廣闊市場。
 
  ——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投資銀行、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專門的產業投資基金;加強與國家重大項目、重大工程的對接,投資于企業、科研院所的科研項目和產品推廣;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扶持和高成長性企業股權投資,全面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
 
  ——打造專業園區。努力在國家高新區內建成超過200個產業特色鮮明的專業園區,堅持開發、建設、運營和服務的市場化運作,高起點、高規格建設園區基礎設施,推動技術、人才、資金、信息等要素集聚,形成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空間載體。
 
  (三)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傳統產業升級
 
  ——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業。重點發展研發設計、總部經濟、現代物流、金融保險、科技會展、信息服務等產業,積極培育工業設計、服務外包、能源合同管理、健康管理等新興業態,努力打造科技商務區、特色街區和主題樓宇等空間載體,重點發展為產業服務的商務、物流等若干產業高端服務功能,不斷提升高技術服務業占園區總收入的比例。
 
  ——著力發展高端制造環節。發揮國家高新區在增強傳統制造業競爭力中的技術優勢,提升關鍵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的設計、制造水平,縱向延伸產業鏈,推動成熟產業升級;扶持園區龍頭企業增產擴能,發展產品深加工和精加工。大力推動企業開發新產品,實現產品升級換代。
 
  ——大力扶持一批新型產業組織。支持和培育具有敏銳市場洞察力和技術思維的投資者、創業者和職業經理人;支撐產業整體性發展、商業模式創新的平臺性企業;大力發展以標準創制、市場開拓、關鍵技術研發為共同任務的產業技術聯盟和產業促進機構。
 
  ——建設“智慧園區”。抓住三網融合和物聯網快速發展的重要機遇,推廣應用有關技術和產品,搭建國家高新區區域服務和產業發展的數字化載體,提升區域研發、生產、物流、服務等活動的效率和范圍,構建對外交流和資源共享的渠道和平臺。
 
  ——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構建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發揮科技帶動作用,促進科技和文化的相互融合,增強文化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技術創新體系,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
 
  (四)完善全鏈條孵化體系,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著力提升孵化器服務質量和水平。鼓勵各創業服務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大學科技園等服務機構的建設,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創辦各類專業孵化器。提高孵化器運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勵其在服務空間、服務對象、服務手段、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開展創新業務。
 
  ——著力建立企業加速成長機制。大力發展適合于高成長性企業加速發展的科技企業加速器,力爭在國家高新區內建成超過100個科技企業加速器,支撐2000家以上高成長企業的快速發展,形成有利于企業快速擴展的空間載體,創新并優化管理體制,積極探索市場化運營模式,優化產業組織和資源配置方式。
 
  ——著力促進企業做大做強。要重點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基礎較好、創新能力較強、商業模式領先、產權清晰的本土型高科技企業作為主要對象,支持企業展開上市融資、兼并重組、跨國發展,鼓勵企業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利戰略和品牌戰略。力爭在條件較好的高新區,形成一批具有核心技術、商業模式領先、市場競爭力強的高新技術企業。
 
  (五)鞏固人才高地優勢,努力打造人才特區。
 
  圍繞國家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整體部署,積極對接國家“千人計劃”,切實發揮國家高新區人才高地作用。
 
  ——加快集聚領軍人才。在信息技術、生命科學、環境科學、材料科學等領域吸引戰略科學家及其團隊;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內引進和培育一批由高端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領銜的高科技創業團隊;在創業投資、知識產權、管理咨詢等領域聚集和培育一批由創業投資家領銜的工作團隊。
 
  ——完善政策體系。落實國家高新區海外創新創業人才引進的普惠性政策,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進入高新區創業和就業;對國家高新區的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進行梳理,針對性開展高端人才引進工作,鼓勵高新區引進適應區域產業發展需要的創新創業人才,形成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協調的人才招引政策體系。
 
  ——加強人才事業平臺建設。積極舉辦企業家沙龍、CEO論壇等交流活動,促進科技創業者向企業家轉變;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完善留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建設;積極探索創業輔導、創業保姆等各種人才服務模式。
 
  ——創新人才培養和模式。大力發展職業教育,鼓勵企業對員工實施技能再培訓;積極開展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試點;嘗試推廣校企聯合的定制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公共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積極推行在校生見習制度;加強與國外著名大學和培訓機構的合作,開展本土企業家海外培訓活動。
 
  ——完善人才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實施期權、技術入股、股權獎勵、分紅權、年薪制等激勵方式;發揮政策先行優勢,鼓勵園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股權和分紅權激勵的試點。在上市公司試行并推廣股票期權試點。
 
  (六)完善科技金融體系,改善企業融資環境。
 
  國家高新區要加快投融資業務改革創新的步伐,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構建和完善“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形式多樣、市場調節”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推動引導基金體系建設。鼓勵國家高新區設立服務于本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逐步形成上下聯動、布局合理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體系;通過不同層級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多渠道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于科技型中小企業。
 
  ——推動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國家高新區建立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構建投資引導、風險代償、信貸擔保、企業并購和上市獎勵等相關科技金融政策實施的載體;通過科技金融服務平臺的政策導向和融資服務,吸引創業投資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機構、證券機構等機構更加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集群,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
 
  ——完善投融資環境。深化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試點工作,引導國家高新區出臺支持企業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優惠政策,指導具備條件的國家高新區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試點范圍;充分發揮火炬創新體系的作用,建立火炬投融資項目數據庫,開放火炬長期以來形成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資源,形成以優質企業資源吸引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參與火炬工作的新局面。
 
  (七)堅持開放合作發展,提高園區國際化水平。
 
  ——統籌利用國際要素資源。加大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度,重點吸引領軍科學家、領軍企業家、留學生等歸國創業發展,吸引外籍管理、商務、金融專業人士到高新區工作定居。大力吸引風險投資、投資銀行等產業資本;加大技術并購和技術引進力度,支持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和技術整合。
 
  ——推動企業與產品的引進來與走出去。加快“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創建工作,優化出口貿易結構,形成具有行業特色的出口產業集群;推進軟件外包、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外包業務的高端發展,引導和支持核心企業和中介機構建立國際分包中心;鼓勵企業在外設立研發機構和投資設廠,促進企業由單一產品出口向資本、品牌、管理等多元輸出轉變。
 
  ——加快國際科技與商務合作平臺建設。著力引進境外機構入駐國家高新區,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項目;舉辦境外投資貿易環境和科技政策等方面的推介會、國際研討會、講座;組織園區企業代表團赴境外參展或商務考察;協助園區企業在境外設立公司或機構。逐步建立國際通行的規章制度和法則;建立多種形式的合作交流機制。
 
  (八)加強分類指導,促進園區特色發展。
 
  ——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大力支持北京中關村、武漢東湖、上海張江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支持其在科技金融、高端人才引進、技術轉移、股權激勵、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機制體制創新和政策突破,將豐富的科教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競爭優勢,構建創新型國家戰略支點。
 
  ——全面推進三類園區建設。進一步推動“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建設,重點加強機制體制,發揮示范作用,打造全球性創新極和新興產業策源地;深化“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工作,推動科技要素的加快集聚,提高區域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打造區域創新系統中樞;開展“創新型特色園區”建設工作,推動特色產業集群的形成,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實施“三類園區”建設的中期檢查和考核。
 
  ——推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加快發展。推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進一步提升認識,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加強組織領導,理順管理體制,落實相關政策,完善創新服務功能,積極開展新升級國家高新區的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按照國家戰略的整體安排,加快推進省級高新區的升級工作。
 
  (九)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科學和諧發展。
 
  加大民生投入和保障,推動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技術的有效應用,加強區域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和產業鏈延伸,力爭在城市功能提升、社會管理、輻射帶動等方面取得有效進展,實現國家高新區和諧可持續發展。
 
  ——踐行綠色集約發展模式。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評價和項目環境準入制度,嚴禁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項目在區內落戶;大力推進資源節約,支持區內企業大力開發節能減排技術,實現廢舊資源及工業廢渣、廢水、廢氣再利用;合理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實行土地退出機制,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回收利用閑置土地資源。
 
  ——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大力促進國家高新區的技術轉移和擴散,加快人才、資本、信息等要素在區域間的合理流動,建立區域之間的科技和產業合作機制;加強國家高新區和周邊區域的產業關聯和融合,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積極推動高新區產業結構的升級和調整,促使優勢產業向區外延伸,強化高新區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
 
  ——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發揮國家高新區利用高科技進行社會管理的示范作用,建設文明和諧城區。大力改善教育、醫療、文化和體育等公共服務和配套設施,提升城市功能與公共安全水平。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就業和創業。在認真執行當地政府各類保障政策的基礎上,保持社保、醫保、低保、老保、殘保等各類保障水平適當高于其他地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管理指導。
 
  ——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地方政府要將國家高新區作為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提升創新能力的重要抓手,要將高端人才、創新資源、重大項目、土地供應、財政資金、服務資源等往國家高新區傾斜與集中,聚焦國家高新區的創新發展。
 
  ——加強對國家高新區的管理指導。推動省市政府對國家高新區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等深化改革,堅持精簡高效和服務型政府的管理理念,不斷完善“小機構、大服務”的管理和服務體系,賦予國家高新區相應的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和職能。
 
  (二)優化園區管理體制。
 
  ——完善管理機構自身職能。把政策研究、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轉移、產業促進、投融資服務、人才培養和引進等納入管委會的職能范圍;根據園區建設和產業發展需求引入高素質專業人才,尤其是中高層管理人員中要增加深諳產業發展、投融資、園區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專家。
 
  ——引導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園區管理。鼓勵區內外企業家、中介組織、行業協會、技術專家、金融專家等參與園區管理;吸引國內優秀園區開發運營公司和行業內的大企業投資參股開發公司,投資開發項目或建設專業園;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高新區孵化器、加速器和園區建設中。
 
  (三)完善考核評價制度。
 
  ——建立地方政府對國家高新區的科學考核機制。突出對高新區創新要素引入、創新能力提升、中小企業孵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體制創新、軟環境建設等方面的考核和評價。
 
  ——完善國家高新區的評價體系。要進一步細化完善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國家高新區動態管理工作的開展;根據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和基礎特點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逐步破解體制、資金、人才等阻礙園區發展的瓶頸問題。
 
  (四)優化政府財政支持。
 
  ——突出重點支持方向。向培育和實現區內重大自主創新和產業化項目傾斜,增強對重大項目的專業配套能力;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行為傾斜,培育未來的經濟增長點和持續的創新能力;向充實和完善國家高新區服務支撐體系和綜合服務功能傾斜,引導生產性服務體系的建立、資源共享和功能完善;向提升和優化國家高新區基礎設施傾斜,支持各功能區的基礎設施、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為地方預算保障的重點,確保對國家高新區的投入增幅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重點支持國家高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新興產業培育、中小企業扶持、公共服務平臺搭建等。
 
  ——進一步發揮科技資源效能。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支撐計劃要重點向國家高新區傾斜;要利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重點投入高新區內技術轉移專項、創業投資母基金及公共服務機構平臺的建設;要利用火炬計劃環境平臺、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引導高新區進一步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及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五)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做好政策落實。要積極落實技術創新與技術改造、高新技術企業與軟件企業、技術轉讓與技術服務、創新載體與平臺、創新資助等方面的政策;加強對政策實施的監督和評估,跟蹤研究各項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的情況和問題,及時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完善。
 
  ——鼓勵政策創新。要著力于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結合產業發展基礎和特色,研究制定專門支持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的人才、科技投入、政府采購、地方稅收、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政策。鼓勵針對自主創新面臨的新要求、新問題所涉及的政策在國家高新區率先探索、先行先試。
 
  (六)統籌利用各方資源。
 
  ——建立國家、地方和國家高新區三方聯動機制。將國家高新區發展列入省部會商的常議議題;加強地方科技廳局建立起對國家高新區的業務指導關系,理順和加強地方科技部門與高新區之間的工作關系。
 
  ——推動國家高新區之間搭建網絡系統。要建立以世界一流科技園區為龍頭、其他國家高新區廣泛參與的協同發展網絡,重點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集群、拓展國際市場、開展行業重大技術和關鍵技術攻關、創新資源共享等方面開展實質性合作,形成支撐國家高新區創新發展的重大合力。
 
  ——有效利用國內外大企業創新資源。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探索國家高新區和國內外大企業的戰略合作機制,高效利用國內外大企業人才、研發、市場、營銷、國際化等優勢資源,做好為國內外大企業的各項服務,形成合作雙贏的局面。
 
  (七)營造創新創業文化。
 
  ——加強創新創業文化建設。大力挖掘、凝練和提升“勇于創新、敢于創業、甘于奉獻、追求卓越”的高新區精神、“支持創新、鼓勵創業”的高新區發展理念和“科技創造財富、科技富民強國”的高新區文化。提升園區創新創業活力;促進園區管理者提升領導力,強化對社會資源的動員力、對經濟發展的主導力、對公眾需求的回應力。
 
  ——建立有效的創新理念傳播和示范推廣機制。大力開展產業發展論壇、海外行等各類交流活動,繼續通過會展、媒體宣傳、先進人物評選、創新創業大賽等多種形式來擴大、完善國家高新區創新文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