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區總體規劃獲省政府批復
來源:未知 日期:2015-08-11 點擊:次
南沙新(xin)(xin)區(qu)總(zong)規有(you)新(xin)(xin)的進(jin)展(zhan)。在(zai)2013年(nian)《廣州南沙新(xin)(xin)區(qu)城(cheng)市總(zong)體規劃(hua)(2012-2025年(nian))》獲廣州市規委會審議通過的2年(nian)后,廣東(dong)省(sheng)政(zheng)府(fu)于7月底(di)對該總(zong)規做出原(yuan)則(ze)同意的批復(fu)。批復(fu)要求,努力(li)將南沙新(xin)(xin)區(qu)建設成為(wei)深化粵港澳全面合(he)作(zuo)的國家級(ji)新(xin)(xin)區(qu),為(wei)全面推動珠三角轉型發展(zhan)、構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xin)(xin)格局(ju)發揮更大作(zuo)用。到2025年(nian)前,南沙新(xin)(xin)區(qu)建設用地總(zong)規模控(kong)制在(zai)300平方公里以內,城(cheng)市人(ren)口(kou)控(kong)制在(zai)300萬人(ren)以內。
時隔兩年后,廣東省政府于上月31日,做出了《關于廣州南沙新區城市總體規劃(2012-2025年)的批復》(下稱《批復》)。
《批復》要求,《規劃》實施要堅持科學開發、從容建設的理念,以深化與港澳全面合作為主線,以生態、宜居、可持續發展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合作為動力,搭建連接港澳與內地的國際化服務平臺,探索新型城市化發展道路。要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現代產業體系,促進區域協調聯動發展,努力把南沙新區建設成為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的國家級新區,為全面推動珠三角轉型發展、構建我國開放型經濟新格局發揮更大作用。
在城市規模方面,《批復》明確了控制目標,即到2025年南沙新區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內(具體以國家和省批準下達的規模為準),城市人口控制在300萬人以內。并要嚴格劃定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在科學論證基礎上依法合理圍填海造地,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加強對土地、海洋等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批復》還要求,充分發揮南沙新區在推進粵港澳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合作中的示范作用,創建國家綠色生態示范區。加強珠江口紅樹林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力度,積極與周邊城市共建區域生態屏障。發展城市循環經濟,降低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實現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建立低碳設施體系,有效推廣新能源使用。加強歷史文化遺產和風貌特色的保護,深入挖掘嶺南文化、水鄉文化和海洋文化資源,全面開展文化遺產普查,切實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重點保護好虎門炮臺等各級文化保護單位及周圍環境,傳承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批復》則要求,建立快捷聯系珠江東西兩岸的區域交通系統、水陸并用的疏港及貨運交通系統,以及以公共交通為主、慢行和水上交通為特色的城市內部交通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部交通方面,《批復》也明確,要加強南沙新區與廣州市中心城區、香港、澳門以及珠三角地區其他城市之間的交通銜接,加快港口碼頭、國家鐵路、珠三角地區城際軌道、市域軌道、跨海大橋以及交通樞紐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