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靈臺縣牛產業、蘋果產業、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措施(試行)
來源:高新院 vwcr.cn 日期:2022-09-09 點擊:次
靈臺縣牛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夯實全縣牛產業發展基礎,延伸產業鏈條,大力推動“小規模、大群體”發展,不斷提升產業發展效益,根據《甘肅省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計劃》《中共平涼市委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平涼紅牛產業高質量發展助推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中共平涼市委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市奶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扶持政策措施。
一、支持培育壯大龍頭企業
1.對投資規模3億元以上的肉牛、奶牛養殖企業,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扶持。
2.對年內新購奶牛2000頭以上的,按照5000元/頭標準一次性給予扶持,同一企業只享受一次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3.對肉牛養殖場靜態存欄達到500頭以上的,每年給予10萬元扶持;300頭以上500頭以下的,每年給予5萬元扶持。
二、支持養殖場(小區)建設
1.對新建肉牛養殖場養殖規模100頭以上的,按照基礎設施建設總投資的30%給予一次性扶持。
2.對盤活閑置肉牛養殖場(小區)年靜態存欄達到設計存欄規模60%以上的(100頭以上),對新增6月齡以上的牛,按5000元/頭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
三、支持大戶養殖
對養殖大戶年靜態存欄10頭至30頭的,每戶當年給予1萬元扶持;31頭至50頭的,每戶當年給予2萬元扶持;51頭至100頭的,每戶當年給予3萬元扶持。
四、支持引導場戶聯動
肉(奶)牛規模養殖場與縣內農戶簽訂幫帶協議,帶動10戶以上農戶每戶年靜態存欄10頭以上,根據帶動養牛頭數,按500元/頭標準給予養殖場一次性扶持。
五、支持肉牛育肥銷售
對縣內出欄的平涼紅牛育肥牛,體重達到600公斤以上,憑鄉鎮證明、《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收購企業開具的證明或介紹,按1元/公斤標準對養殖場(戶)給予補貼。
六、支持科學飼喂
對養殖平涼紅牛10頭以上且持續存欄10個月以上的養殖場(戶),按500元/頭標準給予精飼料補貼。
七、支持品牌建設
支持企業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對企業商標入圍“甘味”品牌名錄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扶持。
八、支持示范創建
對成功命名國家級示范社、家庭牧(農)場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扶持;省級示范社、家庭牧(農)場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市級示范社、家庭牧(農)場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
九、加強金融支持
1.鼓勵銀行開發“紅牛貸款”產品,對符合條件的肉牛養殖場(戶),按照貸款額度的4%補貼利息,每個經營主體可享受最高300萬元兩年期貸款貼息。
2.落實肉牛養殖保險政策,對平涼紅牛基礎母牛參保投保人自行承擔的保費按適當比例予以補貼。
本扶持政策適用于在靈臺縣境內發展牛產業的經營主體,涉及的扶持、補貼、獎勵資金統籌中央、省市縣財政涉農資金解決,通過項目或者等價位物資等形式兌現。本扶持政策由靈臺縣農業農村局(靈臺縣畜牧獸醫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靈臺縣蘋果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夯實全縣蘋果產業發展基礎,延伸產業鏈條,提升產業效益,根據《甘肅省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計劃》《中共平涼市委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果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加快苗木繁育和品種培育
1.對開展蘋果新品種抗重茬苗木繁育且規模在20畝以上的,按照2萬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
2.對篩選或培育的新品種且經過認定的,每個品種給予10萬元扶持。
二、穩定果園面積
1.對栽植樹齡10年以上、畝產不足1000斤的弱次果園,通過高接換優、嫁接等方式改造的,按照3000元/畝標準扶持。
2.對無主園或者暫由合作社代管的果園,通過尋找經營主體流轉托管,面積達到20畝以上且管理規范的,按照5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每個經營主體最高扶持50萬元。
3.涉果鄉鎮每年抓建一定規模的喬化(包括短枝型)精品果園,按照10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
三、壯大經營規模
全縣每年安排200萬元資金,對經營果園100畝以下的經營主體,按照10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
四、支持示范創建
1.引導經營主體創建市級以上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對成功創建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扶持。標準為:國家級龍頭企業100萬元、省級龍頭企業50萬元、市級龍頭企業10萬元;國家級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20萬元;省級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10萬元;市級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5萬元。
2.鼓勵經營主體申報果園基地認證,對通過認證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扶持。標準為:有機基地和GAP基地1000元/畝、綠色基地700元/畝、出口備案基地500元/畝。
五、加強防雹網建設
對搭建果園防雹網的經營主體,按照先建后補原則,一次性給予600元/畝扶持。
六、精心培育鏈上企業
對確定的蘋果產業鏈鏈上企業實施50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根據基地規模及示范帶動效應,給予鏈上企業不超過投資額30%扶持。
七、支持購銷儲存
鼓勵有保鮮庫(氣調庫)的企業開展果品購銷貯藏,對收購貯藏非本企業生產的果品,按0.05元/斤標準扶持。
八、加強果品銷售
1.對出口果品的縣內企業,按照當年出口金額(按當日人民幣結算匯率)的1%扶持。
2.對在市級以上城市建成的靈臺果品直銷店,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扶持5萬元;3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扶持10萬元。
3.支持縣果品銷售企業或個人,通過自建電商平臺或加盟知名電商平臺銷售果品,按當年線上銷售額的1%進行獎勵,獎金不超過10萬元。
九、推進品牌建設
企業商標入圍“甘味”品牌名錄的,按照50萬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扶持。
十、加強金融支持
鼓勵銀行開發“靈臺蘋果貸”產品,對經營主體及農戶貸款用于蘋果生產經營的,參照省林果業貼息貸款政策,按照貸款額度的3%補貼利息。
本扶持政策適用于在靈臺縣境內發展蘋果產業的經營主體,涉及的扶持、補貼、獎勵資金統籌中央、省市縣財政涉農資金解決,通過項目或者投放等價位物資等形式兌現。本扶持政策由靈臺縣自然資源局(靈臺縣果業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靈臺縣蔬菜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夯實全縣蔬菜產業發展基礎,延伸產業鏈條,提升產業效益,根據《甘肅省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計劃》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扶持政策措施。
一、支持盤活閑置日光溫室、塑料大棚等蔬菜設施
對管理運營規范的經營主體,按10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每個經營主體扶持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支持高原夏菜規模種植
鼓勵訂單種植,對集中連片種植高原夏菜達到100畝以上且管理運營規范的經營主體,按500元/畝標準扶持,每個經營主體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已享受財政專列項目支持的不再扶持。
三、支持集約化育苗
縣內注冊有育苗資質的經營主體,當年為縣內種植戶(自育自用的除外)提供優質穴盤蔬菜種苗50萬株以上的,茄果類蔬菜種苗按0.05元/株、高原夏菜種苗按0.03元/株標準補貼;提供食用菌菌種菌棒5000棒以上的,按0.3元/棒標準補貼。種苗成活率95%以上,種苗帶病率5%以內享受補貼,對當年已享受各級財政資金扶持的育苗主體不再補貼。
四、支持鏈上企業培育
1.對當年引進和培育的鏈上企業,按照企業當年固定資產投資的30%給予一次性項目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對成功引進縣外客商來我縣投資蔬菜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達到300萬元以上,且在縣內建辦蔬菜種植基地1000畝以上或建辦加工生產線2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扶持。
五、支持示范創建
1.引導經營主體創建市級以上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對成功創建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扶持。標準為:國家級龍頭企業100萬元、省級龍頭企業50萬元、市級龍頭企業10萬元;國家級示范社、家庭農場20萬元;省級示范社、家庭農場10萬元;市級示范社、家庭農場5萬元。
2.鼓勵經營主體申報蔬菜基地認證,對通過認證的經營主體,給予一次性扶持。標準為:國家地理標志農產品基地2000元/畝,有機基地和GAP基地1000元/畝,綠色基地800元/畝,出口備案基地500元畝。同一經營主體最高扶持不超過20萬元。
3.企業商標入圍“甘味”品牌名錄的,按照5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
六、支持市場營銷
對當年銷售縣內生產的蔬菜達到100噸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150元/噸標準給予-次性獎勵,每個經營主體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七、加強金融支持
鼓勵銀行開發“靈臺蔬菜貸”產品,對經營主體及農戶貸款用于發展蔬菜產業的,按照貸款額度的4%補貼利息。
本扶持政策適用于在靈臺縣境內發展蔬菜產業的經營主體,涉及的扶持、補貼、獎勵資金統籌中央、省市縣財政涉農資金解決,通過項目或者投放等價位物資等形式兌現。本扶持政策由靈臺縣農業農村局(靈臺縣蔬菜產業開發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此件由靈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2年6月30日印發。)