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措施加快國家級經開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7-10 點擊:次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對工業項目增加容積率的項目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鼓勵國家級經開區加強與省外先進經開區(開發區)和云南省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等沿邊開放型園區合作共建“區中園”,構建沿邊貿易型、物流型、加工組裝型產業和產品加工腹地為一體的發展格局。
目前,云南已有昆明、曲靖、蒙自、楊林、大理5個國家級經開區。按照發展目標,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全省國家級經開區主導產業集中度年均提高2—3個百分點,經濟外向度年均提高1—2個百分點,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年均提高10%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園區比重超過10%,主營業務收入超千億元的園區由目前的1個增加到3個以上。
《意見》指出,在符合規劃的基礎上,以空間拓展、產業升級和體制機制創新為目標,支持各國家級經開區采取合作共建、整合托管、一區多園等方式,整合發展資源,拓展發展空間,提升發展水平。每個國家級經開區重點培育3—4個主導產業,產業集中度納入對國家級經開區的考核。昆明經開區重點發展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高技術服務等產業。
“昆明經開區要大力吸引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意見》提出,要利用外資技術溢出和綜合帶動效應,吸引先進制造業投資,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增強出口競爭力,增創開放型經濟新優勢。
《意見》明確,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掛牌“新三板”,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支持優質中小企業發行集合票據和區域集優票據。同時,對工業項目增加容積率的項目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鼓勵具備條件的開發公司運用發行企業債券和上市等現代金融工具籌集開發資金,加快國家級經開區建設發展步伐。此外,支持國家級經開區創建國家級、省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和低碳經濟試點示范園區等綠色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