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征求《深圳市推動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3-10-27 點擊:次
為加快培育發展智能終端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高端,我局牽頭編制了《深圳市推動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文件草擬質量,現就《深圳市推動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1月25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區3135室,聯系電話:(郵編518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guchen 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推動智能終端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
2.編制說明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附件深圳市推動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終端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推動我市智能終端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提升鏈主企業產業鏈帶動能力
(一)支持鏈主企業牽頭開展聯合攻關。鼓勵品牌整機企業、龍頭ODM/OEM企業結合自身需要,與上游零部件元器件、模組生產企業、科研院所等共同開展關鍵技術核心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驗證開發,對年度采購額超過3000萬的單個研發新產品,按照年度采購額的10%予以采購方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鏈主企業吸引產業生態聚集。通過以商招商、整機牽引,鼓勵在深龍頭終端整機企業與上下游核心配套產業鏈企業加強合作,帶動產業鏈關鍵環節企業實現區域聚集,對成功招引配套企業總部、核心生產和研發環節落戶的龍頭企業,按照招引企業綜合經濟規模予以單家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新落戶的企業按照綜合經濟規模予以不超過2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在深單獨設立法人主體,將新增的高端手機、智能可穿戴設備、車載視聽設備、智能家居、VR/AR等業務落地深圳,對新設立的主體按照年度產值(營收)規模和地方財力貢獻予以不超過2000萬一次性落戶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強化集群內上下游生產配套。鼓勵品牌整機企業與集群內代工企業、核心零部件生產企業等上游產業鏈企業加強合作,對新達成合作并形成實質交易的,按照年度凈新增交易額的1%予以雙方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舉辦供應鏈合作對接會,推薦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進入本地龍頭企業供應鏈。(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各區)
二、增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
(四)開展“揭榜掛帥”活動。針對制約智能終端產業、企業發展、亟待解決的基礎性、關鍵性技術問題形成榜單需求,對成功揭榜的項目單位按照項目總投入的50%分階段給予最高不超過1億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
(五)提升智能終端產品核心競爭力。支持高端折疊屏手機、VR/AR設備、車載視聽設備、全屋智能產品等新型智能終端整機及核心元器件的研發及產業化。對項目承擔單位按照項目總投入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資助。支持智能終端產品與通用大模型結合,加速功能創新和產品形態創新。(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六)鼓勵承擔國家項目。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積極爭創國家級創新載體,牽頭承擔國家部委組織開展的智能終端領域重大項目。對承擔國家項目的,給予不超過1:1的資金配套,國家級資金和市級配套資金合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科技計劃項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
三、提升高端制造能力
(七)支持落地重大先進制造業項目。支持在深落地智能終端核心元器件、零部件及高端整機重大工業項目,對總投資30億(含)-100億的,由落地區研究給予“一事一議”支持,總投資在100億以上的,由市級層面研究予以“一事一議”支持。“一事一議”支持標準、范圍和程序按照《關于進一步促進深圳工業經濟穩增長提質量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45號)第三條執行。(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
(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鼓勵企業對標世界“燈塔工廠”和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推動智能制造轉型,對在深落地的智能終端領域生產基地被認定為世界“燈塔工廠”的,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遴選認定的“數字領航”企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支持具有高端精密制造能力的智能終端龍頭企業發揮行業帶動作用,設立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新品導入(NPI)創新平臺,為深圳企業提供將設計產品迅速轉化為成熟制程并大規模制造的能力,滿足各行業“小批量、個性化、敏捷反應”的新型智造需求。對經認定的創新平臺,參照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有關政策予以支持。鼓勵龍頭終端企業成為智能制造診斷服務商、方案提供商,為上下游產業鏈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服務。(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強化市場開拓能力
(十)支持深圳品牌走出去。鼓勵深圳終端品牌企業加速拓展海外市場,對參加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CES)、世界移動通信大會(MWC)、德國柏林國際電子消費品展覽會(IFA)等國外智能終端領域高端展會的展位費按照實際支出的80%予以補貼,單次展會最高不超過80萬。在深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消費電子展,鼓勵智能終端上下游產業鏈企業積極參展,對參展單位展位費的50%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推動在對口幫扶地區、飛地城市設立深圳終端品牌展銷中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中小企業服務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
(十一)推動重點領域應用場景落地。加快全屋智能產品和方案推廣,鼓勵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深圳市《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術標準》配置全屋智能產品,并選取不少于5個項目開展全屋智能試點示范。深化虛擬現實技術與各行業融合,率先在黨群服務中心、應急安全等公益教育場所、博物館等公共文化場館配置沉浸式體驗設施設備,打造一批虛擬現實體驗典型場景。對首次獲評工業和信息化部“虛擬現實先鋒應用案例”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科研機構等建設智能空間實驗室、VR/AR領域實驗室,圍繞產學研展打造新產品新技術創新基地,對獲評國家級創新載體的,連續3年每年按照實驗室實際運營費用的50%予以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貼,該項政策不與我市其他關于國家級創新載體支持政策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各區、市住房建設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二)支持新型終端產品應用推廣。發展“銀發經濟”,對首次進入三部委“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發展“健康經濟”,對首次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體育總局智能體育典型案例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國內聯盟或企業主導的標準在智能終端產品應用推廣,對應用HDR Vivivd高動態范圍、Audio Vivid三維菁彩聲、新型短距離無線通信技術(星閃技術)的終端產品,按照應用產品年度銷售額的5%-15%予以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強化要素保障
(十三)高標準建設重點園區。依托20大先進制造業園區,面向智能手機、計算機、智能可穿戴設備、VR/AR、智能家居等細分領域建設一批高質量的產業園,推動終端產業集群“工業上樓”。鼓勵各區引入專業化服務機構提供園區專業支撐服務,鼓勵對入駐園區的智能終端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責任單位:各區)
(十四)支持設立產業基金。設立智能終端產業發展基金,以智能終端龍頭企業及其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智能座艙、VR/AR、全屋智能等高成長性賽道為重點投資方向,瞄準優質企業挖掘高成長性項目,提升產業聚集度和競爭力。(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十五)健全產業公共服務體系。支持龍頭企業、科研機構、新型智庫等提供資源共享、檢驗檢測、標準制定、決策咨詢、行業交流等公共服務。鼓勵具有技術優勢和號召力的行業領軍企業牽頭設立智能終端細分領域行業協會。鼓勵已成立的智能終端相關產業協會、聯盟等社會組織提升產業聚集能力,做強做優做實。(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附則
一是本措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及規定調整的,本措施可進行相應調整。
二是各責任單位應當及時制定出臺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明確本措施涉及獎補條款具體執行范圍。
三是本措施與我市市級層面其他同類優惠措施不得重復享受,已按市區兩級“一事一議”享受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再予以支持。鼓勵各區結合轄區產業規劃布局特點制定本轄區智能終端產業發展政策。
四是本措施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