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區促進電子商務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3-02-13 點擊: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根據《關于促進珠海市直播電商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結合高新區工作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引進和培育50家以上電子商務企業,形成1~2個電商集聚發展產業園區,帶動區內企業銷售額突破10億元。構建特色鮮明、產業集聚的發展格局,將高新區打造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知名電商發展集聚區。
二、工作措施
(一)推動電商行業集聚發展
1.加大電商企業招引力度。積極引入電商平臺、MCN機構、直播銷售企業、選品中心等電商企業。對新設立或遷入的電商企業,年度營收超過5000萬元的,每年按其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資助,最長不超過3年,單個企業累計資助不超過500萬元。
2.支持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展銷售。對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自建電子商務平臺以及開展直播電商等方式實現年銷售額2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企業,按其年銷售額的5‰給予資金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給予50萬元的資金支持。
3.鼓勵電商機構發展壯大。對電商機構幫助區內企業開展銷售業務,年度銷售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其銷售額的1%對電商機構給予獎勵,單個機構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鼓勵電商園區提質增效
1.鼓勵電商園區集聚發展。電商園區引入的企業年度納統總金額首次超過1億元的,給予園區運營方20萬元一次性獎勵資金。
2.推動電商園區提質增效。對獲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級電子商務產業示范基地等榮譽稱號的,按活動評審方給予獎勵金額的50%,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
(三)加大力度引進和培養電商人才
1.積極引進新型電商人才。區內MCN機構年銷售額2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其高管及直播團隊5萬元獎勵;年銷售額5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其高管及直播團隊10萬元獎勵;年銷售額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其高管及直播團隊30萬元獎勵。
2.鼓勵開展電子商務培訓。支持區內企業委托在珠培訓機構對員工開展電子商務專業培訓,培訓前經區商務局備案的,按培訓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人(次)補貼金額不超過500元,單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5萬元。
3.開展電商行業人才認定。對經認定的電子商務人才,參照相應人才政策標準,給予人才住房、子女入學等待遇。
三、組織保障
(一)加大資金保障
由區商務局按程序申報年度預算資金,區發改財政局視財力情況統籌安排資金。
(二)加強統籌協調
區商務局負責統籌協調,積極對接涉及多個部門或需區管委會協調解決的事項,推動高新區電子商務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實施跟蹤督辦
涉及資金使用情況,由區商務局、區發改財政局按規定進行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