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200萬!佛山出臺辦法,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發展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3-11-23 點擊:次
近日,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正式印發《促進佛山新能源汽車產業園發展扶持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提出,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前10家。
該辦法扶持主體包括從事新能源汽車整車、核心零部件及其生產設備、檢測試驗儀器、新能源供應設備等產品生產及關鍵技術研發的企業,以及從事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和材料循環制造,晶圓、光刻膠等新能源汽車電子材料及輔料生產等的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
佛山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地理范圍涉及獅山鎮、里水鎮、丹灶鎮、樂平鎮、蘆苞鎮、大塘鎮,是佛山市委、市政府部署打造的“雙十園區”之一,對推動佛山市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條有重要意義。
圍繞固定資產投資獎勵,《辦法》提出,對符合扶持范圍新設立的、現有從事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新增投資的、現有非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實施轉型的,并形成實際固定資產投資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按固定資產實際投入額度,分四檔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投資4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前10家(以申報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入完成時間為準)。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行政認定的企業,佛山也將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00萬元。
佛山還將為新能源汽車產業企業提供物業補貼。標準分兩類,其中租用廠房補貼標準按第一年15元/平方米·月、第二年10元/平方米·月、第三年8元/平方米·月逐年遞減,最多補貼3年。補貼金額按實際租用面積核算,補貼面積上限為3000平方米;租用商業用房(含都市型產業載體)補貼標準按第一年20元/平方米·月、第二年15元/平方米·月、第三年10元/平方米·月逐年遞減,最多補貼3年。補貼金額按實際租用面積核算,補貼面積上限為1000平方米。企業實際租金低于標準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
在科技創新獎勵方面,新能源汽車整車、核心零部件及其生產設備、檢測試驗儀器、新能源供應設備等產品生產及關鍵技術研發的企業,成功申報省級及以上財政補貼支持的各類產業科技創新項目、產學研共性技術等專項,并通過驗收后,按國家或省的支持金額給予1∶1的配套補貼(上級有明確要求市、區級財政配套比例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配套)。各級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申報項目投資額的30%。單個項目地方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項目用地保障也是企業關心的熱點。佛山將結合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市相關文件要求,統籌做好產業園區的用地保障,優先將產業園內重點項目納入國家、省、市、區重點項目清單,為園區項目建設爭取國家、省、市各級建設用地指標保障,實行“拿地即開工”等相關優惠政策;統籌安排新增用地規模投放于產業園,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支持園區建設;根據上級關于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的相關政策向重點項目給予地價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