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 | 最高200萬!2023年度高新區節能降碳綠色發展專項資金申報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3-08-23 點擊:次
2023年度無錫高新區節能降碳綠色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開始了,重點支持節能降碳項目、支持節能環保與循環經濟項目、支持綠色示范創建、新能源推廣應用項目、鼓勵企業實施智能化能源管理平臺和清潔生產項目等5類項目。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方式
支持節能降碳項目:對節能改造項目、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高按每噸標準煤500元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方,按照項目投資額的20%進行扶持,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節能環保與循環經濟項目:單個項目扶持金額最高200萬元。
支持綠色示范創建:分別對獲得五星、四星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工信部工業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
支持新能源推廣應用:補貼標準為0.05-0.1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上限25-50萬元。
智能化能源管理平臺和清潔生產項目:對企業新建智能化能源管控項目并接入省能耗在線監測平臺,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并取得清潔生產審核證書的單位,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
*具體獎補方式詳見附件1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在無錫高新區范圍內注冊、經營和納稅,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或機構:
1.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各項法定許可手續完善,申報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體系健全,申報日期前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無錫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無錫市社會法人公共信用評價報告》信用報告等級不得為C+及以下);
2.申報單位三年內未出現嚴重安全生產事故、因環保違法受到處罰、存在偷稅漏稅事實受到處罰并產生較大社會影響;
3.工業企業上年度資源利用績效評價被列入D類的,不得進行申報。在兌付財政扶持資金時,對資源利用績效評價為C類的企業原則上按照80%比例兌付產業扶持資金;
4.項目實施單位遵守《節約能源法》等節能法律法規,重視節能降碳工作,完成節能目標任務,具有較強的節能降碳意識,能為節能降碳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申報節能改造項目的單位應具有較為完善的能源統計、計量與管理制度。
(二)申報項目基本條件
1.申報項目符合相關“項目申報指南”支持的領域和對象。
2.申報項目實行限項限額管理,評審制項目同一企業、單位每年支持總數不超過2個(評審制項目指需要第三方審計事務所審計或專家評審的項目,如節能降碳項目類),核準制項目每年支持總數不超過3個,且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一事一議”項目不得申請區級評審類項目。
3.申報項目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項目子項有具體規定的,按照子項規定執行。
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按屬地原則上報。
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錫新通平臺申報入口//eswnd.ixinwu.com,注冊登錄后點擊進入“節能降碳綠色發展”模塊進行網絡申報(已注冊企業無需重復注冊),報送準確、真實、完整、有效申報材料,企業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其中申報新能源推廣應用項目(含光伏和儲能項目)報區發改委(新吳區科技商務中心809辦公室)進行審核。
鼓勵企業實施節能降碳項目、支持節能環保與循環經濟項目、支持綠色示范創建、鼓勵企業實施智能化能源管理平臺和清潔生產項目報區工信局(新吳區科技商務中心1220辦公室)進行審核。
紙質申報材料應當完整、清晰,確保真實性、有效性,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在每頁加蓋單位公章,涉及票據的復印資料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申報受理時間
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11日(星期一)24:00,紙質材料送達截止時間為9月15日(星期五)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