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庫正式申報
來源:未知 日期:2015-12-03 點擊:次
2016年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庫正式申報啦!相關申請事項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扶優扶強原則。重點支持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建或新建的項目技術含量高、社會經濟效益好的產業化建設項目。
(二)股權投資的原則。主要采取股權投資的方式扶持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建設項目。
(三)績效導向原則。落實績效管理責任,設立明確的績效總目標及階段性目標,開展績效管理,建立績效問責制度。
二、扶持方式和方向
2016年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采用股權投資方式扶持圍繞高端新型電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以及太陽能光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建或新建的產業化建設項目,項目技術含量高,項目建成后預計可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的意見(試行)》(粵府辦〔2013〕16號)、《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粵財工〔2013〕280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省財政經營性資金股權投資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粵財工〔2014〕518號)安排項目股權投資資金,財政資金出資額占被投資項目單位的股份不超過其總股本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原則上股權投資期限不超過3年。
三、申報要求
2016年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采用股權投資方式扶持圍繞高端新型電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以及太陽能光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在建或新建的產業化建設項目,項目技術含量高,項目建成后預計可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的意見(試行)》(粵府辦〔2013〕16號)、《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粵財工〔2013〕280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省財政經營性資金股權投資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粵財工〔2014〕518號)安排項目股權投資資金,財政資金出資額占被投資項目單位的股份不超過其總股本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原則上股權投資期限不超過3年。
四、申報程序
(一)組織申報。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省直管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直有關部門、省屬企業集團、中央駐粵單位(下稱“項目推薦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組織所屬地區符合申報要求的單位進行項目申報。
(二)審核推薦。各項目推薦部門對項目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嚴格審查項目的前期基礎和申報單位條件,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進行認真核實。各項目推薦部門對項目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后,擇優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推薦。
(三)行文上報。各項目推薦部門正式行文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將項目申請材料(一式3份,含項目材料電子版和項目匯總表電子版)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材料統一受理地點:廣州市吉祥路100號706房),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本次申報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同步進行(以紙質申報材料為準)。網上申報由項目推薦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核后,于2015年12月20日前登陸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在線填寫提交項目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