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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與發展的意見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7-30 點擊:次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深化科技、教育體制改革,推動科技、教育與經濟緊密結合,堅持走產學研結合的道路,積極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推動國家大學科技園(以下簡稱“大學科技園”)建設與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學科技園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經濟發展和行業技術進步的主要創新源泉之一,是高等學校實現社會服務功能和產學研結合的重要平臺,也是新時期高等學校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流的大學科技園是一流大學的重要標志之一。
二、大學科技園應當在政府的指導和推動下,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的積極性,吸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實行精簡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市場化的運行機制。
三、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將大學科技園納入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培育區域經濟新的增長點,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與升級,加速城鎮化進程的重要手段,積極營造良好環境,支持和推動大學科技園快速健康發展。
四、鼓勵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在規劃、用地、財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進大學科技園的建設與發展,并將有關優惠政策落實到大學科技園及其在孵企業。大學科技園所在地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制訂積極的政策措施,在項目、經費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并把大學科技園作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二次創業的重要創新源泉。
五、高等學校要高舉“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旗幟,堅持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堅定不移地走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協調發展之路。高等學校要充分認識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興辦大學科技園是中國高等教育發展的一項創舉,是中國高等教育發展的優勢所在,是既順應世界高等教育發展潮流,又符合中國國情的一項重大抉擇。
六、高等學校要充分認識大學科技園對高等學校發展的重要作用,將大學科技園的建設與發展納入學校整體建設與發展規劃,在大學科技園規劃、建設和發展中發揮核心作用,采取切實措施,積極推動大學科技園的建設與發展。教育部將把大學科技園建設與發展水平作為對依托高等學校評估考核的重要指標。
七、高等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大學科技園建設與發展的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運行管理機構,在人才、技術、裝備和信息等資源方面進一步向大學科技園開放,使大學科技園成為高等學校資源和社會資源結合與匯聚的平臺。
八、高等學校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對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的評價導向,制定和落實相應的激勵政策,鼓勵師生到大學科技園創業,把大學科技園的創業教育納入學校的教學體系,不斷探索和完善有利于大學科技園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使大學科技園成為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的主要通道。
九、高等學校要重視大學科技園在培養人才方面的積極作用,不斷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的機制,在大學科技園內有重點地布局和構建學生實習、實踐基地,培養創新、創業人才。
十、大學科技園發展規劃要與所在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相適應,與地方特色產業結合,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向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轉移科技企業、輻射科研成果、輸送科技企業家,推動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十一、大學科技園要實現與高等學校學科建設的良性互動。通過資源整合,將高等學校源頭創新的科技成果進行轉化與產業化,通過技術創新、技術轉移、企業孵化和創業服務,為高等學校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學生就業提供支持;通過與國內外知名企業和研究機構的密切合作,促進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十二、大學科技園必須加強創新創業、增值服務等條件與能力建設,建設一支職業化、規范化、專業化、高素質的創業管理與服務隊伍,在創業輔導、企業診斷、市場營銷、投資融資、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才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咨詢等方面為高等學校師生入園創業提供服務,源源不斷地培育科技型企業家和創新型科技企業。
十三、大學科技園要進一步明確建設方向,積極發展,規范企業入孵、畢業退出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管理,建立明確的退出機制。
十四、科技部、教育部將把大學科技園的建設與發展納入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并通過有關發展計劃,加強對大學科技園的支持。設立專項經費,建立大學科技園創業服務公共信息網絡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網絡孵化服務,推動大學科技園建立戰略聯盟。
十五、科技部、教育部鼓勵大學組建專業化的管理公司實施園區運作,并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學科技園管理公司按程序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并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十六、科技部、教育部將支持大學科技園內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爭創國家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并在其中選擇有條件的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小額資助試點工作。
十七、科技部、教育部將積極推動大學科技園的國內外合作與交流,創造條件開展大學科技園管理人才國際培訓,推動大學科技園的國際合作。
十八、科技部、教育部將加強對大學科技園建設與發展的政策研究,結合已開展的大學科技園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大學科技園評估指標體系,對大學科技園實行定期評估、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